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相怀珠 |
黄光裕与部分落马官员关系图 |
涉黄光裕案相怀珠受审
相怀珠原任证券犯罪侦查局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检方曾指控国美电器鹏润地产向其行贿106万元
本报讯 (记者朱燕)黄光裕案开审在即,因其牵连落马的高官也逐步进入审理程序。昨日,原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证券犯罪侦查局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相怀珠,作为首位接受审理的官员,因涉嫌受贿罪站到了北京市二中院的被告席。
昨日,案件在二中院第三法庭开庭,该法庭仅有约20个座位,少数人员参加了旁听。
据悉,相怀珠是因黄光裕案发而落网。在检方指控黄光裕等人的起诉书中提到,黄光裕旗下的国美电器、鹏润地产曾分别向原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相怀珠行贿106万元,向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处的靳红利行贿150万元,向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一处处长孙海亭行贿100万元,向北京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科科长梁丛林及其同事凌伟各行贿50万元。
据《财经》报道,案发前相怀珠和黄光裕多有联系。2006年,黄光裕兄弟身陷“中行骗贷案”被调查,该案的主办人正是时任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长的相怀珠。黄光裕四处活动,找到时任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在郑少东的帮忙下,相怀珠协助黄氏兄弟逃过一劫。
在检方对黄光裕的指控中,黄光裕在上市公司中关村重组过程中,利用掌握的内幕消息购买中关村股票。而据《财经》报道,2007年,黄光裕等人布局中关村股票时,相怀珠也获得了这一内幕消息,并动用100多万元资金,以14元每股的价格全仓买入。
北京日报报道:相怀珠成黄光裕案件首名受审官员 与郑少东同罪
本报讯(记者刘可)昨日,涉嫌受贿的原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相怀珠在市二中院受审。据悉,这是黄光裕案中首名受审的官员。
据了解,2009年1月,因牵涉经济犯罪,中纪委的办案人员将原公安部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郑少东,及原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相怀珠带走。
调查表明,郑少东、相怀珠两人涉嫌在经济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充当“保护”角色。
相怀珠1964年6月生于山东,早年一直在山东从警,2007年由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队长、副巡视员(副厅级)一职调任公安部。自2003年起,公安部经侦局成立证券犯罪侦查局,相怀珠同时兼任证券犯罪侦查局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
京华时报报道: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长受审 被指收受黄光裕贿赂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原副局长相怀珠与其妻李善娟一起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审。相怀珠涉嫌违法为黄光裕提供帮助,收受了百余万元贿赂。据悉,这是黄光裕案中首名受审的官员。昨天,相怀珠与其妻李善娟的辩护律师均婉拒采访。案件将择日宣判。
延伸阅读:
相怀珠与郑少东
□人物链接
相怀珠,1964年6月生于山东沂蒙,早年一直在山东从警,2007年由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队长、副巡视员(副厅级)一职调任公安部。在公安部,相怀珠的警号为000021,在经侦局为排名第三的副局长。自2003年起,公安部经侦局同时又挂了另一个牌子———证券犯罪侦查局,相怀珠同时兼任证券犯罪侦查局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
郑少东,1958年11月生,广东潮阳人,与黄光裕系同乡。郑毕业于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中国近现代史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拥有33年党龄与34年工龄。来自广东警方的消息称,郑少东1980年从警,长期从事刑事侦查工作,曾组织指挥侦破“东星轮”千万港元大劫案、张子强特大暴力犯罪团伙案、“长胜轮”特大海上抢劫杀人案等重大刑事案件,屡屡立功,曾荣获个人一等功等荣誉。
在广东省公安厅,郑少东历任刑警总队副总队长、刑侦局局长,后由广东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一职调任公安部经侦局长。2005年4月,郑晋升为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现为一级警监警衔,在公安部警号编制为000010。
郑少东案:郑少东的发家史与落马
2009年1月12日,中央纪委办案人员将郑少东、相怀珠带走,随后以涉嫌在金融大案中受贿对两人实施“双规”审查。
郑少东1958年11月生,广东潮阳人,与黄光裕系同乡。2008年11月,坊间已传出黄光裕被调查的消息;11月27日,北京市公安局首次证实“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正接受调查”;12月23日,在全国公安机关经侦系统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郑少东提出了对企业高管“慎用拘留、逮捕措施”的要求。
中纪委近日宣布,公安部原党委委员、部长助理郑少东,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至此,1年前曝光的郑少东案,终于有了初步处理结果。郑少东因黄光裕和连超连累落马,让人联想起“官商匪一家”;而在公安部部长助理高位跌落,也不由得让人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