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消费者再度迎来属于自己的“保护日”。具体的“保护”行动,则体现为在这一天里进行的各种各样的活动。
要说作为一个“节日”,“3·15”肯定是挺尴尬的,因为人们异口同声地说“要让‘3·15’变成365”,似乎这个“节日”终于没有了。然而更为尴尬的是,对于行业黑幕之类,人们似乎陷入了普遍的审丑疲劳之中,不是因为现实生活中缺少够猛的黑料,而是经过多年“残酷训练”,公众早已被“震惊”得见多识广了;此外,热衷提供黑料的人也越来越少,因为曝光已经不再顶用,像个人信息买卖连续两年被曝光,非法生意却越做越红火。
我们终于发现,“保护日”的各种活动以及在此之间的任何“特殊关怀”,都不可能迎来消费者权益的真正伸张;而或大或小的强势监督力量,最多作用亦不过是在被腐蚀之前展示着一定程度的挖黑能力,除此之外便也无可奈何,更何况消费领域之黑似乎总也挖不完。无论如何,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离不开一个必备的基石,那就是:需要依靠各类部门来负责保证的起码监管水平和质检品质。
令人感慨的是,即便闹大到毒奶粉事件这样的程度,公众所能看到的似乎仍旧只是毫不彻底的事后运动式执法,而这,其实也正是消费者当下所能享受到的市场监管与质量检验公共服务之典型缩影。
某种意义上,也许我们可以说,每一个消费黑幕的背后,都离不开一种监管空白与质检缺位。而且,这种监管的不力与质检的落后,对相关政府部门来说,恐怕还并不只是消极的被动无能,甚至还有可能是积极的主动选择。在最近的毒豇豆事件中,当地农业部门就对外地兄弟单位的曝光做法很不理解,直斥其“太不够朋友”,因为行业流行的潜规则是“外地蔬菜被查出问题,通常只限于内部通告”。
如果监管上不去,质检搞不好,问责不能到位,“3·15节目”就只能是头痛医头,好像是往“黑海”里撒网一样,谁被捞起来谁倒霉而已。而且,这种撒网行动搞得多了,公众审丑疲劳的感觉就越浓,消费者权益保护于是真成了一年一度的“一日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