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獒挨棍打 主人讨狗命
称打狗者故意引逗 藏獒攻人非己责
晨报讯(记者 叶青)昨日8点30分,要为自己被打死的藏獒讨个说法的李有耕再次出现在昌平法院沙河法庭上,他要求打狗人孙建刚赔偿损失5万元。而在一个月前,李有耕也曾来到沙河法庭,但那一次他是坐在被告席上,因为他的藏獒被打受伤后咬伤行人。
原告李有耕称,其在昌平区沙河镇某村承包了一个鱼池,还养一条已达7年之久的母藏獒,是用1.8米的铁栅栏圈养。2009年12月10日8时许,孙建刚牵自家的狗在鱼池周围来回溜,与李家藏獒隔栏相望。李有耕养的藏獒突然蹿出铁栅栏,与孙建刚的狗仔相互对峙。孙建刚以为该藏獒会伤害其狗仔,就拿起一根十厘米粗的木棒,狠狠击打该藏獒的头部,该藏獒头部受重伤,嘴里及头部血肉模糊。受到重击的藏獒四处乱跑,将两名行人咬伤。事后受伤并受惊的藏獒在当地民警的帮助下被找到,李有耕将其送往七里渠动物收容管理站处理,两日后该藏獒死亡。
李有耕认为,因孙建刚将藏獒引出铁栅栏并将藏獒打伤,且孙建刚未对受惊受伤的藏獒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故将孙建刚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财产损失5万元,送检费800元。
据了解,今年2月初,被受伤藏獒咬伤的两名行人相继提起诉讼,分别要求李有耕赔偿医疗费等相关费用1.7万余元和9000余元。其中一名伤者是位年仅7岁的小女孩,其耳朵和手上均留下深深的疤痕。当时,李有耕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是孙建刚打狗的行为造成藏獒咬人,所以责任应该由孙建刚来承担。该案现正等待宣判。
昨日的庭审中,李有耕提出了诉讼请求变更,除了狗被打死造成的财产损失5万元外,其再追加索赔自己或将赔付的被狗咬伤者的相关医疗费用。而因原告的诉讼请求变更,该案还将择日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