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下午3点30分左右,在东新路绍兴路口(即和平广场十字路口),一辆黑色福特车自西向东行驶,停在东新路右转车道上。一位交警跑上来,打着手势叫福特车靠边停下。福特车司机突然加速,闯红灯直冲过去,方向打偏了,撞上了绿化隔离带的栏杆,并带倒了站在隔离带旁的一个环卫工人……最后,车停。
肇事司机的鼻孔到嘴唇,粘着一层很细的白色粉末。警察拿出棉球擦下粉末,装进一只塑料物证袋中。然后,将肇事司机押上警车。司机双手背在身后,戴上了一副锃亮的手铐。
经检验,这个肇事司机鼻孔到嘴唇粘着的那层很细的白色粉末,是新型毒品K粉。
肇事司机姓南,江苏人,1979年生。南在杭州开了家娱乐场所。那辆福特车是他自己的。
南交代,他经过那个红绿灯时,毒瘾上来了,就把车停在右转车道上,在车里吸起了K粉,当时直行是红灯。这时,交警向他走过来,他心一慌,就打了把方向盘,直行闯了红灯。因为刚吸完毒,开车不稳,冲进路边……
民警说,其实,交警是刚检查完南前面的一辆违章车辆,南突然慌乱发动汽车,交警就向他跑过来,指挥他把车停到路边,接受检查。没想到他竟闯红灯,还惹了事。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第八款: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
警方已对南处以10天的治安拘留。至于交通肇事,交警将另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