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官员“晒”工资 民众心“热”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0年03月15日13:44
中新网3月15日电 香港《大公报》日前刊出署名文章《官员“晒”工资民众心“热”》。文章说,安徽省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勇,日前“晒”出“工资单”。官员开诚布公“晒”工资,这是一种难能可贵的进步,可以看作是对民意的积极回应,能够毕竟让普通民众为之心头一“热”。
文章摘编如下:
“我是正厅级,每月的工资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生活津贴和工作津贴等几个方面,大概五六千元。”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纪委委员、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晒”出了自己的“工资单”。朱勇称,官员财产接受监督,是政府接受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
身为厅级官员,面对媒体主动“晒”工资,这开了个好头。换成某些官员,在记者问及每月工资拿多少钱时,难免会守口如瓶,以“不方便回答”之类的口吻回拒。从官员羞答答地“晒”工资到官员开诚布公地“晒”工资,这是一种难能可贵的进步。一个官员敢于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生活津贴和工作津贴等方面的收入,毫无保留地暴晒于大庭广众,可以看作是对民意的积极回应。
官员财产公开一小步,反腐斗争一大步。一些国家的经验表明,申报和公布官员的个人财产对预防和遏制腐败是一种有效的机制,且被全世界公认为“阳光制度”“终极反腐”。而只有财产公示,才能真正让监督权利回归民众,这才是防止官员腐败的最有效途径。如果说官员财产申报是终点,那么官员“晒”工资充其量只是一个起点,我们需要更多干部像这位厅级官员那样主动的“晒”工资。官员敢不敢“晒”工资实质是反映了反腐败的决心问题,厅级官员走出这“勇敢的一步”,我们期待能起到“多米诺”效应,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埋下伏笔。
官员主动“晒”工资,是财产申报制度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可方便对官员的监督,提早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财产申报是近年来出现频率颇高的一个词汇,公众对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呼声可谓一浪高过一浪,至今个别地方进行了尝试。
我们应该意识到,厅级官员主动“晒”工资的举止依然是一件能够振奋人心的事。早在1994年,起草《财产收入申报法》就已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自此以后,从民间到“两会”,从普通民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始终为颁行中国大陆的“阳光法案”奔走呼号。于今,闻厅级官员主动“晒”工资,虽说离“阳光法案”的降临还路途遥远,但毕竟让普通民众为之心头一“热”。(黄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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