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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证人不能全为亲属 曾庆香家人寻目击者

来源:京华时报
2010年03月20日04:06

  江西青年曾庆香救完央视女记者后被撞身亡。昨天下午,江西《信息日报》的“特派送信员”来到昌平区民政局,代曾庆香家人提交见义勇为申请。昌平区民政局表示,根据申报规定,目击证人不得全部为牺牲者的亲属。为此,曾庆香的家人紧急呼吁,希望尽快找到其他目击者。

  由于曾庆香的家人尚未返京,无法亲自提交相关申请,所以由江西《信息日报》特派送信员办理此事。昨天下午,该工作人员来到昌平区民政局,代曾庆香家人提交了见义勇为申请。民政局工作人员看过相关材料后,告诉这名送信员,根据相关申报规定,申报者必须提供至少两名现场目击人。事发当晚,曾庆香和其妹妹曾九娇、妹夫刘弟元在一起,但因为现场目击证人不得全部为牺牲者的亲属,因此,曾庆香申请北京的见义勇为奖,还缺少一名现场目击证人。

  据曾庆香的妹妹曾九娇介绍,她知道北六环整条路上只有主路,没有辅路,行人不让上去,为此目击者非常少。所以目前最需要找到,并且可以作为证人的,就是她哥哥和非亚要去救的那位夏利车司机,或者撞到他们的那辆面包车的司机。

  为此,曾庆香的妹妹曾九娇代表全家人呼吁,希望能尽快找到这两辆车的司机中的一个,当目击证人。(实习记者张剑)

    点击查看专题:曾庆香请走好!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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