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伟豪
50%的荷兰人生活在海平面下。由于水患的威胁,荷兰人在20世纪下半叶建造了一系列大坝、水闸、堤防等来保护这些低于海平面的区域。这个“三角洲工程”保护荷兰不受风暴巨浪的袭击,改善了当地的水平衡,获得了“世界第八大奇迹”的声誉。
欧洲央行行长特里谢(Jean-Claude Trichet)在去年11月的一次采访中说,全球的监管机构面临的任务是建立一个金融系统的“三角洲工程”。
这一远景的实现需要在三个相关的领域获得成功:第一,减少由于太大而不能倒闭的公司给稳定带来的威胁;第二,确保银行有更大的资本储备来抵御亏损;第三,提高系统风险的监管。这项工程正在全球范围进行中,但是一部分因为过多的意见而停滞不前,而另一部分则缺乏明确的计划。
太大而不能倒闭
处理系统性重要的大公司是最为棘手的问题。这次金融危机中,政府面对着巨额的援救和严重的倒闭这一两难选择。市场动荡的时候,政府不得不站在那些大公司和那些牵连众多的公司背后,但是政府却又往往力不从心。美国财政部长盖特纳(Tim Geithner)曾说美国政府在处理美国国际集团(AIG)危机的时候毫无对策,只能用“胶带和绳子”。
自从危机以来这一问题只有变得更加严重。在过去的20年里,金融系统的集中度一直在增加。但是在金融危机后,因为强制性的兼并与收购,金融巨无霸甚至变得更加庞大。
监管部门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解决这个问题:“太大”那部分,缩小巨无霸或者在其内部加以隔离;“不能倒闭”那部分,强制这些公司持有更多资本或者让分解出问题公司变得更加容易。直到最近,侧重点都在第二个方面。但是奥巴马总统和参议员多德(Christopher Dodd)最近提出的两个提议让金融监管改革逐步向着两个方面同时进行。一个提议是对大银行的负债征税。第二个提议,也称为“沃尔克规则”(“Volcker rule”),是限制大公司的规模和业务范围。
“沃尔克规则”是前美联储主席沃尔克(Paul Volcker)提出并以他为命名。规则倡议吸纳存款的机构不可以银行自己的钱在资本市场进行交易,也不可以投资对冲基金或私募基金。巴塞尔体系下的金融稳定委员会(The 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是国际范围内金融监管改革的主要部门。但是他们对“沃尔克规则”抱着谨慎的态度。他们强调要使这一规则有效,必须与更严格的资本要求和其他的措施相结合。
尽管“沃尔克规则”引来许多争议,但是美国并没有要把这一规则替代以前的提议,而是补充之前的提议。先前的提议中最重要的是一项针对倒闭的巨无霸采取的解决机制。一般的破产法并不适用于金融公司:一般的案例经过破产法庭过程之后,一个公司的价值已经所剩无几。
美国提出的解决机制可以允许监管机构控制并分解一揽子的公司。但是难点在于要让市场认识到这些措施不会变成银行的救命稻草。更糟糕的是,现在还没有任何解决如何处理跨国公司倒闭的国际协议。这一问题在雷曼兄弟的破产案中尤为明显。雷曼兄弟将近3000个法人实体散布在十几个国家。另外英国和荷兰的债主还在追着一家倒闭的冰岛银行欠下的550亿美元。
提高资本要求
为了避免触发破产解决机制,监管机构可以首先强行要求银行增强资本储备。一些国家正在考虑对大银行采取惩罚性质的资本附加费。英国央行去年11月发布的一份报告提供了一些建议。资本要求可以根据借贷的不同行业而不同,这就让监管机构可以影响经济体系中热门行业的借贷成本。或者资本要求可以根据银行在系统风险的比重、规模、复杂程度以及和其他金融公司的关联度等作出相应调整。
这一惩罚措施如何融入更大范围的资本要求改革还不是很明确。去年12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和众央行制定了全球银行资本制度的修改提议。这一提议最早可能在2012到2013年生效。这一称为“巴塞尔3”的提议相比“巴塞尔2”不再依靠银行自己的风险模型。“巴塞尔2”更关心资本的效率,而“巴塞尔3”中资本的可靠程度显得更为重要。
在危机之前,银行持有的最纯粹的资本-普通股本,只需要是风险加权资产的2%。最新的底线要到今年年底才可以确定,但是市场已经要求银行持有8%到10%。混合型融资方式,比如可转债或优先股的比重要降低。因为这些资本并不有助于“吸收”亏损。同时监管机构鼓励银行发行另外一种可转换资本:“应急资本”,这种可转债在危机时自动转换成普通股本。
另外一个共识是,过分依赖银行内部的风险模型是一个错误。新的规则将附带一个“金融杠杆比例”。因为不考虑资产的风险因素,这一比例用起来简单明了。这可以用来限制操控资产风险的组成来满足资本要求。和美国银行不同,欧洲的银行没有杠杆比例这一限制。所以欧洲银行的资产都是评级优良的债权,这些债权的风险比重很低,所以银行可以利用这一点把他们的负债提高到非常危险的高度。
目前这些提议的细节中也有许多潜在的问题。如果对于资产负债表之外的资产没有严格的监管,杠杆比例的规定将毫无意义。如果银行的交易伙伴在“应急资本”转换触发之前撤出资金,“应急资本”可能起到完全相反的作用。对于证券化资产,金融衍生品交易对手等增加资本要求也引起了忧虑。一方面,危机前把住房抵押贷款证券视作毫无风险是一个极大的错误。但是如果监管矫枉过正,则将给资产债券化市场的复苏蒙上阴影。
提高系统风险监管
与此同时,监管机构在其他方面可以展开工作,比如改进日常的监管。美国和欧洲都已经在大银行之间建立了薪酬比较、信贷标准等制度。监管机构内部也设立了同行评审。比如瑞士银行监管机构的内部、瑞士信贷(Credit-Suiss)和瑞士联合银行(UBS)的主要监管人互相之间检查工作。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在对投资银行的监管上严重失职。现在其内部设立了一个风险监控部门,主要职责是监控金融衍生品、对冲基金和一切可能影响金融稳定的威胁。
这些改变来自于一个共识:传统的监管必须和系统风险监管同时进行。
但是目前还没有一个全面的协议关于如何进行系统风险监管或者谁来监管。大部分的经济学家认为这一工作应该由央行来完成,因为它们和市场关系密切,同时它们通过信贷的价格把资本要求和货币政策联系起来。参议员多德的提议中也包括了这一部分。但是这一计划的政治阻力很大,特别在美国,国会内部强烈的呼声认为美联储是金融稳定的威胁,他们指责美联储宽松的货币政策是导致房市泡沫的原因之一。
国际范围的协调也同样困难。金融稳定委员会制定了三十家最大的银行和保险公司让各国的监管人员跨国界监督。但是合作是有限的。国家风险监管机构如何与金融稳定委员会等跨国机构的合作还有待观察。私有机构也想参与其中:市场监控集团(the Market Monitoring Group)是由一群和银行业相关的精英组成。他们已经发布了新的泡沫预警。
另一个怀疑的理由是发现系统风险的难度。AIG的流动性紧缩曾被认为是个体事件,因此他们从美联储得到了850亿美元的紧急贷款。但是到底危险来自何方?市场会因为他们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对手的倒下而垮掉?还是因为AIG严格监管的保险业务?即使在一年多后的今天,没有人有明确的答案。
刺破泡沫是系统监管另一个酝酿中的职责。这一职责也充满危险。许多央行行长认为把防止资产价格泡沫作为具体的系统监管目标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想法。但是美联储的想法却在逐渐转变。格林斯潘(Alan Greenspan)时期,美联储从不干预泡沫,他们的策略是等泡沫破裂后入场清场。但是现在的主席伯南克(Ben Bernanke)更倾向于及时干预防止更大泡沫。他认为要实现这一目标只有通过严格的监管同时也不否认动用货币政策作为备用方案。
米什金教授认为信贷泡沫和股市的非理性繁荣是完全不同的问题。前者更为严重,提前干预的必要性更大,因为这一泡沫中,金融杠杆伴随着资产价格增长,泡沫被放大数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