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唐某酒后闹事,还趁着酒劲对出勤民警大打出手。酒醒后他后悔了,但为时已晚。昨天,记者从荣昌县检察院获悉,唐某因妨碍公务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去年2月1日,正值春节期间。当晚,唐某从朋友家饮酒归来,准备打“摩的”回家。看到唐某酒气熏天,不少师傅都拒绝搭载。看到没人搭理,唐某很生气,强行跨上一辆摩托车。司机老李好言相劝,却惹来一阵拳脚。老李弃车而逃,跑出500米才停下报警。
很快3位民警驾车赶到。民警向唐出示证件,希望唐某到派出所协助调查。唐某不理,借着酒劲准备离开,民警劝阻,他还拳脚相向。
目击者王先生介绍,当时唐某一直在打其中一位民警,对方没有还手。围观市民看不下去,纷纷谴责唐某,但他不但没收手,还想打他们,幸好警察拦住。双方僵持了10余分钟,警察带走最终将唐某带走。到派出所后,唐某还以推搡、威胁、辱骂等方式抗拒执法。
唐某供称,那天晚上他喝多了,头脑不清醒,见谁都想急。第二天酒醒后,他发现自己躺在派出所内。得知头晚酒后失态,还追打了派出所张所长,他非常害怕,也很后悔。
记者 罗玺 通讯员 蒲昌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