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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质监局向媒体道歉 公务车已被转移走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0年03月21日14:32

  本报讯 羊城晚报记者陈强报道:昨日,本报跟踪报道了越秀区质监局把一辆只用了5年的执法面包车弃置路边(见本报昨日a6版)。昨晚越秀区质监分局局长黄剑文接受了羊城晚报记者的采访,承认把公务车弃置路边欠妥,并就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说“你想给政府找事吗”一事,向媒体表示歉意。

  那辆弃置车已转移

  记者昨日下午来到米兰苑小区,绕着周边走了一圈,未发现那辆弃置路边的“报废”雷诺面包车踪影。在一居民指点下,在米兰苑南侧一条过道上,找到了停放该车的原始地点,发现已经“车去地空”。不过,地面上积攒的一层厚厚灰尘并未清除,明显有别于旁边的路面,再次佐证该车在此停放已有时日。

  路边几家档口的档主告诉记者,大约是中午时分来了一辆拖车把车拉走了。小区的保安也说,自己下午3点钟上班时也已经没看到车子了。不过,记者询问了几位档主,他们都表示不清楚雷诺面包车是什么时候停在那里的,只记得“停了好久了”。至于在此停放“报废车”,几位档主也表示“没什么影响”。

  据了解,越秀区质监分局已经把该车停放到一个室内车库保管。

  车子2007年就停用了

  据越秀区质监分局局长黄剑文说,弃置于路边的雷诺牌面包车,于2007年已经停止使用了,它是2002年买的,使用期间每年的维修费达2万多元,“执法车需要经常跑,所以用了5年就基本上不行了。”他说,一开始该车放在一个停车场内,年均停车费高达4800元,后因停车场拆迁又一直未找到合适的地方,于2008年下半年转移到米兰苑小区南侧的路边,“我们一名工作人员住在这个小区,跟小区物管又比较熟,商量后让我们免费停放。”他说,虽然节省了经费,但这种处置方式确实欠妥。

  按照规定,公务车不到规定年限是无法报废的,也不能超编添置。记者询问一辆车没到年限就报废了,执法用车是否够时,黄剑文说“车子停用了,局里并没有替补新车,因而我局的公务用车还是比较紧张的。有时执法车安排不过来,执法人员只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去执法。”至于当时是怎么购买这辆车的,黄剑文说自己当时并不在该分局工作,具体情况并不太了解。

  局长向媒体致歉

  该局办公室一名主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反问记者“你想给政府找事吗”。对此,黄剑文说,该名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这样说话,确实欠妥。他表示,局里已经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此向媒体记者表示歉意”。黄剑文说:“我们分局比较少跟媒体打交道,不过我们是欢迎媒体监督的。”

  □新闻回放

  执法车被弃置路边两年多

  在广州大桥南桥脚附近,有一辆灰色的车牌为粤A13760的雷诺牌面包车,被弃置在路边两年多无人理,这是一辆带有明显标志的质监部门执法用车,最终确认该车属广州质监越秀分局所有。当媒体采访相关质监办公室主任时,该主任竟责问记者采访是否“想给政府找事”。后来该车身上的标识被人除去。

  广州质监局多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均称,该款车是老车型,生产厂家三江雷诺厂已不存在。而政府车辆的报废必须要到一定年限才能进行,因此,从2007年起,只能弃置于此,等待报废期到来。据了解,像这样的车,质监部门不只一部。

  陈强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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