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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最低工资标准将调高至1030元 高于江苏北京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0年03月18日04:27


  1030元 广州最低工资标准调高

  广东昨日公布最低工资新标准 5月1日起实施最新标准

  平均增幅21% 调整后略高于江苏、北京 低于上海、浙江

  文/记者蒋悦飞 通讯员粤仁宣

  经过两年的沉默之后,广东人社厅于昨日发布最新最低工资标准,广州将从原来的860元提升为1030元/月,增幅19.8%。该标准将从5月1日开始实施,全省平均提高幅度高达21.1%,届时,没有达到新标准的企业必须及时调整。省人社厅表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有利缓解当前招工难。

  由于去年应对金融危机,没有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此次增长幅度是积累了两年的结果。按两年的情况综合来看,调整后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自2008年以来年均增长10.1%,与我省两年来GDP增长幅度基本相符。

  ——省人社厅副厅长林王平

  五一起企业必须按最新标准调工资

  根据广东省政府日前发出《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均为五个档次。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于春涛表示,若低于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必须按标准进行调整。深圳也将在近期制定并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等行为,劳动者可及时向工会反映或向当地人社部门投诉举报。

  广东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居前列

  省人社厅副巡视员黄林琰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照《最低工资规定》规定的比重法、恩格尔系数法、国际平均工资比例法等办法,综合考虑近期就业状况、工资水平、物价增长、社保水平等因素制定。调整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平均提高21.1%,每个类别增长率都接近或超过20%。

  省人社厅副厅长林王平介绍,由于去年应对金融危机,没有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这一幅度是积累了两年的结果。按两年的情况综合来看,调整后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自2008年以来年均增长10.1%,与我省两年来GDP增长幅度基本相符,调整幅度是适中的。

  林王平说,此次着重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加大调整幅度,其中第四、五类增幅较大,分别为22.4%、24.5%,从而缩小了欠发达地区与珠三角的差距。

  为促使各地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提高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通知》还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

  林王平介绍,调整后的标准略高于江苏、北京,但低于上海和浙江。总体来说,广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来说是领先的。若一次过大幅度调整将对刚从金融危机中恢复过来的企业有影响。“因此我们采取‘小步快跑’的方式,逐步缩小与高标准地区的差距”。

  广州困难职工补助门槛降低

  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足650元即可申请登记

  本报讯 (记者廖靖文 通讯员史功汇)更多困难职工家庭可以从工会帮扶救助体系中受惠。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总工会从今年7月起调整广州市工会困难职工建档标准,门槛从原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50元调整到650元。即日起至4月底,符合计生政策的职工可以向工会申请登记。

  2009年,全市纳入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的户数为1299户,包括符合广州市低保及低困标准的职工家庭,以及“边缘困难职工”,即家庭人均月收入比市低保及低困标准略高的职工。

  据悉,广州市工会帮扶救助体系的对象包括:在本市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中的正式职工,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暂不含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为便于核实其资格,其本人均要求具有广州市城镇户籍,外来务工人员暂不接受申请。

  困难职工家庭可获3项帮扶

  春节慰问金及慰问品600元;

  子女就读全日制大专院校的,本科每年可获金秋助学金3000元,大专可获2000元;

  可申请季度生活救助金,市总工会将视困难程度给予500~1000元救助。

  老板逃避工资协商可罚两万

  广州市总工会草拟相关条例将提交人大审议

  本报讯 (记者廖靖文 通讯员史功汇)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总工会草拟的《广州市劳动关系集体协商条例(草案)》将提交广州市人大审议。根据草案,资方若不接受劳方提出的工作协商要约,将受到最高2万元处罚。国内尚无相关法规正式出台。

  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张瑞洲介绍,《条例(草案)》对集体协商的内容、行业、用人单位内部各工种薪酬的集体协商、分歧的解决等都进行了细化规定。

  张瑞洲举例说:“譬如参与谈判的代表,将在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两方面得到有效保障。也就是说,老板若因集体协商迁怒于人,欲解除谈判人劳动合同,或降低谈判人工资待遇,均属违法行为。”

  过去,员工集体要求谈判薪酬,老板不谈,员工也没办法。《条例(草案)》明确了对违反本条例不开展集体协商的处罚。

  对于职工代表或工会提出的要约,企业资方必须在20天内给予答复。

  其中一方若不接受协商要约,责任人处以最高2000元的处罚,责任单位处以20000元以下的处罚。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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