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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提高以旧换新运费补贴 每台提高10元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3月19日10:06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回收环节有所调整。昨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的补充通知》,将运费补贴每台提高10元。不过,对于补贴提高的适用主体限定非常严格。最新数据显示,全国试点省市以旧换新销售额超过300亿元。

  根据通知,试点省市范围内招标确定的家电以旧换新单纯回收企业,不分品种和距离,运费补贴标准在原有补贴标准基础上每台提高10元。比如21英寸(及以下)的CRT电视,原来按照运送距离在150公里以内和150公里以上,补贴标准分别为20元和30元,现在调高到了30元和40元。洗衣机、冰箱等也依次上调。

  对于通知中所称“单纯回收企业”,财政部做出了限定,必须是主营业务为再生资源的回收、分拣、简单加工,而且不参与家电销售或拆解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这样一来,北京市所有销售、回收双中标的企业,以及华星环保等拆解企业都被排除在了政策之外。昨日,华星环保市场策划部经理周徐表示,他们会将意见向相关部门反映,希望被纳入政策的惠及范围之内。

  “政策将我们排除在外,估计是考虑到我们在销售环节中已经有了利润。”昨日,一位双中标的企业负责人表示。据悉,因为在回收环节完全没有利润可言,此前很多单中标回收的企业都不愿意上门回收。

  据记者了解,北京市符合上述限定条件的企业非常少,比如北京天龙天天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等。昨日,记者致电天天洁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尚未接到调高运费补贴的通知。

  商务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3月8日,试点省市共回收旧家电815.2万台,销售新家电758.6万台,销售额达300.2亿元。(记者田丛)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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