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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曝光假哨却蒙冤12年 舆论监督遭遇官方庇护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0年03月24日14:23

  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原副总编辑王赛茵解密12年前《羊城体育》与陆俊官司内幕———

  为什么袁伟民都调解不了

  王俊生总是“没时间”

  “健力宝”肯挺身而出?

  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原副总编辑王赛茵原来主管体育报道工作,也亲自参与了12年前《羊城体育》与陆俊官司的处理全程。近日,他为我们揭开了当年的一些内幕———

  陆俊反复强调:官司打不打,关键看足协

  在陆俊决定起诉《羊城体育》后,圈内一些热心人,包括当时的足协主席袁伟民、国家体育总局宣传司司长何慧娴等出面调解,但没有成功。众人普遍的反应是:陆俊本人愿意和解,但中国足协内部一些人乃至总局高层异常强硬,非要置《羊城体育》于死地而后快。

  在一些热心人士的牵线、帮助下,《羊城体育》曾经两次在北京与陆俊进行了面对面交谈。据参与会面的时任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王赛茵回忆,第一次见面时,陆俊不断强调裁判不好当、报酬低、日子苦、难养家糊口,还要受无辜指责。但他当时是开着一辆小轿车来会面的。12年前,私人小轿车在北京还不普及,陆俊在1997年辞去大学体育教师一职,进入朋友的一家公司做事。对于官司,陆俊当时表示:“我可以重新考虑是否打这个官司,但我得去做做中国足协和有关人的工作。”

  几个月后,双方在北京第二次会面。陆俊当时仍表示可以考虑撤诉,官司不一定“非打不可”,但还是要做中国足协的工作。

  “从两次会面中我们得知,陆俊并不想打官司,但在他背后一直有一股力量,非让他打不可。”王赛茵说。

  王俊生冷漠又傲气:你们媒体该吸取教训

  此后,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多次欲与时任足管中心主任、中国足协专职副主席王俊生见面,均被后者以“没时间”为由拒绝。一次,得知王俊生出差路过广州、下榻中国大酒店后,王赛茵带着同事前往拜访,希望王俊生出面调解此事。然而,王俊生的态度极其冷漠。在听完陈述后,他傲慢地甩下一句话:“你们的态度我清楚了,媒体要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啊!”

  《羊城体育》原主编范柏祥回忆道,当时通过关系找到中国足协裁委会主任张健强,希望他能够说服陆俊,但他的态度同样冷漠,只是淡淡地说一句“试试看吧”。

  陆俊胜诉,中国足协不断包庇假赌黑

  案件一审时,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没有采纳《羊城体育》提出的“传唤当事人利彪出庭作证”的要求。由于缺乏证据,《羊城体育》蒙受不白之冤,在报上刊登声明向陆俊致歉,并赔偿陆俊近10万元。时过境迁,回首此事,王赛茵仍无限感慨。他认为,当时新闻界原本想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力,打击中国足球的假赌黑现象,却不料让中国足协利用法律,调转枪口,将矛头对准媒体,通过法律手段有效地保护了假赌黑。舆论监督遭遇了阻挠,“我们当时还没有充分认识到中国足球打假扫黑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不过,《羊城体育》虽然输了官司,但打假扫黑的正义之举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健力宝集团于1999年9月28日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集团负责人宣布了两项决定:第一,《羊城体育》在官司中的经济损失,健力宝集团将如数予以补偿,以鼓励《羊城体育》的编辑记者吸取教训,为中国足球的健康发展努力;二,在2000年的甲A联赛中,健力宝集团出资约20万元,与《羊城体育》联合主办“健力宝2000年公正执法评选活动”,以鼓励裁判员秉公执法,加强广大球迷对裁判员执法的监督。

  羊城晚报记者 林本剑  

  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梁彬律师发表观点:

  当年判决“经不起历史检验”

   ●就目前情况看,没有理由认为法院的判决是不合法的,但不能说法院的判决实现了公正。从目前陆俊被羁押的事实可充分说明,法院一审、二审的结果是不完美的,没有“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羊城体育》并非在没有任何线索、消息来源根据的情况下,为一己私利恶意贬低陆俊的名誉。《羊城体育》在主观上是基于舆论监督之正当目的,故其他报社记者的证词,法庭不应轻易排除

  12年前《羊城体育》与陆俊的官司轰动全国,中央电视台甚至在一次庭审时进行现场直播。最终,《羊城体育》因证据不足败诉,但如今陆俊却已被刑拘。回首该案件,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梁彬律师认为,当年的案件从法院角度而言,采纳陆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无疑较为安全、压力也较小,但司法机关没有从保护公民宪法性的权利高度去考虑,判决没能很好地保护媒体应有的正当合法监督权,令人遗憾。

  梁彬表示,就目前来看,没有理由称法院的判决是不合法的,但不能就此说法院的判决实现了公正。从目前陆俊被羁押的事实可充分说明,法院一审、二审的结果是不完美的,没有“经得起历史的检验”,陆均最终也没有“赢”得这份判决。如司法、侦查机关最终证实陆俊在该场比赛中有受贿行为,则可以说明《羊城体育》采用了正当的监督方式,但判决没有起到很好地保护媒体应有的正当合法监督权的作用。就此而言,我们有理由认为判决是不公正的。

  在本案中,《羊城体育》曾要求传讯利彪以及上海新民晚报和广东南方日报的记者出庭作证,《羊城体育》提供的两位记者的书面证词也没有被采纳。

  梁彬律师认为,审理本案当时,由于没有规定强制证人到庭的制度及手段,故法院没有强制让利彪出庭。但法庭没有采纳其他报社记者的书面证言是让人遗憾的。这些证据对《羊城体育》而言十分重要,理由在于:尽管这些证据对证实陆俊是否受贿属于传闻证据,不能证明陆俊收受贿赂的事实,但至少可以证明,消息来源人利彪曾向多家媒体及记者讲过陆俊受贿的情况,从而证实《羊城体育》并非在没有任何线索、消息来源根据的情况下,为一己私利恶意贬低陆俊的名誉。故该些证据对证实《羊城体育》在主观上是基于舆论监督之正当目的,还是为了一己私利的恶意目的刊发文章具有重要的证明作用,法庭不应轻易排除。

  羊城晚报记者 林本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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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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