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乞丐涉强奸精神病女被批捕 曾因抢劫被判刑
来源:
东亚经贸新闻
2010年03月18日01:38
男子平时在人民广场附近讨饭,和女子结识后多次到旅店同住
东亚讯(庞晓峰记者魏绘轩助理记者费义勇)长春市人民广场附近一名乞丐齐某同一女子发生性关系,谁知女子患有精神分裂症,且正处于发病期无性防卫能力。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犯罪嫌疑人齐某予以批捕。
母亲报案称女儿遭强奸
2月10日15时,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白菊路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一名50岁左右的女子称女儿王某遭人强奸。女子提到女儿王某患有精神病,被一名叫齐某的男子带走,然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接到报案后,民警找到了犯罪嫌疑人齐某,了解了事情的大致经过。残疾男子齐某平时在人民广场附近讨饭,有一次王某给了他几块钱,然后两人就坐在一起聊天,王某提出要去齐某住的地方,不想回家。于是齐某带王某去了三马路的一家旅店,一起同住了三天,直到王某的母亲打电话让女儿回家,齐某才将王某送了回去。
后来王某又到人民广场附近找过齐某,这一次齐某带着王某在旅店住了半个月,王某的母亲找到他们后对齐某说,女儿患有精神病,不让他们再来往。齐某通过多次观察,这才发现王某语无伦次,行为举止怪异。
女子称和乞丐是朋友
警方随后找到了王某,当问她叫什么名字时,王某竟回答:“我叫白起义,是剑桥大学毕业的。”又问她同齐某是什么关系时,王某说:“我们以前是朋友,比女朋友的关系还好。”
王某谈到了跟齐某是如何认识的,“是著名电视、影视、歌三栖巨星黑阿三和龙阿三介绍我去的,当时我修行刚满十八年,出来就跟他认识了。”当时王某说了很多奇怪的话。警方了解到,王某家里有去年初我省一家权威医院出具的精神病诊断书,此前在长春市心理医院也看过病。街坊邻居也说,王某得精神病好几年了,要么天天不出门,要么出去就好久不回来,晚上犯病时总在楼道里喊,还骂人,把家里的水果、食品从阳台往下扔,有一次还光着下身跑到街上去了,家长管她时,她还用刀把母亲给扎伤了。
残疾乞丐曾因抢劫被判刑
齐某,今年41岁,无业,户籍所在地是黑龙江省依兰县,1996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6年5月释放。
因涉嫌强奸,2010年2月26日被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监视居住。
2010年2月24日,经过司法鉴定,确认被害人王某有精神分裂症,且正处于发病期,目前无性自卫能力。犯罪嫌疑人齐某在明知被害人王某是正在发病期精神病人的情况下,与其多次发生性关系,涉嫌犯有强奸罪。近日,犯罪嫌疑人齐某被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作者:魏绘轩费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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