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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长回复网友反映小区拆迁等3项问题留言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3月15日16:55
  【网民留言】

  杨市长:

  新年好!

  我想请问宁安城际铁路具体路线出来没有?鸠江区政府后面的十里小区在不在拆迁范围内?

  芜湖市政府办公室回复

  网友:

  您好!关于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提出的宁安城际铁路具体路线安排和鸠江区十里小区是否属于城际铁路拆迁范围等问题,杨敬农市长高度重视,现将您所关心的情况反馈如下:

  1、关于宁安城际铁路具体路线安排的问题

  宁安城际铁路(芜湖段)的路线安排已确定,具体为从马鞍山市当涂县跨越扁担河进入芜湖市境内,经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境内的和平社区,到鸠江区湾里车站,沿着原宁芜线跨越天门山路,到芜湖东站五场(化鱼山编组站),下穿九华山路立交桥,进入芜湖火车站。再跨越赭山中路、营盘山路,在营盘山路起高架桥跨越主城区,在主城区范围内基本沿着原宁芜铜线走向,经过黄山东路到康复路跨越青弋江和利民东路到南瑞铁路桥。再沿着原宁芜铜线建高架桥,进入火龙岗镇,在火龙岗镇境内的山西吴设弋江站。再跨越漳河进入三山区峨桥镇境内,再进入繁昌县繁阳镇、孙村镇境内,在孙村镇枫墩窑厂附近设繁昌西站。再跨越黄浒河,出芜湖市,进入铜陵市铜陵县钟鸣镇。宁安城际铁路在芜湖境内全长约64公里。

  2、关于鸠江区十里小区是否属于宁安城际铁路拆迁范围的问题

  2009年12月22日芜湖市发改委会同宁安铁路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前往鸠江区十里小区现场进行查看,并由设计单位确认,认为该小区可以采取排水设计变更和工程措施后,不予以拆除。

  感谢您对芜湖铁路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网民留言】

  杨市长:

  您好!

  我是万春街道南辛村居民,我老婆是六郎人。因为我家房子是农村的楼房,什么证都没有,她户口怎么才能到我们这?我要的是方法。我问了万春派出所,他们说现在弄不来,可是我们那没有一家有房产证啊!户口就没有办法过来吗?一个街道有几千家都没有证哦。我们那时还是芜湖县农村人,哪里去办证啊。我老婆户口有什么办法过来吗?谢谢。

  芜湖市政府办公室回复

  “陶军”网友:

  您好!关于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提出的您爱人户口无法迁入的问题,芜湖市政府高度重视,并当即责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公安局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现行的《芜湖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暂行规定》,办理迁入芜湖市的“夫妻投靠落户”户口,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农村土地使用证、公房租赁合同三证之一,持迁入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需加盖迁出地派出所户籍章)、结婚证、投靠方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确认)。如果您资料齐全,请到属地派出所按程序办理户口准入手续。

  如您所说,由于历史问题,您所在的街道、村确实有部分居民由于没有申领房屋产权证和农村土地使用证,造成暂时无法按“夫妻投靠落户”办理迁入手续。对此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相关的户籍调整政策正在制定之中,近期即将出台出台。我们将会及时在芜湖市政府网站发布,敬请关注。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沈警官联系,联系电话为0553-5844306。

  感谢您对我市户籍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杨敬农市长:

  您好,市民心声是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是政府与市民的连心桥,所以很冒昧和唐突在此的给您写了这封公开信,请您关心一下芜湖的文物保护工作,救救由于历史原因而破败不堪,墙倾窗塌的芜湖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清银行(中国银行旧址)吧,在此先谢谢您了!

  “大清银行芜湖分行”成立于1909年,后改称为“芜湖中国银行”。1922年,“海归”派人物柳士英设计监造,三层砖混结构,四面坡顶,建筑基座及台阶是用花岗岩砌筑。厅中四柱粗壮,柱头造型别致。古典装饰在檐部和勒脚有突出表现。芜湖沦陷后,“大清银行”遭战火摧残,1946年维修恢复。现在“大清银行”改制为中二街“中国工商银行”。2005年该建筑被列为芜湖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至今。

  杨市长,作为芜湖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中国银行旧址现状只能用惨不忍睹四字形容,高墙紧锁,墙倒窗塌,厚厚灰尘堆满整个建筑,其建筑内部状况由于尘封多年,几乎如同一个垃圾场!而且内部墙体的损坏十分严重,这就是芜湖市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就是有近百年历史承载着芜湖市商业文化的著名近代建筑不堪的现状。

  由于该芜湖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产权是属于芜湖市工商银行,而芜湖市工商银行于2004年下发文件进行抢救性修复,然而时间跨越6年之久,我们所期盼的修复却一直迟迟不能兑现和承诺,而芜湖市工商银行对待芜湖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态度实在是匪夷所思,所谓的保护只是常年累月用铁栅和铁锁一锁了之!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所规定的日常管理视若无物,时间长达8年之久,芜湖难得的近现代建筑就是在这样的保护下破败不堪,而工商银行的借口就是2次上报的总行的文件没有得到批复,而我想无论何种原因,都不成为如此对待芜湖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一个理由!

  如果说芜湖市工商银行对待芜湖大清银行的态度是麻木不仁的话,那么芜湖市的文物保护的主管部门芜湖市文化委员会和芜湖市文物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肯定是存在监管失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条例所赋予监督和管理的职责!芜湖市近现代建筑是芜湖宝贵的历史文化财富和旅游资源,这个曾经被国内多家媒体甚至是被港台媒体报道的芜湖大清银行就是以保护的名义去实施无效保护,以管理的名义实施无效管理,那么作为芜湖市文物保护主管部门,眼见芜湖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如此破败不堪又应该做些什么呢?这是工作的失职啊!中国有句古话不破不立,很有道理,芜湖文物保护工作都是遵循这一保护原则的,中江塔塔顶掉了,开始重视了,开始立了,芜湖老海关因虫蛀而岌岌可危,开始重视了,开始立了。当然,北门的老牌坊的轰然倒塌是再也无法立了,长街的灰飞烟灭是再也无法立了,那么大清银行呢?破而不立!因为没到最危急的时刻,我们的相关职能部门多的就是扯皮,多的就是相互推诿,多的就是报告请示,多的就是集体沉默。

  面对芜湖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堪的命运,我于1月5号发帖拿什么拯救你,芜湖大清银行,并对芜湖市文化委员会和芜湖市文物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行政不作为作出了抗议,时至今日,没有得到任何部门有效的回应!作为芜湖市的政府部门,如此冷漠麻木,如此应对民情民意,实在让人感到不可思议,因为你抗议的对象是真实的,但是这两个真实存在的政府部门和企业单位宛如人间蒸发一样,又如披上了隐形的外衣,让你感到是那么的虚无!因为你所看到的芜湖重点保护的文物古建是真实存在的,而这栋建筑在某些人眼里又是熟视无睹、视而不见的。因为你知道国家的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管理条例是真实存在的,而我们的政府部门和企业机构视这些法律和条例如一纸空文,宛如废纸。因为你知道这栋建筑风雨飘摇,破败不堪,而自己只能发帖呼吁而不能给予任何实际的修缮!因为你知道这栋重点文物保护建筑已经整整被锁了8年,而你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被继续锁下去,没有任何办法打开那扇紧锁的大门!

  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主要的物质载体之一便是幸存至今的各类文物古迹,这些文化遗产集中体现了历史上城市的缔造者和传承者从不同角度对于城市发展的思考和决定,进而反映了不同时代的社会人文景况和科学发展成果。这些对于今人无疑是弥足珍贵的信息。事实证明,全球化的经济发展会带动世界各个角落的协同运作,如果不及时的,有意识的留住城市重要的历史标记,那么这些脆弱的文化遗产将很快消失殆尽,千城一面的状况会不可避免的呈现在世人眼前,那时我们再谈论城市文化必然会力不从心,并且也将最终失去意义。

  城市文化的一个重要体现,是人们如何看待自身所生活的这个城市的历史,是否对其给予足够的重视,是否在追求现代化生活方式所带来的舒适和便利的同时,还能积极主动的为文化遗产的继续存在提供足够的空间和长期的人、财、物力的支持。显然,这种意识在现代人群中并非是与生俱来的。事实上,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漠视历史文化的现象已经普遍存在于各国众多的发展中城市。这种城市文化的危机已经引起了国际广泛的关注。在欧洲大范围内评选“文化之都”的做法,便是在大张旗鼓的向人们宣传保护城市文化遗产在城市发展中的重要意义。我们国家的历史文化名城评定体系也向人们表明了城市中的文物古迹对于凸现城市的文化品位、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所发挥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尊敬的杨敬农市长,芜湖市的文物保护单位并不是很多,全国、省、全市的重点保护单位为50处,分布在市区范围的更少。如果说全国、省级的文物保护单位尚能得到善待,而市级、县级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命运实在堪忧!而只要是文物保护单位就不应该厚此薄彼,区别对待,而是应该一视同仁的把他们保护好,管理好,让芜湖的历史文化能得以延续,让芜湖的孩子们能真实的贴近和感受到承载着芜湖历史文化传承的历史建筑,让芜湖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能实至名归!再次谢谢您!

  芜湖市政府办公室回复

  “卫一卫”网友:

  您好!关于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提出的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清银行(“芜湖中国银行”旧址)亟待修缮保护的问题,芜湖市政府高度重视,并当即责成市文化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将市文化委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位于我市镜湖区中二街86号的“芜湖中国银行”始建于民国十五年(1926年),建筑面积1000多平方米,由我国第一代著名建筑学家柳士英先生设计。西方古典式建筑风格,体量宏大,外观雄伟。石砌台基厚重坚固,爱奥尼克式廊柱挺拔隽秀,是经久不衰的近代建筑典范。其产权现属于中国工商银行芜湖分行。

  鉴于“芜湖中国银行”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2005年12月,芜湖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全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文物管理部门经常查看该建筑的保存状况,每年年底都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向产权单位发送《安全隐患通知书》,敦促他们做好文物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

  目前,该建筑外观尚好,墙体、廊柱、墙基等砖石结构虽无大碍,但屋面及内部木结构因年久失修,现已朽烂不堪,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章第二十一条“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的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工作由产权或使用单位组织实施,并承担安全责任和维修费用。文物管理部门负责对维修工程进行方案审批、质量监管和工程验收。

  因此,“芜湖中国银行”应由中国工商银行芜湖分行负责日常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但由于中国工商银行芜湖分行为垂直管理单位,芜湖分行的大型固定资产维修工作需向安徽省分行乃至国家总行报批。三年前,芜湖分行就计划对该建筑进行修缮,报请省分行申请维修经费,并邀请专家前来现场查看。经专家估算,该建筑维修及装修经费将近2000万元。受当时客观条件限制,维修计划未能付诸实施。芜湖分行负责同志表示,保护文物,人人有责,工商银行作为产权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好该建筑。他们计划近期再次向省分行报告,并请专家拿出具体维修意见和详细的经费预算,争取尽快开展维修工作。芜湖市政府也将与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进一步联系,促进维修工程的早日开展,同时对维修工程给予适当的经费补贴。市政府将督促市文化委继续做好我市各级各类文物的保护工作,对文物维修工程进行监督把关,使芜湖市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科学、有效的保护和利用。

  感谢您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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