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史周) 东北师大净月校区学生宁某先后在校内5次盗窃他人财物,合计金额5920元。近日,宁某因犯盗窃罪获刑一年七个月。
24岁的宁某是长春人。2008年7月的一天,宁某借自己是东北师大净月校区学生的身份,悄悄地混入光华楼某男生宿舍,将该宿舍学生闫某的索尼DSC-H3-1969106型数码相机盗走,价值1980元。
2009年4月,宁某见自己的偷盗行为未被发现,又动了歪心思。
当月的一天,宁某潜入东北师大附属实验学校九年二班教室,将学生胡某的索尼牌PSP1001型游戏机盗走,价值350元;3个月后的一天,宁某再次窜至该班级教室,将学生刘某的索尼牌DSC-T200型数码相机盗走,价值2000元。2009年9月10日中午,宁某第3次窜至该班级教室,盗走学生李某诺基亚N73型手机一部,价值900元。
2009年9月17日,宁某窜至该校高三(6)班,盗走学生桂某价值370元IBM60G移动硬盘一个和320元钱。
当年9月18日,宁某被长春市公安局净月分局抓获,其所盗赃物也被警方收缴并返还给了受害人。
近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宁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