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综合

河南省集中回复网友致省委书记省长19项问题留言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3月11日17:17
  【网民留言】

  卢书记你好,我是睢县人,我们这里从三年前,开始让农民每年交浇地用水的水费,以前只听说过,浇地用电交电费,现在党的政策好了,反而让农民交起了浇地用水的水费,而且交了三年了。

  睢县县委办理情况:

  经调查,网民所说的“农业水费”,实际是农业引黄水费和清淤经费以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所需基本水费的总称。

  一、征收依据。近年来,为保证我市引黄工程的正常引水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顺利开展,自2005年起,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每年都下发《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利局关于做好商丘市农业引黄水费和清淤经费筹集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县(市、区)筹集农业水费。我县在筹集之前,先由县水利部门根据市分配计划,结合本县的情况编制预算方案,由县农监办初步审核,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报经市农监办审核批准后,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每年度农业水费征收实施意见。

  二、征收标准。2009年,我县的农业引黄水费及清淤经费是按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我省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省豫价费字[1997]第091号)精神执行的,农业水费筹集数额是567万元,其中计量水费和清淤经费为175万元、我县每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所需基本水费为392万元。在保证不突破审核总额的基础上,我县按2002年统计的农田计税面积,每亩征收7元水费。

  三、征收程序。遵照“依法办事、公开透明、群众自愿、严格程序、接受监管”的原则,我县农业水费征收分为宣传发动、组织收取和资金上解三个阶段进行。在宣传发动阶段,我县要求各乡镇认真搞好征收农业水费的宣传工作,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引黄补源的重要作用宣传到位,使全县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农业水费是一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收费项目,对改善我县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和农业结构调整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并不是加重农民负担行为。同时,按照县农监办分配的任务,各乡镇农经站全部分解到户,登记造册,并向群众做了公示。在组织收取阶段,我县要求各乡镇严格征收程序,注意工作方法,严禁强征抢收、增项加码、搭车收费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同时要求各乡镇建立专帐、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不得与财政资金混淆使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水利局关于做好商丘市农业引黄水费和清淤经费筹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农经站按照资金上解规定手续,专户上解到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然后再由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上解到市财政专户。

  【网民留言】

  尊敬的卢书记:您好,我叫戴博文,是民权县城关镇田庄村人。我父亲戴林歧,1979年大学毕业后,在民权县城关镇第二初级中学工作,今年因肝癌病逝在工作岗位上,期间用去医疗费十几万元;我母亲白凤琴是田庄村村民,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姐姐戴玉华2002年中师毕业后,没有工作,后来又不幸患上了尿毒症,现已有四年,每周需透析两次来维持生命,每次要6000元治疗费,至今已花费二十多万元。目前家中一贫如洗,实在走投无路了。现在,为了再给我姐治病,我们准备再将我们家的唯一值钱的财产--房子给卖掉。我本人于2004年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在部队服役五年,今年12月份复员回家。恳请您念在我父亲为党工作多年、我为国家效力五年的情份上,能照顾一下我们家、为我安排一份固定工作,以解决我们家的困难生计。

  民权县委办理情况:

  一、反映人的基本情况。戴博文,男,23岁,民权县城关镇田庄村人,2004年12月入伍,2009年11月退伍。

  二、调查情况。戴博文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其父亲戴林歧,原民权县城关镇中心校工作人员,于2009年9月患肝癌去逝,在其生病期间花费医疗费近10万元,医保中心已报销3万余元;戴博文的母亲白凤琴,现年51岁,无业在家,每月享受168元遗属补助;其妹戴玉珂,现年19岁,2009年8月高中毕业后,在家待业。目前,戴博文与母亲及妹妹一起生活。

  戴博文的姐姐戴玉晔,现年27岁,已出嫁,现住民权县程庄镇老杨庄村。戴玉晔本人患尿毒症,每月需进行八次透析治疗,已用去治疗费4万余元,医保已报销过2.2万元,实施民政大病医疗救助0.8万元。

  三、处理情况。1、关于反映人戴博文要求安排工作的问题,因其在入伍时没有办理安置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具备安置条件。民权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将有关政策向其解释后,戴博文表示理解。

  2、关于戴博文反映因其父亲病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问题,之前,其家人没有向所在居委会申报过城市低保。通过调查,根据反映人的家庭情况和低保条例,民权县民政局于2010年第一季度将其全家(3人)纳入了城镇低保范围。

  3、2008年,民权县民政局已将反映人的姐姐戴玉晔纳入了城镇低保范围,2009年,为其落实了大病医疗救助资金2000元;2010年第一季度,为其落实了大病医疗救助资金6000元。

  4、针对戴博文及其妹妹目前处于待业的状况,我们已协调县劳动就业部门为他们建立了求职登记,如有合适的用工信息,将优先考虑推荐戴博文及其妹妹就业,以尽快解决其家庭困难。

  我们将以上处理情况和反映人戴博文沟通后,戴博文及其家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网民留言】

  卢书记你好,我是宁陵县,我们这里农民平常要交的费用还是很多,而且从三年前,(听说只有商丘市)开始让农民每年交浇地用水的水费,以前只听说过,浇地用电交电费,现在党的政策好了,反而让农民交起了浇地用水的水费,而且交了三年了。

  宁陵县委办理情况:

  经查:我县征收的水费是指农业引黄水费,根据2002年河南省人民政府第63号令和《商丘地区引黄水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引黄水费包括引黄基本水费和引黄计量水费两部分。引黄基本水费是指引黄工程运行管理费和引黄配套工程建设费,主要用于引黄工程的运行、管理、维修和配套工程建设。引黄计量水费是指买水的费用,用于购买我县农业灌溉所需的黄河水。

  一、征收依据。近年来,为保证我市引黄工程的正常引水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顺利开展,根据2002年河南省人民政府第63号令的规定,自2005年起,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每年都下发《关于做好商丘市农业引黄水费和清淤经费筹集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县(市、区)筹集农业水费。

  二、征收标准。我县的农业引黄水费及清淤经费是按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我省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省豫价费字[1997]第091号)精神执行的,根据商丘市农监办审批,我县按耕地计税面积63.7万亩计算,2009年农业水费征收标准为每亩地10元,共征收农业水费637万元。

  三、使用情况。2009年,我县除将引黄计量水费和清淤经费286万元全部上解到市财政局外,剩余的351万元引黄基本水费全部用于引黄工程的运行、管理、维修和配套工程建设。

  【网民留言】

  卢书记你好!柘城高中自皇甫凤军上台以来,就按功行赏,巧立科室,暗箱操作,先后为其亲信及功臣分封了主任及副主任四十多名,又按送礼多少,安置了光领工资不上班的闲员几十名,导致广大师生怨声载道,管理上极度混乱,他当校长两年的时间内先后有两名学生死于打架斗殴,一名学生在上课期间,外出洗澡溺水身亡,学校财务室保险柜在夜间被人抬走,这些现象是偶然的,但又是必然的。他仗着县里有几个关系,顶风作案,上级三令五申不让学生星期天补课,不让上早晚自习,不让办复读班,他偏不听,照补不误,照办不误,当上边来查时,就找当事人统一口径,印好资料,让当事人背会,熟悉回答内容,让自己的亲信去应付调查人员。他还利用给老师建家属楼的地皮,兴建自己的豪华住宅,成天喊着学校没钱,学校养了两部小轿车,自己一辆,经常不进校满地溜,如此等等不胜枚举。希望有关部门及相关领导给予重视,给柘高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柘城县委办理情况:

  经查,柘城县高级中学皇甫凤军在担任校长期间,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领导班子开拓奋进,广大教职工齐心协力,全方位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学秩序稳定,高考连续取得优异成绩,各项工作的开展井然有序,形成了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关于反映皇甫凤军在挤走陈振中后提拔亲信,管理混乱,导致广大师生怨声载道问题。经核实,前任校长陈振中同志于2007年5月因病向县委申请辞职,被批准辞去柘城县高级中学校长职务,并不是如反映人所说的是被皇甫凤军挤走的。皇甫凤军同志于2007年5月经民意测评,县委组织部考核,被任命担任柘城县高级中学校长职务。皇甫凤军同志上台后因工作需要,提拔财务处主任和办公室主任两人,其他30多名中层领导均是上三任校长张传壁、刘学纯、陈振中分别提拔的。因办学规模扩大,学校于2007—2009两学年先后招聘三十多名教职工,均是经教务处组织公开听课公开选拔的。柘高建校60余年来,从未发生过学生打架斗殴致死的案件。

  关于反映皇甫凤军安排学生星期天补课、建豪宅等问题。本学期以来,周六、周日学校没有安排上课。学校有两处教职工家属楼,为张传壁和刘学纯担任校长期间建设,皇甫凤军的房子是在10多年前自建的。学校只有一部轿车,另一部轿车是临时租用私人的。该网民反映皇甫凤军的有关问题,无事实依据。

  【网民留言】

  卢书记您好!我是宁陵县乔楼乡双阁村民,我村6年没明确谁是村支书,谁是村长,我村有2000多人,东西总长1500多米,外村大街小巷都修啦公路。可我村还是真正的水泥路,以到雨天无法出行。另外,我村有20年没发展党员,望书记大人明查。

  宁陵县委办理情况:

  经查:宁陵县乔楼乡双阁村位于乔楼乡东部,S325省道北侧,辖1个自然村,2106亩耕地,1434人,12个村民组。现有党员36名。

  该村于2008年5月进行村两委换届选举,现任支部由3人组成,村委会由5人组成,交叉任职3人,两委班子健全,于选举期间合法产生。现任村支部书记倪建亭,村委主任郑培瑞,两委成员分别是:倪建亭、郑培瑞、郑义起、郑传峰、王孝春。自2000年以来,双阁村先后有9名村民入党,党组织生活开展正常良好,不存在“20年没有发展党员”的问题。

  双阁村现有3条柏油路由S325省道分东、中、西3个方向通往该村,其中2008年的“村村通项目”通到该村小学、村室,2009年修的油路贯穿该村南北,北通郑楼村委。该村大街由于街道多处弯曲狭窄,村民不愿配合,拆迁难度较大,2008年、2009年两次拆迁均未成功,因此未能修村内大街。我县已责成乔楼乡认真做好该村群众工作,争取早日修通村内大街,解决这一问题。

  

  【网民留言】

  卢书记你好:我是商丘职院的一名教师,现在向你反映一个问题,商丘职业技术学院的领导直至今日还在利用公款出国旅游(考察)。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办理情况: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职院校领导海外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外厅[2008]63号)要求,全国高职院校领导要分批出国培训,通过考察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开阔视野,理清思路。我院作为国家示范院校建设单位,2009年10月、11月,教育部分别选派了院长刘树红、副院长陈哲赴美国、德国培训,执行教育部高职院校领导海外培训项目,本次出境培训旨在使赴境外研修的高职院校领导进一步了解国际职业教育发展的现状、特点、趋势等,出国搞好专题研修,回来更好的发展我国职业教育。此次出境及培训费用由教育部项目经费承担。

  2009年11月,出国培训的院领导还有副院长朱占峰,他是我院《物流管理》精品课程的负责人,参加的是教育部2009年度中德高等职业教育师资进修项目,旨在提高高职教师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开发与实施能力,本次培训费纳入“中德高职师资进修项目”总经费。

  我院领导出国是教育部统一组织安排,并非网民所说的利用公款出国旅游。

  【网民留言】

  虞城县农村中学所有走读生仍然在上晚自习,既然省里都下通知了为什么不执行呢,希望卢书记能过问一下此事,不要再发生湖南学生踩踏事件

  虞城县委办理情况:

  经查,根据《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教基〔2009〕657号)第11条规定走读生一律不安排早晚自习。而农村中学有很多学生是住宿生,因此有部分学校为住宿学生安排了早晚自习。2009年9月,虞城县教育局就此问题召开了全县中小学校长会议,传达了省、市有关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虞城县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工作意见》及自查提纲,要求各学校认真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解决这一痼疾。

  【网民留言】

  卢书记您好,我是河南永城的,我们58户居民建设居民楼,神火集团别墅区8户领导的无理上告说我们违规建房。而他们在无任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建设高档别墅,我们南北间距20多米,我们建设楼房6层18米。他们依仗和领导关系好强压规划局不让我们建设,我们上告到北京,政府接回来我们,说给我们解决,但仍没有任何答复。我们已经停工半年多,实在无奈,才给您留言。

  永城市委办理情况:

  经查,被反映地块位于雪枫路沱滨花园南,该地块于2008年6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批准书》(【2008】108号),规划审批准予建设三层。2009年2月,市规划局执法人员发现该地块有违反规划超高建设的违法行为后,责令当事人立即停工并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相关手续。此后,反映人多次要求准建六层,我市规划局依法未予批准。

  【网民留言】

  尊敬的卢书记你好。我是一名的哥,我想向你反映个问题。那就是商丘的出租车行业。现在是越来越难跑了。尤其是商丘永城的出租车。现在永城交警真是太坏了,动不动就罚你的钱,说你是违停,一次200元,车站门口不让停,路边也不让停。小区门口也不让停。新老城你很难见到出租车停靠点,老城出租车是没有停车点,交警说出租车只能停在副道上。但是车站门口的黑出租车,私家车交警却不理不问。新老城黑车加起来得有一百多辆。我们已多次向交通部门和主抓交通的局长反映过多次,可就是一点效果都没有。运管处更是拿话忽悠你,他收了那些黑出租司机的钱了。你再怎么举报他也是当面一套,背后又是一套。据交警内部人说,他们罚款是因为交警分的指标。一天要罚够10个指标。不然到年底年终奖就没有了。我搞不清他们到底为什么这样,只罚出租车,而对私家车,黑车不管呢。希望书记能重视。

  永城市委办理情况:

  经查,我市现有出租汽车300余辆,由于出租车驾驶员素质参差不齐,经常发生出租车在车站和小区门口以及重要交通路口等处随意停放,影响正常交通秩序的现象。为规范出租车停放管理,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经常召开出租车驾驶员安全例会,倡导文明参与交通。对于随意临时停放影响交通,不听从交警劝阻,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出租车,交通执法人员依照《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8条第六项之有关规定,对车主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同时,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已会同城建部门完善出租车临时停靠点设施建设,增设出租车临时停放标识牌,并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车辆规范停放宣传工作,引导出租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车。

  【网民留言】

  邓州云龙出租车报废挂靠延续经营1,出租车在运管理部门领导下,按照国家规定8年强制报废,于09年9月5号报废,时指今日已经5月多公司任然不给车,我们何以养家,何以生活,没法活2.我们是挂靠经营,每月给公司交管理费,现在公司在换车的时候提出;每辆新车多交9600.00元,这给国家政策给出租车减负不一致。

  邓州市委回复:

  经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邓州市云龙出租公司38台出租车于2009年9月5日强制报废,邓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于2010年元月25日前将38台轿车全部交于车主。关于反映每辆车收取的9600元,是云龙公司与车主自行协商而定,并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文书。

  【网民留言】

  再次反映镇平县贾宋镇2000年毕业教师未办养老保险的问题我们是2000年毕业的中师生,现在在贾宋镇教育上已经工作了10年,到现在政府还没有给我们这一批毕业的教师办理养老保险,我们都很重视我们的养老保险问题,多次向上级领导反映,都没有给予解决。上次反映后,答复说:”贾宋镇正积极协调教育、社保等部门,使此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可时间已经过了半个月了,还没有见到上级领导给我们这一部分同志解决我们的老保险问题,所以今再次肯请市长能给予关注,尽快督促给予解决!

  镇平县委回复:

  经查,贾宋镇教育系统确有14名同志的养老保险没有办理,这14名同志都是2000年毕业后上班的,没有办理养老保险的原因是当年养老保险统一测算时这部分教师未安排编制,所以未能纳入养老保险测算至今。目前,贾宋镇党委、政府明确提出: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网民留言】

  2009年9月河南省邓州市白牛乡供电所对栗葩村卫生室收商业电费,我到供电所去咨询他们说是按省发改委文件,我要看文件,他们不让看,让我们出示文件,你们拿不来文件就商业电费,注:邓州市白牛乡栗葩村卫生室是县乡村三级医疗网的基层,负责栗葩村的预防保健工作,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国家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性质:非营利医疗机构,如果以后工商局和税务局向我农村卫生室收税,我们可怎么办?希望省长重视,谢谢!!!郑德僧0377-62579743

  邓州市委回复:

  经查,电力部门执行的种类电价是由国家发改委指定后,委托省级发改委下发实施的,任何单位在未能出示省级以上发改委文件,说明要执行另外电价的,一律按目前国家发改委下发的种类电价执行。故反映栗葩村卫生室不应按商业用电收费无政策依据。

  【网民留言】

  尊敬的卢书记您好!我是一个送液化气的,我告诉您一个镇平有关城建执法人员的一些重大黑幕。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我到镇平十二里河液化气站装气,城建的执法人员也去了,当时在那里装起的人很多,他们叫我们都不要做,要我们向他们交五百元。一千元。。。两千元的不等,的保护费,如果不交的话就让我们吃不了这个饭。我想问一下我们尊敬的父母官卢书记,我们是凭着两只手留汗,受冻,爬很高的楼才赚的到的这点辛苦钱到头来却为什么要交给他们呢?还明目张胆的叫《保护费》。请您在百忙之查一下这件事,他们的老大叫《魏XX》整个镇平的送气里带着家里的老小在这里跪谢您了!

  镇平县委回复:

  经查,镇平县建设局作为燃气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经常开展燃气市场规范、整治活动,特别是进入冬季以来,针对燃气用户多,存在安全隐患多的特点,县建设局加大对燃气市场的监管力度,但是仍有个别人在利益驱动下,私设网点、倒灌倒卖、无证经营、充装不合格、报废、过期未检的钢瓶等,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行为,针对这些行为,建设局根据《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对私人倒气行为进行处罚,属于正常执法行为,罚没收入全部上交了县财政,不存在收取保护费问题。

  【网民留言】

  邓州假酒市场泛滥猖獗制假后台竟是当地纠风办主任近日,河南省邓州市大量假酒充斥市场,消费者苦不堪言,造成邓州直接损失大约1个亿。1月24日晚9时40分左右,举报人刘付红等3人和城郊派出所干警到位于邓州市邓襄路16号的邓州市恒鑫酒厂,现场发现酒厂里堆放着1000多件市场价值30余万的泸州酒,另有一辆厢式货车装满了假酒,准备运走。仓库里还有北京口味二锅头、四川烧锅、东宫御、原浆老窖、三鞭酒,大量各种包装箱,随后邓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邓州市工商局检查大队有关人员相继赶到,工商干部仔细查看了这些酒后,确认是假酒,当场宣布将这些假酒查封。谁知事隔2天,工商局态度大变,以生产环节不在管辖范围推脱,无奈举报人到技监局反映后,稽查大队王队长和副大队长赵队长和举报人一起到邓州市恒鑫酒厂,看到前两天工商干部们宣称要拉走的那些假酒,示威似的仍在原地摆放着,在这个小作坊似的所谓酒厂里,举报人又见到了假冒的泸州酒、四川内招酒等品牌的假酒。该厂所谓厂长秦老板公认威胁举报人:“我让公安机关抓捕你们!你们知道我后台是谁?是邓州市纠风办主任!”随之城郊派出所和治安大队的干警受曹指示来到现场,干警心知举报人是为了工作,不怕冒险,不怕得罪人,很同情,又不敢得罪纠风办。面对有如此大后台的假酒厂,举报人只好离开。后据举报人了解和群众反映,邓州市纠风办主任身为纪检委工作人员,却利用职权,每年春节及纠风办到基层检查时,公开向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税务局等下属单位推销邓州市恒鑫酒厂生产的黄酒、保健酒达30余万元,一件成本不到30元的黄酒竟然问单位要180元,(此时只要到上述单位了解即可证明)曹从中牟利,中饱私囊,把纠风办主任当成了发财致富的摇钱树。现在曹又公开为假酒厂当保护伞,纠风办主任成了假酒厂后台老板。恒鑫酒厂生产假酒有关内容的光碟刘付红 13598278666 付成平 13598209789夏黎明13783070951

  邓州市委回复:

  1.关于反映恒鑫酒厂制售假酒问题

  经查,恒鑫酒厂2005年9月16日与泸州市泸粮酒业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定做合同,由泸粮酒业有限公司提供酒基、包装,由当事人代为加工“泸员外”牌系列酒,加工定做期限为二00五年九月十六日至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五日。2009年12月26日恒鑫酒厂以包装箱、酒基未完为由,又自行加工白酒150件,标注生产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镇。由于该酒厂委托加工定做合同过期,已无权销售泸州系列的酒。该酒上标明的“泸员外”商标样式涉嫌侵犯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的“泸州”注册商标专用权。按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工商机关对该酒厂作如下处罚:没收“泸员外”牌“泸州特曲”150件并罚款1120元。

  2.关于反映曹国举、王峰在恒鑫酒厂入股并充当保护伞问题

  经查,未发现市纠风办主任曹国举、邓州市工商局稽查队队长王峰在邓州市恒鑫酒厂入股,为恒鑫酒厂充当保护伞问题。

  

  【网民留言】

  6月29日反映的油烟问题依然没有解决,我们整夜仍然处在烟熏火燎之中,电视、报纸、网络、信访多次呼吁,百般无奈之下,再次向您反映。我们是淇滨花园二区1号临街楼住户,门面房饭店把烟筒排放在我们卧室下,炎炎夏日不能开窗;临街烧烤,整栋楼笼罩在烟雾之中,并且营业到凌晨1点,乱如闹市,如今下水道堵塞,恶臭难闻,出行不便,我们的身心受到极大危害,环保不作为,从春天到夏天,如今都冬天了,仍然不管不问,恳请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坚决取缔影响和谐民生现象,还百姓一个安居乐业的环境。我代表1号楼50余户150余人恳求你们了。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回复:

  收到人民网网民此项留言后,鹤壁市环境保护局局长立即安排由局法规科、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到淇滨花园二区1号楼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二号楼下饭店有长生源面吧、鹤壁市马氏砂锅手擀面、小典烧烤、山东老味羊汤、大长垣饭店、兰州正宗牛肉拉面等饭店,该几家饭店未安装防油烟设施,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影响周围的环境,对此,依照环保法律法规规定,鹤壁市环保局对其几家饭店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一个月内安装防油烟设施,消除油烟对居民的污染。

  各家饭店在接到市局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后,立即行动,购料上治污设施,由于居民意见不一,饭店的行为被迫停止。居民一再在网上反映,其对这种情况,环保部门按照职责已履行了执法职能,并向市信访局建议开协调会,由工商、城管、卫生多家部门联合执法,目前该件还在协调之中。

  【网民留言】

  我们是河南省固始县城关朝阳大院居民,在我们小区附近有个政府机关招待所,属于县政府直接管辖的二级机构。作为政府下属单位应当带头守法护法,可是该单位常年累月抽风机不停,噪音扰民,燃烧劣质煤,烟尘四散,我们小区常住人口以老人为主,很多老人因为风机工作时产生的噪音而夜不能寐,我们的窗口也常年不敢打开。我们多次向政府机关和县环保局反映,嘴上说是给解决,可是这么多年了,还是始终没有解决。我们要求并不高,只希望政府的招待所像其他的私人宾馆一样,在风机上加装消声设施,使用无烟煤,我们这本来就是老城区,通风就不好,在这样排烟、排噪音,我们根本就无法生活。请卢书记帮助解决一下,我们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才走这条网络信访的路。最后祝卢书记新年身体健康!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回复:

  信阳市环境保护局在接到省环境保护厅交办的人民网网友关于固始县政府招待所粉尘噪音扰民的投诉后,非常重视,立即责成固始县环保局严肃查处,经固始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群众投诉噪声源及粉尘污染问题主要源于县政府招待所锅炉,该锅炉于2009年6月安装,额定蒸发量为2吨/小时,2009年9月开始使用。锅炉使用EPS型脱硫防尘设备,噪音污染源为锅炉风机工作产生的机械噪音。经监测,等效声级为69.7分贝,厂界噪声严重超标。为此,固始县环保局向该招待所下达了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其负责人表示立即整改,将烟筒增高6米,并为其风机安装消声设备。目前该招待所负责人与郑州锅炉厂取得联系,定制了风机消声设备并将于近期安装。

  【网民留言】

  卢书记!你好,我是洛阳市吉利区东杨村的!请问我们被洛阳石化污染数十年,为什么没有一个领导帮我们解决一下,总是和我们老百姓踢皮球,请问这样的干部该怎么办?吉利区没有一个领导管过我们老百姓的死活,总是骗我们老百姓说搬迁,空气,粉尘,水,噪音,我们村得癌症去世的人越来越多,请问怎么办?请省委书记为我们的生存放开一条大道吧!!!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回复:

  收到人民网网民向省委书记卢展工投诉吉利区东杨村村旁的炼油厂污染问题的投诉件后,洛阳市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经调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主要污染物有烟尘、工艺废气、噪声。烟尘治理设施为干式三电场110M2电除尘器,实际运行除尘效率为98%,除尘设施运行良好。由于该公司下属企业热电站距东杨村只有一墙之隔,烟尘污染对东杨村群众影响较大。工艺废气的产生主要是由于设备跑、冒、滴、漏以及罐区和污水处理车间产生的异味气体。工业噪声主要是热电站检修期间产生的噪声。

  目前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对热电站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改进生产工艺,将污染物降到最低程度。

  2、责令热电站加强管理,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3、经现场噪声监测,热电站厂界东杨村段排放的噪声值均达标(白天63.8分贝,夜间53.5分贝)。噪声排放标准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即白天≤65分贝,夜间≤55分贝)。

  由于东杨村距热电站较近,要彻底消除污染,目前尚有一定的困难。为此,洛阳市环境保护局于2008年向吉利区政府建议,尽快制定东杨村村民的搬迁方案。2009年10月,吉利区政府已制定出《东杨村整体搬迁方案》,同时将该方案抄报至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方案已上报中国石化总公司等待审批,搬迁资金到位后,将彻底解决东杨村的污染问题。

  今后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将加大对中石化洛阳分公司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网民留言】

  卢书记你好许昌襄城县城南焦化厂每天排出大量毒气,很黄很臭,污染太严重周边百姓无法生存请你百忙中暗访一下救救几万口百姓。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回复:

  接到关于襄城县城南焦化厂环境污染问题通知后,许昌市环境保护局党组高度重视,责成由局主管领导带领市环境监察支队、襄城县环保局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立即对网友给省委卢展工书记留言反映襄城县城南焦化厂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进行查处,经查,襄城县城南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有许昌首山焦化有限公司(原名许昌市卧虎山焦化有限公司)、许昌紫云焦化有限公司(原名许昌首山科贸实业有限公司)、宏源(许昌)焦化有限公司三家煤焦化企业。

  许昌首山焦化有限公司是2003年8月经省环保局批准建设的焦化企业,环评批复文件文号为豫环监〔2003〕107号,于2007年4月开工建设,2008年7月建成并申请投入试生产,2008年10月向省环保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昌首山焦化有限公司按照环评批复文件的要求,建设了年产焦炭60万吨的焦炉,配套建设了化产回收设施和地面除尘站、酚氰污水处理站等污染防治设施并同时投入使用。2009年4月,该公司委托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的竣工验收环保监测表明,许昌首山焦化有限公司的主体工程、化产回收设施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各项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省环保厅于2009年7月25日组织验收并通过了许昌首山焦化有限公司的竣工环保验收。

  宏源(许昌)焦化有限公司是2005年3月经省环保局批准建设的焦化企业,环评批复文件文号为豫环监函〔2005〕31号,于2005年3月开工建设,2008年6月建成,同年10月向省环保局申请投入试生产,12月申请竣工环保验收。宏源(许昌)焦化有限公司按照环评批复文件的要求,建设了年产焦炭60万吨的焦炉,配套建设了化产回收设施和地面除尘站、酚氰污水处理站等污染防治设施。2009年12月,该公司委托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的竣工验收环保监测表明,宏源(许昌)焦化有限公司的主体工程、化产回收设施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各项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省环保厅于2009年12月31日通过了宏源(许昌)焦化有限公司的竣工环保验收(豫环保验[2009]81号)。

  许昌紫云焦化有限公司2003年8月经省环保局批准建设的焦化企业,环评批复文件文号为豫环监〔2003〕108号,于2008年5月开工建设,2009年7月建成。2009年8月向省环保厅提出投入试生产的申请。2009年8月24日,省环保厅组织了对许昌紫云焦化有限公司试生产前的环保核查。目前,许昌紫云焦化有限公司正按照省、市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焖炉整改。

  许昌首山焦化有限公司和宏源(许昌)焦化有限公司属2009年度省环保重点监控企业,按照省环保厅的要求安装了废气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于2009年12月20日与省、市环保监控中心实现联网运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实时上传至监控中心。

  虽然焦化企业在环保方面均投入大量资金,按照环评批复文件和县政府的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省、市、县环保部门也进行了严格的监管,但由于焦化属于重污染行业,企业排污做到达标排放,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污染。这次造成群众投诉的主要原因是襄城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未实现双回路供电,春节期间因供电紧张和供电设施故障而多次出现短时停电现象,导致焦化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停止运行,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污染周围大气环境。特别是2010年2月27日,因襄城县首山变电站设备出现故障,造成襄城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焦化企业的供电中断,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停止运行,焦炉废气直接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事件发生后,市、县两级环保部门高度重视,及时赶到现场,指导企业采取点火炬的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市环保局专门致函襄城县人民政府,要求尽快解决襄城县城南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焦化企业双回路电源问题。目前襄城县人民政府正积极协调供电部门解决襄城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双回路供电问题,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因停电造成焦化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2010年3月3日,襄城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尹二军召集紫云镇、湛北乡、监察局、国土局、环保局、供电局等相关乡镇、部门和三家焦化企业的负责人,专题研究县煤焦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焦化企业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要求:一、供电局要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企业的正常供电,尽最大能力减少停电现象;二、相关乡镇和部门加强对园区内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守法经营,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三、焦化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环保规定,保证各种污染防治设施的稳定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在双回路供电问题未解决前,襄城县环保局派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许昌首山焦化有限公司、宏源(许昌)焦化有限公司和许昌紫云焦化有限公司等三家焦化企业进行驻厂监督,24小时监控企业的排污情况;对三家焦化企业的环保问题进行认真调查,严厉查处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

  在下一步工作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许昌市环境保护局已责成襄城县环保局进一步加强对三家焦化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加大暗查的频次和力度,发现有违法排污行为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同时,进一步提高焦化企业生产和环保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因企业设备故障造成的污染,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网民留言】

  卢书记!!!我洛阳市吉利区东杨村的,我们村受洛阳石化污染到底何时给我们解决,今天我们村又有人得癌症去世了,进几年我们村得癌症去世的人越来越来频繁了,我们要生存,我们也有生命,我们真的活不下去了,给你留言都是含着泪给你写的,请卢书记救救我们吧!!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回复:

  收到人民网网民向省委书记卢展工投诉吉利区东杨村村旁的炼油厂污染问题的投诉件后,洛阳市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经调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主要污染物有烟尘、工艺废气、噪声。烟尘治理设施为干式三电场110M2电除尘器,实际运行除尘效率为98%,除尘设施运行良好。由于该公司下属企业热电站距东杨村只有一墙之隔,烟尘污染对东杨村群众影响较大。工艺废气的产生主要是由于设备跑、冒、滴、漏以及罐区和污水处理车间产生的异味气体。工业噪声主要是热电站检修期间产生的噪声。

  目前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对热电站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改进生产工艺,将污染物降到最低程度。

  2、责令热电站加强管理,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3、经现场噪声监测,热电站厂界东杨村段排放的噪声值均达标(白天63.8分贝,夜间53.5分贝)。噪声排放标准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即白天≤65分贝,夜间≤55分贝)。

  由于东杨村距热电站较近,要彻底消除污染,目前尚有一定的困难。为此,洛阳市环境保护局于2008年向吉利区政府建议,尽快制定东杨村村民的搬迁方案。2009年10月,吉利区政府已制定出《东杨村整体搬迁方案》,同时将该方案抄报至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方案已上报中国石化总公司等待审批,搬迁资金到位后,将彻底解决东杨村的污染问题。

  今后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将加大对中石化洛阳分公司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责任编辑:杨笑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