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不能承诺可调专业
本报3月11日讯(记者 王端鹏)今天,省教育厅发布了2010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要求各高校在招生宣传时,不得对学生调整专业进行承诺。
省教育厅要求,任何高校都不能对学生调整专业做承诺,如果确有必要,可以写明: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招生宣传要实事求是,简介中不要使用“第一”、“之首”、“最”、“唯一”、“一流”等字眼。专升本不做宣传,专升本比例不得公布;如果确有必要,可以写明“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此外,各高等学校不得安排校外人员协助发布招生宣传资料,不得委托校外人员或社会机构代为发布招生广告或代理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