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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黄金地块疑被贱卖 定向出让祸起只挂不拍

2010年03月18日02:51

  新闻来源:青年时报

  工联地块超低价引质疑

  定向出让祸起只挂不拍?

  近日,一则题为《杭州黄金地块疑被贱卖》(以下简称《贱卖》)的文章在网络中激起浪花。文章称,3月11日杭州市出让的工联大厦地块被贱卖,矛头直指“定向出让”。

  此后,“定向出让”这一敏感词汇一下子被推到风口浪尖。对此,相关部门认为,定向出让背后实际上存在各种原因,这么做很多时候也是为了迎合城市经营。“因为,这些地块一般属于重点规划项目,需要找合适的开发企业,才能真正实现当初的规划意图。”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称,杭州连续出现的“疑似定向”,或与采取的土地出让方式有关。据透露,多年来,杭州大多采用土地挂牌方式,这种方式虽然在成交价格上更理性;但在“招拍挂”中,也只有挂牌方式才可以“即使一家企业参与,也能成功实现土地交易”。

  ■延伸

  或因杭州多为挂牌出让

  实际上,杭州土地出让市场连续出现“疑似定向”情形,与本地采用的挂牌形式出让土地不无关系。

  2004年3月,国土资源部与监察部联合下发71号文件,要求从当年8月31日起,所有经营性的土地一律都要公开竞价出让,其中包括招标、拍卖及挂牌三种方式。

  在杭州,土地市场后来多采用挂牌出让。相反,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土地市场均实行了拍卖模式。不过,拍卖途径在很多人看来,已是推高地价、房价“祸根”。广宇集团总经理助理任坚刚分析,拍卖中,开发商容易受现场激烈气氛影响,导致价格猛涨。

  这一观点被业内普遍认同。

  其被指“罪名”主要有:“价高者得”助涨了地价;加速大型房企,尤其是上市企业、央企、国企不断“囤地”,形成土地垄断;中小企业则连连败退,很难立足。

  相比之下,挂牌方式被认为更理性。“挂牌虽也屡创高价,但至少每轮均有3分钟书面报价时间可供开发商考虑。杭州多年事实证明,这是最理性、最适合的方式。”任坚刚说。

  对此,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观点一致。

  然而,一个更深层的问题或许被遗忘。在“招拍挂”三种方式中,招标必须有三家以上企业参与才能进行土地出让;同样,拍卖需两家以上企业在场才能进行;而最后的挂牌方式,只要有一家企业在场,就能实现成功出让。

  有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直指,杭州近几年连续出现“疑似定向”事件,正是与杭州所采取的这一出让方式有直接关系。

  工联地块 遭“贱卖”?

  3月11日,杭城共有4宗地块成功出让。

  不过,一边是祥符板块火爆场面,一边却是延安路黄金商圈无竞价直接成交。差异引起关注,后者14425元/平方米楼面价,更成为媒体“贱卖”论有力证据。

  “湖滨商业(工联大厦)地块,不要说14425元/平方米的楼面价,就是4万元/平方米也值。但这是政府老子倒手给儿子,没有任何参考意义。”3月11日的出让结束后,著名房产评论员丁建刚这样说。

  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赵杭生,也表示了自己的看法:“这里可能是政府事先已做好规划,定向出让土地,其用途也有可能非纯粹商业用途。”

  而在工联地块挂牌文件中,并未设置相关企业门槛。相反,项目有部分代建回迁房需开发商待建,再由政府回购。

  “项目共有5.7万平方米建筑体量,其中4万平方米都将回迁给工联原有商户。”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宣教处处长张晓明告诉记者,剩下的部分楼层较高,很难做商城,只能规划为写字楼。

  所以,一房产企业负责人分析,工联地块存在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对开发商来说,很可能是亏本买卖。

  “疑似定向”频现

  此一事件后,“定向出让”这一敏感词汇冒了出来。

  顾名思义,定向出让就是将土地安排给意向单位。据调查,在近几年杭州的土地出让中,由于没有竞争对手,被惟一竞价单位轻松竞得的案例屡见不鲜。

  2008年1月,杭州首宗地铁上盖物业地块出让,由于无人书面竞价,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74720万元竞得,仅高出出让起步价20万元。

  2008年12月,地处下城区创新创业新天地两个地块,也各自加价20万元直接成交,竞得单位为杭州新天地集团有限公司。截至目前,这一区域内共出让16宗商业地块,被新天地集团“包揽”。其中,仅一宗经历书面竞价,其余均直接成交。

  此外,2009年1月,江干区凯旋路地块被江干区凯旋地区旧城改造指挥部竞得;同年3月,下城区三塘单元地块被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竞得;9月,拱墅区大浒弄地块被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竞得。

  而上述出让信息有很多共同点:均加价20万元成交;多为商业用地;多为区块内有代表性的重点项目。有专家认为,商业用地不同于宅地,经营十分重要,因此在出让时比宅地更具有“定向性”。

  “定向”暗藏规则

  在全国市场,由地块定向出让引发的口水战不绝于耳。

  “判定是否定向出让,要看相关部门设定的出让标准是怎样的,且达到这个标准的企业是否唯一。”双赢置业机构总经理章惠芳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如果只有一家企业符合相关条件,最后也只有这一家单位拍得这块地,那么这就是明显的‘定向’行为。”她说。

  一位业内人士则透露,定向的背后其实有潜规则,“如有其他开发商想报名,但相关负责人会向其暗示,已有内定对象。”

  知情人士透露,一般来说,开发商都会被“劝退”,这成为行业内部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要注意的是,依据挂牌文件,这些土地依然是正常的出让。”该业内人士表示。

  “由于土地用途不一样,所以政府在进行土地出让的过程中,也会考虑到让一些有实力的开发商去竞拍。所以,竞拍前会设置一定门槛,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保证土地竞拍取得良好效果,又能让土地持续、健康发展。”章惠芳说。

  或为城市长远考虑

  对相关部门而言,坐地单位拿地并操作项目,或许正迎合其需要。

  “可以提高对项目的操控力。换句话说,大家坐在同一个地方煮同一锅粥,过程肯定更方便,味道也更好。”业内指出。

  对此,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的说法,更具说服力。“首先不能认同关于‘定向出让’的说法。实际上,这么做的背后,存在各种客观原因。一是为了平衡区域资金流通,二为迎合城市经营需要。”

  对以上说法,章惠芳表示认同。她补充,以一些商业地块(如新天地商圈)为例,商圈的形成可以说是政府行为,即使一些企业可以通过高价拿到土地,但是后期开发的成本要比政府行为高很多。这样一来,土地得不到有效利用和开发。

  因此,她表示,“定向”也可视作城市规划必然选择。

  时报记者 王晋 文

责任编辑:廖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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