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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高招特殊考生需公示少数民族加分没变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3月29日09:14
  人民网教育频道北京3月29日电(记者李婧)近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出台。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的高招工作规定特别增加了“信息公开公示”部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规定中,有关少数民族考生的优惠政策未有大的变化。

  根据信息公开公示的规定,省级招办负责公布本地区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各县级招办和中学分别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区、本校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

  今年的招生工作规定还特别强调了“诚信教育”,工作规定指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特别是加强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主要阶段的诚信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而去年的招生工作中,仅要求考生签订诚信书,并没有要求各级招生机构和中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

  去年,重庆地区发生少数民族加分违规事件,31名考生少数民族加分资格被取消;此后去年的重庆高考文科状元何川洋民族身份造假也被发现,有关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争论之声鹊起。但是今年的高招工作规定并未改变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根据规定,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由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不得超过20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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