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通知加强医疗机构乙肝项目检测管理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3月26日11:24
人民网北京3月26日电(记者贾玥)卫生部今日在其官网向社会公布“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乙肝项目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在接受教育部门和用人单位等委托,提供入学、就业体检服务时,不得对受检者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医疗机构开展职工体检等健康体检时,非因受检者本人要求,不得主动提供乙肝项目检测。
2月中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对规范乙肝项目检测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在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进行任何涉及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的检查,包括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等。据了解,此次卫生部下发“关于加强乙肝项目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旨在加强医疗机构乙肝项目检测管理工作。
卫生部此前曾指出,以往有些单位在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中检测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对阳性者限制其入学、就业,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2月下旬,卫生部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部分内容作出修改,其中包括删除入学、就业体检表(包括体检项目)中涉及乙肝项目检测的有关内容。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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