红网长沙3月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龚芳柳 通讯员 韩枚)在这场“离婚战”中,粗暴的丈夫搭上了自己的人身自由。因对财产分割问题不满,刚走出法院的谢某,抓住妻子一顿暴打,致其受伤。昨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开庭审理此事,并对谢某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谢某40多岁,长沙人,没有职业。2009年9月23日,谢某与妻子李某因离婚纠纷在天心区法院开庭,庭审结束后,双方刚走出法院,谢某因财产问题对李某不满,遂在马路边追上她,对她拳打脚踢。
经法医鉴定,李某右桡骨骨折,其伤情评定为轻伤。
谢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于昨日在天心区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认为,谢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侵害了他人身体健康,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