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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学校靠罚款管理学生 迟到吃零食均将受罚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3月23日09:03
  本报讯无论是迟到还是在教室内吃零食,或者没按照规定佩戴胸牌……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对这些“常规检查”都要进行扣分,一些班级根据扣分标准对违规的学生进行处罚,中文系09(2)班一名女生每月的生活费只有500元左右,但最近两个星期就被罚四五十元。这样的罚款规定,令许多学生感到不满,22日下午,该校领导在得知情况后表示,将对这种罚款现象进行调查,保证类似事情不再发生。

  22日下午不到两点,记者在宿迁高等师范学校校园内见到了罗川红(化名)。罗川红今年刚在师范学校上大一,脸上还稚气未脱,对于这次反映的情况,罗川红说,她考虑了很久,此前向宿迁市教育部门反映过。

  “这学期开学以来,我因为一次没戴胸牌被罚了18元,一次在教室里吃零食被罚款15元”,加上几次上课迟到被罚款,罗川红最近两个星期,被罚了四五十元。对于自己遭罚款记录,罗川红记得非常清楚。

  罗川红说,他们班教室的墙上就贴着《宿迁高师校总会常规检查扣分标准》,对每一项违纪情况都有明确的扣分标准。而“校总会”就是校级的学生会,此外,还有各系的学生会。“被系里的学生会和校总会查到违纪情况的罚款是不一样的,比如,同样吃零食查到一次是扣5分,如果是被系学生会查到就扣15元,但如果被校总会查到罚款的数额就要翻3倍,达到45元;没戴胸牌被系学生会查到一次是6元,被校总会查到一次就是18元!”

  罗川红还不是遭罚款最重的。上一星期,同为中文系09(2)班的一位男生因为宿舍没有打扫干净,一次就被罚款了36元。小红说,被罚的钱要全部交到班级的生活委员手中,然后部分上交给学生会或校总会,余下的部分需要时为班级添置公物。

  对于这种“罚款管理”的方式,罗川红觉得实在无法接受,“我们每个月的生活费都是固定的,一个月不到被罚了那么多,不仅影响我们的心情,也影响我们的生活!”罗川红说,对于班级施行的“罚款管理”方式,班里的同学都很有怨言,但大家都不敢说都憋在心里。

  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常务副校长周俊超在听完记者的介绍后,当即表示,由于分管教学工作时间不是太长,还不解这个情况,他将马上在下午的会上说这个事情,并安排人调查,禁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周俊超告诉记者,学校对学生进行教学、日常行为管理是应该的,但关键是管理的手段和方法,“不管是什么理由,不管是系里还是老师,对学生罚款都是绝对禁止的。以前的事还要认真调查,要弄清楚。从现在开始,学校要确保这种现象不再发生!”

  (高 峰) (来源:扬子晚报)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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