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综合 > 解放军报综合

强势推行训练问责

来源:解放军报
2010年03月11日07:03
  在问责程序上,由行政问责向制度问责转变。现有的问责机制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往往以“行政问责”的方式进行,出了问题,追究与否、追究哪些人、什么范围、什么依据、什么程序、什么责任,主要根据领导的意愿进行,随意性较大。制度问责则把问责视为一项法规制度,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其力度和范围由法规确定。要使问责制稳定而有效地运作,就必须在制度层面,完善问责制的各项程序,通过制度来保障问责活动依法实施。

  在问责主体上,由同体问责向异体问责转变。目前的我军训练问责制仍主要限于同体问责,即同一部门内上级对下级的问责,其中又以部门内上问下责为主。显而易见,这种仅局限于自上而下的同体问责,很难确保问责制的公平和科学。与同体问责制相比,异体问责制无疑是一种更有效、更符合民主要求的问责制。当前,应以异体问责为突破口,实现由同体问责向异体问责转变,促进训练落实,推动训练不断创新发展。

  在问责情形上,由追究有过向追究无为转变。军事训练是部队经常性的中心工作,对绝大多数部队而言,就是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抓训练、打基础。这要求各级必须把更多的心思和精力集中到持续抓好日常性训练问责上,用问责的常态化和制度化,形成人人讲职责、人人负责任、人人受监督的良好训练氛围。这种情况下,如果问责制只对“出问题”的主管人员进行追究,只要不发生重大训练事故,主管便可以高枕无忧,极易产生当“太平官”的现象。所以,问责制只有实现由追究有过向追究无为转变,才能凸显“不作为”、“不在状态”也必须受处罚等新理念,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推进训练问责制的建立和完善。

  随着训练问责制的不断深入展开,问责作为一种对主管人员的职责约束,理应包括各级各类人员在训练方面的隐性失职、决策失误、用人失察和其他一些失误。也就是说,一切涉及到训练责任的失范行为,都应被纳入问责的范畴中来,才能适应军事训练转变和军事斗争准备深化的新要求。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