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预报台20日14时发布海浪Ⅳ级警报(蓝色)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0年03月21日09:22
国家海洋预报台根据《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发布海浪Ⅳ级警报(蓝色)。受渤海气旋和冷空气共同影响,20日14时,渤海、黄海出现2.5到3.5米的大浪区;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沿岸海域出现1.5到2.5米的中到大浪。受渤海气旋和冷空气的共同影响,预计20日夜间,渤海将出现2.5到3.5米的大浪区,黄海、东海北部将出现3到4米的大浪到巨浪区;辽宁、河北、天津、山东半岛北部沿岸海域将出现2到3米的中浪到大浪。21日上午,辽宁、河北、天津、山东半岛北部沿岸海域浪高将减小到2.5米以下,海浪警报解除。请在上述海区作业的船只注意避浪,沿海各有关单位提前采取防浪避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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