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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周刊:关于尊严 须保障公民三大权利(图)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3月11日09:51
  中广网北京3月11日消息(记者徐杰峰)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8时48分报道,“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一个月前在新春团拜会上说出这句话后,其中的“尊严”旋即成为社会热词之一,激起中国人心底强烈的情感波澜。出乎预料的是,相关表述竟然又出现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这是中国领导人第一次提出要让人民有尊严,也是第一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达要让人民有尊严。
《中国新闻周刊》封面文章(资料图)

  即将出版的最新一期《中国新闻周刊》的封面文章只有四个字——《关于尊严》,记者对《中国新闻周刊》时政部主任章文进行了采访:

  徐杰峰:两会期间,如何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最新一期《中国新闻周刊》策划了封面文章《关于尊严》,主要的目的是什么?

  章文:这期策划的大背景是源于温家宝总理的一句话。温总理在新春团拜会上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后来,这句话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温家宝总理的这句话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就不再是个人情怀的表述,而是代表执政党向人民作出承诺。《中国新闻周刊》的观点是,如果要保证人有尊严,就必须要保障公民的权利充分得到实现。

  徐杰峰:文章认为要让人民的生活更有尊严,需要着重保障公民的哪些权利?

  章文:文章列举《宪法》所明确规定的三大权利。公民享有人身安全权、财产权、受教育权,这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公民的财产权主要体现在城市居民的房屋、农民的土地上。受教育权主要表现在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上。城市里面有很多外来农民工,子女随他们来到这个城市,但是受教育权受到很大限制。例如农民工子弟学校不能享受和公办学校同样的政府拨款、高质量的老师及一些设施。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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