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总工会建议立法 水电交通行业不得罢工
“职工与企业的劳资纠纷,可由工会与企业谈判。受邀约谈判的20日内,劳资双方须进行协商,逾期仍拒绝协商的一方,将处以个人2000元以下罚款、企业则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并对劳资纠纷进行强制解决。”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周秋敏 实习生 曾春花 通讯员 史功汇) 员工不满薪资条件,可要求集体与企业谈判;企业主如拒绝谈判,最高可罚两万元。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总工会日前向市人大提交了《广州市劳动关系集体协商条例》(草案),建议以集体协商方式解决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纠纷。目前,市人大已接受该条例的立法申请。
拒绝协商要罚款
据悉,草案对供水、供电、交通等对社会正常运转有重大影响的行业作了特殊规定,要求这些行业的职工在发生劳动纠纷后不得采取集体罢工的方式解决问题。
市总工会法律部负责人介绍,提请市人大审议的《集体协商条例》规定,一旦职工与企业发生劳资纠纷,可由职工代表向所属基层工会反映情况,再由工会作为代表与企业谈判。而行业性的劳资纠纷,则可通过工会、企业联合会、相关劳动部门的三方机制进行集体协商解决。对没有工会的基层单位该如何运作,该条例也作出了相关规定。
据介绍,该草案一旦以地方劳动法规的形式定下来,为保证集体协商的政策操作,企业和职工双方无正当理由,都不得拒绝参加集体协商。受邀约谈判的20日内,劳资双方须进行协商,逾期仍拒绝协商的一方,将处以个人2000元以下罚款、企业则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并对劳资纠纷强制解决。
另外,草案对供水、供电、交通等对社会正常运转有重大影响的行业作了特殊规定,要求这些行业的职工在发生劳动纠纷后不得采取集体罢工的方式解决问题。该负责人说:“政府应如何应对这些行业的重大劳动纠纷,我们或许可以借鉴香港的经验,发布禁制令,给劳资双方一个冷静期,以期更好地解决。”
市总工会副主席刘小钢指出,目前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在国内尚属首例。
劳动争议案增长最快
刘小钢还透露,去年市法院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7130件,同比增长9.7%,是民事纠纷中增长最多的。案件的主要原因是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特别是拖欠工资、加班费等。
刘小钢指出,劳动者的工资增长并不理想。根据市统计局的数字显示,去年前3季度全市职工人均工资累计为35250元,同比增长仅9.36%,与2008年同比增长的13.9%有一定的差距。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