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枪击案”发生后,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勘查。 |
[“5·22长寿路枪击案”追踪]
19岁女子借钱购毒诱发两派火拼
女被告供述前后矛盾遭法官质疑 5名男被告均表示血战“事发偶然”
晨报记者 罗剑华
去年5月22日下午,普陀区长寿路地区发生了一宗罕见的枪击案,两帮持枪歹徒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相互开枪攻击,两名涉案人因此不治身亡。昨天上午,“5·22枪击案”第一阶段的庭审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始审理,受审被告为同属涉案人朱占贵一方的6人。庭审中显示,“5·22枪击案”的起因竟是一名“90后”女子。
为毒资引发枪击血案
庭审披露,去年4月10日,女嫌疑人董爽为在常州购买冰毒,向一同前往的刘某、程某(即“5·22枪击案”另一方势力的主使人)借款2万元。当晚,她先在宾馆内将购得的100克冰毒,分出10克以3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专程赶来的吸毒者,又将剩余毒品带回上海继续贩卖。
5月22日,为向董爽催讨毒资,刘某指使程某、马某等多人,携带枪支至董租住的长寿路一家酒店,并和董爽男友朱占贵一方的张鸿辅、李建勋、曹东华、路建义、沈吉鹏等人,因谈判不和引发火拼。期间,双方在酒店门前用自制手枪和刀具相互攻击,李建勋被对方击中颅脑后死亡;朱占贵几乎在持刀将对方程某刺伤的同时,被对方的马某持枪击伤;此后张鸿辅又开枪击中马某的肝脏、右肺,致马某失血性休克死亡……此外,董爽在落网时又被发现其随身包内藏有27.78克冰毒。
据此,公诉机关分别指控张鸿辅涉嫌故意杀人罪,董爽涉嫌贩卖毒品罪,朱占贵、曹东华、路建义、沈吉鹏涉嫌聚众斗殴罪。其中,张鸿辅、朱占贵又因曾在2007年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刑,应以累犯从重处罚。
女被告只承认贩毒10克
案发时刚满19岁的董爽是昨天第一个被公诉人发问的被告人。作为整个“5·22枪击案”的关键人物,她因为在案发过程中并未直接参与双方火拼,而只被指控涉嫌贩毒127余克。尽管如此,这名个头矮小、自称“宝宝”的女子,却只肯承认贩毒10克,而对其余的100多克毒品给出了多种逃避罪责的说法。
董爽称,她平时有“溜冰”(吸食冰毒)的爱好,和男友一个月要吸食近30克。案发前她准备返回原籍黑龙江,由于不清楚当地的购毒渠道,所以才会在案发前赴常州一次购买了100克冰毒。购毒后,除了当晚将其中的10克加价贩卖给他人之外,其余的90克冰毒返沪后都交给了男友朱占贵,由他平时分给朋友吸食。董爽还表示,在被警方抓捕当天搜出的27.78克毒品,是案发后朋友“送”给自己的。“在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情况下,一次向人借2万元购买大量毒品,购毒当晚便分拆贩卖了其中的一部分,携毒返沪后一方面无力归还毒资,另一方面却又长住在酒店套房内,同时让男朋友免费提供给别人吸毒,你自己觉得合理吗?”法官当庭对董爽的解释进行了质疑。
手枪何来?男被告均“失忆”
和董爽类似,其余被告人在接受法庭询问时,同样作出了相互矛盾的供述。
例如,在朱占贵的口中,董爽虽然是他的女朋友,但他自称从来没打算为她个人拖欠别人的毒资承担全责,而且他否认曾从董爽手中拿到过她购自常州的90克冰毒。为了证实自己所言非虚,朱占贵还当庭自曝真正的同居女友另有其人,董爽只是在需要“溜冰”时打电话联络的那种女友,所以自己介入“5·22枪案”完全是因为想逃而没逃掉,案发当天不但自己没有叫人到场,也没有携带任何凶器,只是在被对方枪击受伤后,才出于自卫用刀刺伤了准备掏枪的程某。
“枪不是我的,反正不是朱占贵就是李建勋的,是他们在酒店下楼时,临时交给我放在我的后裤袋里的。”开枪打死马某的张鸿辅更是语出惊人:“当时我看到李建勋满脸是血,朱占贵也和一个人滚倒在地上,说他也中枪了,让我赶快把枪给他,结果我拿枪出来时不知道怎么枪就响了……”在昨天的庭审中,这把击中马某致其死亡的手枪,居然无人承认是自己携带到场的。而几乎所有人的供述都试图表明,他们只是在偶然的情况下,一同出现在董爽暂住的酒店,并使用了不知道当时从何处拿到的各种凶器,和程某等人发生了血战。
由于被告人数众多,昨天的庭审并未完全结束,按照计划,法院今天仍将继续开庭对本案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