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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抢房事件频发 拆迁办将安置房一房二卖

来源:中安在线
2010年03月19日07:51

  滁州经开区拆迁办将安置房一房二卖

  警方已立案调查,嫌疑人在逃 

  这几天,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蓝天西区”小区,每到深夜,总会传出安装防盗门的声音,偶尔还有“争抢”房屋的激烈争吵声。由于拆迁办工作人员私下将数十套拆迁安置房违规出售,导致这个小区很多房屋出现了“一房两户”的现象。因为都认定房子是自己的,受骗的购房户和拆迁户之间,不断上演“抢房大战”。

  17万元买了张安置证

  47岁的杨华民是滁州市琅琊区人。2008年,他卖了老房子准备在市区买一套新房屋。

  去年3月,一房产中介的负责人得知杨华民想买新房,便向他推荐了“蓝天西区”的一套房屋,2250元每平方米。这个价格比滁州当时的房价要低数百元,杨华民为此很心动。

  后来,杨华民得知,这套房子是拆迁安置房,还在建设中,为此他又有了疑虑。

  这时,卖房人赵长保告诉他,房子是拆迁安置办工作人员“内部倒出来的”,可以办理房屋拆迁安置证。得知此消息,杨华民最终决定购买。

  付完17万余元房款后,杨华民如愿以偿地拿到了写有自己儿子名字的房屋拆迁安置证。看到写有详细房号、盖着拆迁部门公章的安置证,他心安了许多。

  可没想到,今年3月初,约定的交付期到了,杨华民却未能如愿从赵长保处拿到钥匙,而且对方一拖再拖。3月16日,赵长保干脆说“卖房子的人跑了,房子拿不到了”。杨华民的心一下子凉到了极点。

  “抢房”事件不断上演

  杨华民后来了解到,赵长保其实只是经手人,背后的“神秘卖家”实际上是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办事处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张太庆。

  来到拆迁办后,杨华民意外发现,滁州共有50多人和他一样,通过赵长保从张太庆手上购买了蓝天西区的房屋。

  这些受骗的购房者和杨华民一样,纷纷赶到蓝天西区,去找自己已经购买的房子。可让他们失望的是,一些房屋已经住了人,这些已经入住的住户,都是真正的拆迁户,他们也持有写有同样房号的安置证。

  面对“一房两户”的情况,一些受骗的购房户干脆将还没人入住的房屋的木门砸开,装上防盗门,防止被别人捷足先登。“其实,装防盗门也就是自我安慰,也不知道最后到底属于谁。”一位受骗的购房户无奈地告诉记者。

  部分购房者因为房屋的归属问题,甚至和已经入住的拆迁安置户发生矛盾。小区内每天都能听到一些人因房子归属问题而争吵。

  昨日上午,记者在蓝天西区探访时看到,许多受骗的购房者神情落寞,谈起买房受骗的经历,都忍不住潸然泪下。

  “一房两户”确实存在

  昨日中午12时许,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内,一些讨要说法的购房户不愿离去。三楼,工会主席张大林端坐在办公室,给一些情绪激动的购房户做安抚工作。

  “房屋是开发区管委会下属的凤凰办事处拆迁办聘用人员张太庆私自出售的,我们也是前两天才知道这件事。”张大林告诉记者,根据他们了解的情况,因为违规出售,蓝天西区确有“一房两户”的情况存在。

  在仔细看了一些受骗的购房户拿出的安置证后,张大林说,证上盖的章确实是管委会下属凤凰办事处拆迁办的公章。

  张大林说,安置房是安置拆迁户的,有严格的审批手续。至于张太庆具体是如何给“非拆迁户”办理这些房屋拆迁安置证,并违规将安置房出售的,“有关部门还在调查。”

  在凤凰办事处拆迁办,张太庆的座位是空的。张太庆对面座位上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张太庆已经几天没来上班了。对于违规出售安置房一事,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谁经办,谁负责”。

  涉案嫌疑人已经跑了

  昨日下午,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主任陈义周在忙着解决“安置房事件”。

  陈义周告诉记者,这是一起涉嫌利用房屋拆迁安置证,致使部分群众上当受骗的重大诈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是管委会下属凤凰办事处拆迁办聘用人员张太庆。

  据陈义周介绍,案件已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公安机关正在全力侦查,同时采取措施,及时将张太庆的个人资产冻结。

  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陈政委告诉记者,目前,公安部门已就此事涉嫌诈骗立案调查,但主要犯罪嫌疑人张太庆目前在逃,公安部门正在全力抓捕。

  陈政委说,这几天,陆续有受害人前来报案,涉及的几家房产中介负责人也已经被警方传唤。“这起案件涉案金额较大,不便透露。”但根据一位受骗的购房户推算,按房子平均每套20万元算,受骗的购房户总计有50多人,“保守估计也有上千万。”

  甄别清性质莫贪便宜

  采访中,这些受骗的购房户都承认自己并不是拆迁安置户,也知道用房屋拆迁安置证购买房屋违规。但面对便宜的房屋销售价格,他们都心存侥幸。

  法律界人士陈一来指出,安置房只能安置拆迁户,只有在拆迁户取得房屋产权后才能交易。市民买房前,应仔细甄别所买房屋的性质。在这个案例中,受骗的购房者对房屋的“占领”,不受法律保护。

  陈一来建议,受骗的购房者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自己的损失,同时还可以要求拆迁办等部门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记者向前)  

责任编辑:新闻公共帐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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