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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外籍妓女为长期居留权高薪“租老公”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0年03月24日09:28

  马来西亚外籍妓女高薪“租老公”

  只为获得长期居留权,“丈夫”们连她们的名字都不记得

  据马来西亚媒体23日报道,马来西亚的外籍妓女每月支付1500美元的高薪租借本地男子“假结婚”,从而使自己能够继续待在马来西亚从事性交易工作。

  根据马来西亚移民法,本国公民的外籍配偶最初能获得时效3个月的签证,而后可以申请获得时效一年的长期签证,这种一年期的签证每年都会自动更新。

  马来西亚移民局负责人奥斯曼表示,这些外籍妓女采取“租借丈夫假结婚”的形式获得马来西亚的合法长期居留权。

  奥斯曼说,尽管在马来西亚从事性交易是违法的,但移民法规定,只要这些外籍妓女的婚姻是合法的,她们就不会因为从事性交易被法律制裁。

  在马来西亚,外籍妓女一个月能赚到6000美元。与离开马来西亚延长签证有效期而遭受的损失相比,一个月支付1500美元“租借丈夫”就不算什么了。

  报道称,马来西亚入境事务所最近突击检查了境内从事性交易的经营场所,发现每25个外籍妓女中只有1人的婚姻是真实存在的。“通过突击检查我们发现,这些外籍妓女对她们所谓的丈夫简直一无所知,她们的‘丈夫’也根本就不记得‘妻子’的名字。”奥斯曼说。

  尽管在马来西亚进行性交易是违法的,但仍有许多水疗中心和KTV经受不住暴利诱惑而兼营性交易业务。据当地媒体报道,2008年马来西亚色情产业创造的产值超过9.638亿美元。

   中国日报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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