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8日电(记者董沛)“处于调整阶段的中央企业集团下属控股或参股的房地产公司,要加快调整步伐,在完成阶段性任务后有序退出。”今天,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发言人杜渊泉在京作如上表示。
据了解,自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就开始进行大幅度调整重组,先后确认和公布了16家以房地产作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户数由原来的728户减少到目前的373户。但与此同时,还有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开展了房地产业务,按照国资委要求,这些企业正在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2008年,这些企业所属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共227户,约占中央企业全部三级以上房地产企业数量的60%,但销售收入只占到15%,利润只占7%。
据初步统计,2009年,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为2209亿元,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收入的5%;房屋销售面积为2807万平方米,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的3%。
2009年,处于经济复苏过程中的中国房地产市场,央企以雄厚的资金实力,成为多个城市土地交易市场的主力军,并在不同地区不断制造出“地王”纪录。今年以来,央企在土地招拍挂市场中的表现,依旧抢眼。
对于央企在土地市场的表现,市场普遍认为这是央企掌握了更多的资源,拥有更高的银行授信额度所致。
地方国企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在3月15日大望京地块拍地失败后,公开表示:“华远拍地再次以失败告终。自2001年起,华远在所有的公开拍卖中都只有失败。我们无法承受这样的天价,只好承认自己的无能。于是转入二、三线城市,希望不是凭胆量而是凭品牌取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