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房产分级征税后40%民众降税 豪宅税上调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0年03月15日14:51
中新网3月15日电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台当局财政部门15日邀地方税捐机关研商,住家用房屋将从单一税率1.2%,改采分级课税,税率拟自1.1%到1.8%分五级课税,房屋评定现值超过100万元(新台币,下同)就会加税。豪宅帝宝等高价房屋,房屋税负一年恐将多付逾8万元。
台当局“财政部”强调,目前全台课税房屋共计920万户,其中住家用房屋约812万余户,平均申报的房屋评定现值约31万元。官员指出,房屋税改采分级课税后,约有近四成民众将降税。
台“财政部”强调,多数房屋的房屋评定现值在100万元以下,因此即使未来改采分级课税,其房屋税负仍不会增加。房屋税负会因分级课税上升者,全台不到一成,粗估约有25万户房屋,未来房屋税负担可能加重。“财政部”评估,最快在2012年开征2011年房屋税时,房屋税负就会局部调升。
台“财政部”依据赋改会决议,将在3月底提出土地税法及房屋税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针对高价房屋的房屋评定现值未合理反映市价,“财政部”除要求各县市重新就经济发展的现况,调整其评定现值外;住家用房屋的房屋税率,也将就不同现值高低水准,采取分级课税措施。
根据“财政部”所拟草案,房屋评定现值在10万元以下者,仍维持免税;超过10万元以上的住家用房屋,房屋税将分为五级课税,税率分别是1.1%、1.2%、1.3%、1.5%及1.8%。
其中,适用1.1%税率课税者,房屋现值需在10万元到30万元之间。依据现行税法,评定现值超过10万元的房屋税率,统一按1.2%课税,因此评定现值30万元的房屋,依现行1.2%税率课征时,一年的房屋税约为3,600元;未来若采分级课税,税率下降为1.1%时,房屋税负下降为3,300元,一年减税300元。
相对高价房屋,以帝宝为例,评定现值在1,300万元左右,房屋税一年约15万元;依照“财政部”规划的分级课税表,房屋评定现值超过800万元以上,就要按照最高税率1.8%课税,因此如帝宝等豪宅房屋,全年的房屋税将增至23万余元,全年房屋税将上升约8万元。
台当局“财政部”今天将邀各县市税捐机关开会,研商房屋税率条例及土地税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财政部”说,包括房屋税率改采分级课税等修法方向达成共识,最快“财政部”将在3月底送出相关修法案,4月底前会送“立法院”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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