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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心私雇外教被罚近万 聘洋老师需双重许可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3月16日15:18
  警方提示:聘洋老师需双重资格许可

  本报讯(记者王蔷通讯员林松)本市一家语言培训中心私自雇佣无资质的外国人任外教,被处以近万元的罚款处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就此提示,外国人来华就业首先要持有工作签证,同时还要取得劳动部门的许可,从事教育类工作的还应经过相关的外国专家资质审核。

  今年3月初,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在受理外国女子法妮的签证申请时发现,法妮持有“访问”签证,但申请表填写的信息却显示,法妮在北京某培训中心从事教学工作。

  经了解,法妮今年22岁,系欧洲某国人。2009年7月份,法妮来京探望父母,为节省生活费用想找一份工作。随后,互联网上的一则信息吸引了法妮的注意力:海淀区某语言培训中心需要一名法语熟练的外籍人员从事教学活动,每周只工作2天。经过面试、口试,法妮顺利进入培训中心工作,并从2009年8月至2010年3月每周上两节法语口语课。

  警方随后确认这家培训中心没有聘请外籍专家的资质,而且没有审查法妮是否具有任教经历及教学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中心的行为属于私自雇佣外国人,法妮系非法谋职。同时警方发现法妮已在华非法居留近5个月。

  昨天警方对培训中心处以9000元罚款,对外国人法妮的非法谋职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对其非法居留行为处以5000元的罚款。

  警方就此提示,任何单位都不得私自雇佣外国人从事教学活动。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外专局和教育部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请外籍教师之前必须取得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而外籍教师受聘前也需申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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