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男子回家路上遭车祸受伤 口头请假被“炒鱿鱼”

来源:红网
2010年03月18日11:28

  回家路上遭遇车祸 口头请假被“炒鱿鱼”

  长沙市民许先生3月17日来电:我车祸受伤了,托人口头请假也不行吗?我在下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请同事帮我口头请假,然而在养病期间却收到了单位的解聘通知。

  据许先生介绍,去年8月25日,他从单位星沙包装有限公司下班后,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不慎遭遇车祸,左髋骨翼骨折,还有其它部位多处受伤。经协商,他同意对方“私了”。医生给他看过后,建议他养病一至一个半月。由于行动不便,他就请自己的同事卢先生带上了自己的病历和诊断书向公司办公室一名副主任口头请假,并获得许可。

  然而,他在家养病时,却意外地收到了公司发的《关于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原来,公司以他无故旷工超过15天为由,通知他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去年11月2日,该公司下达了和他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

  长沙星沙包装有限公司办公室肖主任告诉记者,许先生当时只是口头请假,并没有请假条,在许先生二个多月没来公司上班后,公司才通知他办离职手续,而且他至今仍然没有看到过许先生的诊断书以及医院开具的请假证明。肖主任表示,对于许先生受伤一事,他们也深感同情,并可以进行适当的补偿,具体情况双方可以坐下来协商。

  律师说法

  长沙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许先生应当先找到车祸的肇事者进行协商,以获取《交通事故认定书》,再进行工伤认定。一旦认定为工伤,许先生即使没有请假,公司也不能解除他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并且还可以向公司要求工伤赔偿。

责任编辑:lianzhang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