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女子担任传销窝点的“家长”,其他人不经她同意不能单独出门,而她刚开始做传销所需的3800元加入费,竟是以自己被绑架为名骗取家长汇款赎救得来的。最近,该女子被广州天河区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指控:2008年8月份以来,被告人李微伙同他人在天河区柯木塱一带,以“北京恒源国际集团WTO伟业电子有限公司”中国直复营销的名义从事传销活动。传销人员以介绍工作及请人过来玩等名目为由诱骗亲戚朋友老乡加入,入伙者需交纳3800元购买一份公司保健品“食品参茸”,方可成为公司低层的普通业务员,此后再发展下线人员并从中获取提成。
二十出头的李微没有3800元的“入行费”,于是她想了一个荒唐的办法。她给家人打电话,谎称自己在广州被人绑架,绑匪并没有恶意伤害她的举动,只是勒索要一笔钱。家人在情急之下匆忙给李微指定的地址汇款。收到钱之后,李微马上打电话报平安,声称自己已经十分安全。经过李微一番自圆其说的抚慰后,家人这才放心下来。
有钱就可以正式“入行”了,李微开始成为传销队伍的一员,并且业务发展得很快。2009年7月,她开始组织其他传销人员在天河区柯木塱欧岗东街某出租屋从事非法传销活动。李微担任该窝点的“家长”,负责日常管理及安排新进人员受训听课。受骗入传销窝点的人,身份证及手机被扣,独自外出要经李微同意。
李微声称发展下线越多,就能成为更高一级的业务员,可以得到更好的待遇。还说发展320个下线就是高级业务员,待遇是每月11.2万元。事实上,被骗加入传销的人员交了3800元之后,不仅没有看到保健品,连收据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