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女子不忍欺骗刺向男友 获刑三年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0年03月13日22:59
中新网嘉兴3月13日电(记者李飞云通讯员南历恒义)从四川到嘉兴工作的龚某由于不堪忍受男友一而再、再而三的欺骗,拔出尖刀刺向男友,造成男友重伤。3月11日,浙江嘉兴市南湖区法院对龚某故意伤害一案进行宣判,判处龚某有期徒刑三年。
2008年4月,二十出头的龚某在嘉兴某家高档KTV找到了一份公关工作。一次偶然,结识了长她几岁同是四川人的张先生,两人在日常的交往中在逐渐发展成恋人关系。龚某收入不低,张先生的日常开支都由龚某来支付,但龚某从不计较,因为她非常爱他。
2009年5月龚某知道张先生在老家有妻儿,大吵之后决定与他分手,可是张先生苦苦哀求,表示愿意为了龚某放弃老家的妻儿,然后与她长相厮守。龚某放不下一年多的感情,原谅了张先生。
2009年8月,张先生告诉龚某要回老家一趟,与妻子协议离婚,彻底做个了断。龚某甚是高兴,一边工作一边翘首等待张先生的归来。8月28日,张先生从四川回来了,本以为这次男友回来会带来好消息,可龚某从小姐妹处得知张先生一回来就跟一个陌生女子一起购物逛街,还以夫妻相称,举动很是亲密,更让龚某气愤的是这个女子并非张先生老家的妻子。
那天晚上龚某为了这件事喝了不少闷酒,喝完酒后,她在裤子口袋里藏了一把长15厘米的水果刀,准备去找男友理论。张先生面对龚某的质问,一口否认另有新欢的事,可是龚某对他的百般解释并不相信,两人扭打起来,正当张先生想抱住龚某时,龚某掏出口袋里的尖刀,捅向了张先生。经鉴定,张先生的伤已构成重伤。
近日,南湖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上龚某泪流不止:“想到自己一次次被他欺骗,当时气昏了头,一时冲动才刺伤了他,现在想想真的后悔。我恳求能够得到他和他家人的原谅,请法庭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
而“有错在先”的张先生也给法院写来了“谅解信”,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理。“她对我一直一往情深,而我却是在欺骗她……她太失望了才会做出这样的过激行……我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赔偿,我谅解她,请法院对她从轻处理,给她重新做人的机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龚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由于归案后的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故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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