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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男子上厕所摔死续:政府愿赔要其不再追责

来源:长城网
2010年03月22日09:01

  五旬男子肥乡公安局“上厕所摔死”

  “外边挣钱多,我弟出去打工了……”自2月27日至今,肥乡县辛安镇乡西杜堡村58岁的王超英,一直用这句谎言来搪塞母亲“超贵不来看她”的原因。事实上,让王超英至今都不愿相信的是,53岁的弟弟王超贵在被警方带走后已经“上厕所摔死”了。

  ■死者哥哥:弟弟平时感冒都少得

  王超英是王超贵的哥哥,据他回忆,2月27日早,他的一个侄子到他工作的地方找他,让他赶紧回家去,说“家里有事了”。他问了侄子五六次,侄子才告诉他,“我叔叔让公安局打死了”。怎么可能呢?前几天见到弟弟时还好好的,而且弟弟平时身体好得连感冒都少得,怎么会死了呢?“回去后我从弟媳妇那里了解到,超贵24日吃完早饭就出去了,一连两天也没有回来,家里还以为他又去照顾单独居住的八旬老母亲了呢,也没有在意。谁知到了26日晚上,当地派出所所长给俺村村长打电话说,超贵在公安局死了。”

  ■法医尸检:死者胸骨肋骨多处骨折

  “27日上午,我们在医院太平间见到了王超贵,看到他的手上、背上、脖子周围都有红印。而且在27日下午,法医给超贵做尸检时就说,超贵的胸骨柄骨折了,肋骨有9处骨折。可是,公安局的一个副局长给我们家属解释时说,超贵是在去厕所走到半路时摔倒在地上,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了。但是,我们到医院问时,医院急诊科的人员却说当时120急救车把王超贵拉到医院时,王超贵就已经死了,根本没有来得及抢救。事实究竟是什么样的呢?”王超贵的家属表示,近一段时间来,肥乡县政法委、公安、乡政府等有关人员纷纷给他们做工作,要求家属火化王超贵尸体并及时安葬。可是,“好好的人突然死了,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依法告诉我们事实真相……尸检结果还得有半个来月才能出来,我们会一直等下去。”

  ■协议书:给予救济款不再追责任

  3月19日,记者在王超贵的亲属处看到一份还未签字的协议书:甲方是肥乡县辛安镇乡人民政府,乙方是王超贵妻子张某。协议书上称:“肥乡县公安局在办理王超贵涉嫌拐卖儿童案件中,2010年2月26日,王超贵在监视居住期间,去厕所途中突发疾病,经肥乡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根据王超贵家属要求,鉴于其家属实际情况,辛安镇乡人民政府决定对王超贵家属进行经济救助,给予乙方一次性救济款壹拾壹万元整……救济款领取后,乙方不再追究任何机关和个人的责任……”

  ■公安局:王超贵不是被打死的

  随后,记者又到肥乡县医院、肥乡县公安局、辛安镇乡政府等有关部门进行了采访。

  肥乡县医院医务科钱主任拒绝了记者采访,他表示,肥乡县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已经到该院调查了王超贵的治疗情况,在事情未有个结果之前,医院不会擅自接受记者采访。辛安镇乡政府的负责人表示,王超贵死亡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只是帮公安局在做工作,维护当地村民的稳定。而肥乡县公安局的相关负责人也肯定地表示,王超贵并不是被打死的,现在他们也正在等待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来源:燕赵都市报

  (记者乔宾娟)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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