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获刑11年半
来源:
中安在线
2010年03月20日02:33
日前,固镇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吴昌明因受贿、滥用职权被蚌埠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零6个月,吴受贿款人民币556600元、美元6000元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吴昌明于2003年至2008年上半年,先后二十余次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516600元、美元6000元。另查明:2006年6月,仇文权要求将其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固镇县农机一厂国有土地由工业用地改为商业住宅用地,为此,仇文权两次各送给吴昌明20000元。后吴昌明对该地块没有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评估定价,安排下属以低于当时的市场价格将该宗土地出让给仇文权。同时又将应缴费用的土地面积减少计算缴费金额。两项合计使国家减少土地出让金收入237万元。(岳瑞文罗晓敏强飞)
上网从搜狗开始
民生视点
沈阳男子曾令军在这不足20平方米的厕所小家生活了五年,还娶了媳妇,生了大胖儿子……
今日热点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表示,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详细]
汪成荣面临的奖金被收回再分配难题,并不是一个单一事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