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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民意调研应前置

来源:沈阳日报
2010年03月22日09:33
  定国

  乐观估计,再次修改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最快也要年底才能出台,由此引发的公共议题是,如果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年底才出台,是否还要经历民意调研的程序论证?如果成型的收入分配方案与民意所向存在诸多矛盾之处,是否又要继续推倒重来?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晚改不如早改”已成共识,既然涉及了全国民众切身利益,如果始终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状态下制定,就容易给民众“闭门造车”之困惑。

  3月21日《济南时报》报道,被寄予厚望的《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目前正由国家发改委紧张修改,不久再次上报国务院。“这一次是被退回了,还需要修改。”3月18日,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一位人士向记者证实。

  当下社会群体分殊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其各利益群体所掌握的政治经济资源、占据的社会身份地位差异化显著,决定了对一项重大公共决策的权利诉求有明显区别。但正是因为社会群体之间的价值取向分化,才更需要彻底面向全民开放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设计过程。笔者以为,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民意调研应前置。

  民意调研是一场公开透明的博弈,则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强势利益集团的幕后交易、决策干扰。利益集团对公共立法的操纵,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民众担忧利益集团借立法扩张权限、争取私利、限制公民权利,打着公益口号的立法,里面其实塞满了小集团或部门利益,最终公共立法异变为集团或部门利益最大化的“私法”。

  民意调研就如同民众权益与可能出现的集团或部门利益公开竞争,所有可能掺加的利益“私货”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需要在激烈的反复辩论、质询及反对中露出原形,最后被凝聚而变得强大的民意投票,利益集团的如意算盘因而消散。

  民意调研可以深入到以往部门立法所容易犯的“避重就轻”积弊。既然中央及地方政府每年都有类似“十件实事”的民生工程,并辅之以投入资源、推进时间表、民众受惠面等具体规定,就说明技术层面的改革并非难不可攀,由此类推的税收体制改革、社保制度设计、打破垄断及某些群体收入分配特权化,怎么就不可能尽快予以实施呢?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民意调研应前置,是取决于一个核心要素——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成败与否,最终来自于民众实际受惠程度,作为承受主体的民众有权利对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进行广泛论证,他们会作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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