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大火案一被告人不认罪 称点火只是阴差阳错
来源:
新京报
2010年03月25日02:27
“央视大火案审判”追踪
本报讯(记者朱燕)央视大火21名责任人的庭审今日已进入第三天。经过两天的连续开庭,共有18名被告人表示认罪,而火灾发生后勘查现场的视频资料也作为证据第一次在被告人面前播放。截至昨晚9时40分,案件已进行完11名被告人的辩护程序。今日进行另外10名被告人的辩护程序。
两人不认罪1人有异议
昨日早晨8时许,高子程、杨矿生、张雁峰、顾永忠等知名辩护律师陆续进场,家属们也持旁听证经过检查后进入法庭,安保措施较前一天并无松懈。
上午的时间里,法庭对21人的分别讯问结束,21人中有18名被告人明确表示认罪。其中央视新址建设工程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世荣,和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政务系统科技公司副总经理李小华明确表示不认罪。
王世荣辩称,事发时自己点火之举只是“阴错阳差”,自己未参与到焰火的策划中。北京央视国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宏虽然未明确表示不认罪,但表示“对指控有异议”。
法庭播烟花燃放视频
昨日下午开始,庭审进入举证质证阶段,检方准备了70余册证据材料在庭上一一出示,其中包括一系列书证和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此外,焰火燃放过程以及事后专业人员勘查现场的视频资料也在法官允许下,在屏幕上播放。
看到大火迅速蔓延后一片狼藉的现场,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表情凝重,不少被告人低下了头,而旁听席则传出叹气声。
律师做好持久战准备
据了解,在开庭前,二中院、市司法局、市律协相关人员和参与此案辩护的30余名律师一起开了一场沟通协调会。法院承诺,尽管人员众多,但一定依照法定程序保障每一位律师能够发问、辩护。因此在讯问中,一般由公诉人先发问,接着是律师发问,法官再发问,21名被告每个人都将经历三重考验。马拉松式审判考验的还有公诉人、法官和律师。
据了解,此次参与庭审的律师们,大多有着丰富的刑辩经验。对此,几名辩护人表示,“做好了持久战的准备”。
昨晚9时40分许,天空飘起了雪花,二法庭“正在开庭”的灯暗了下来,律师和家属们陆续走出法院。他们仍然未吃晚饭。
据悉,庭审只进行了11名被告人的辩护,法官宣布休庭,今日将进行其他人员的辩护程序。
辩护意见
律师:沙鹏三行为不违法
北京大新恒太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沙鹏是徐威朋友,受托联系烟花公司。徐威的供述中提到“此事已交沙鹏办理,我不知情”。
作为中间人的沙鹏在起诉书中被三次提及,一是联系三湘公司,二是带人选定央视新址西侧作为燃放地,三是带人进入工地。
旁听人士称,沙鹏对指控表示认罪,但其辩护人做了无罪辩护,认为起诉书提及沙鹏的三个行为都不违法。
沙鹏选择的三湘烟花公司并无资质问题,烟花也是合格产品,并且在2008年李小华主办的烟花表演上,徐威已表示有很大兴趣,要其给央视办一次,因此双方早已有联系,并非沙鹏选定三湘公司的。
在选址问题上,由于徐威已确定央视新址作为燃放地点,整个区域都属于禁放地,因此沙鹏选择东侧或者西侧燃放,没有实质意义。
此外,沙鹏对燃放许可证一事不知情,对烟花的威力也没有概念,主观上没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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