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汽车派员赴浙江谈判售后服务事宜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03月23日09:19
新华网杭州3月23日电(记者章苒、屈凌燕)一汽丰田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松木秀明22日率团与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就丰田汽车召回、赔偿等事宜进行会谈。据了解,这是在浙江工商部门责成丰田汽车改进在华售后服务以后,丰田首次以积极态度作出应对。
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会谈于下午两点半开始,应丰田方面的要求,会谈闭门进行。
截止到下午6时,工商部门没有披露会谈的细节。工商部门负责人表示,由于浙江省工商局是丰田汽车召回事件以后国内第一个敦促丰田改进在华售后服务的政府部门,因此丰田此行结果对于全国其他省份今后处理丰田汽车召回纠纷有决定性意义。
据了解,松木秀明此行目的是与浙江省工商局商谈在315前夕发布的《丰田召回事件浙江消费维权措施通报》。
通报明确提出五条应对措施,其中包括敦促丰田公司加快浙江RAV4问题汽车召回的处理进度,并要求丰田公司对消费者因此召回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浙江省工商局还特别致函丰田公司,督促对方尽快履行问题汽车召回义务。
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说,同样作为丰田问题汽车的受害者,中美消费者受到的待遇却有鲜明的反差。在美国,丰田对受害者提供了“上门召回”的服务,并对亲自驾车返厂召回的消费者补贴交通费用,在汽车修理期间,提供同型号车辆使用。而在中国,中国车主只能自驾至4S店完成召回,还有可能因零件缺货而多次往返退修。在中国丰田只字未提赔偿,丰田章男在北京的道歉也并没有实质的承诺和相应的实际行动。
据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徐建明介绍,消保委每天接到的投诉问题汽车占多数,而问题汽车中丰田车最为突出。目前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主要有:一是被召回车辆维修的进度不理想;二是对车主有关损害赔偿的主张没有满足;三是尚未提车而要求退车的消费者全额退还定金的要求没有满足。
徐建明告诉记者,根据《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汽车也是纳入“三包”保护范围。浙江省消保委将全力支持消费者通过仲裁、诉讼等司法救济,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丰田事件后,浙江省工商部门已经着手对浙江汽车销售领域服务行业进行规范和整顿,重点开展对汽车服务领域的行业规范、信用监管,开展对4S店的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网上披露等。
据了解,浙江是汽车消费的大省。在中国市场被召回的7.5万辆RAV4丰田车中,浙江省占全国的近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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