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鸣枪示警致人意外死亡 疑是警察心理素质不过硬

来源:大江网
2010年03月29日10:30

  为何一鸣枪示警就有人意外死亡?

  李忠卿

  广西河池市凤山县警方27日晚间介绍,当天凌晨1时许,该市凤山县发生一起警察处警受阻,遭到歹徒持刀围攻,警察鸣枪警告,意外造成楼上一名围观居民受伤事件,伤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见3月27日中国新闻网)

  看到这条新闻后估计许多人都会发出一声长叹——又是一个倒霉蛋,只因看了一下热闹,就无端撞到了警察的枪口上,这种死法很冤、很无奈,怕是不会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这不是在调侃,死者够不幸的了,一个家庭毁了,毁在了素以主持公平正义的警察手上,这多少有点反讽的味道。警察是保护群众生命安全的,可眼下情形似乎不是那么回事了,有一个不争的事实便是:无辜的老百姓常常遭到子弹的攻击,当然警察不是有意向民众开枪,而是在鸣枪示警时围观群众中弹。这种枪法在战场上很可能被奉为“神枪手”,要不然怎么一打一个准儿,只是开枪者心里明白——不过是歪打正着而已。

  围绕此次事件,我同样难以理会,警方事后描述的语境很有分寸,“意外”与“围观”两个词语非常抢眼,那意思分明是说,子弹不长眼,谁叫你围观的。可我就不明白了,你警察开枪示警没有过错,可鸣枪时总得看看方向吧,人家在楼上看“热闹”何错之有,妨碍你执行公务了吗?真是强词夺理,寻找开脱责任的借口也太牵强附会了。这不免让我想起两起警察鸣枪误伤群众的事件,远的有2007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警方在追捕一名抢劫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途中,在向其鸣枪示警中过程中,误将一过路农民打死。近有2009年6月,四川省凉山州公安局禁毒民警李国清,到云南出差时,酒后与酒店保安发生争斗,并在拉扯中开枪将其打死。庭审中,李国清辩称是“枪走火”,并说自己是鸣枪示警。诸如此类可谓不胜枚举。

  为何一鸣枪示警就有人意外死亡?这个答案很简单,如果不是警察心理素质不过硬,遇到突发情况处置时过于紧张惊慌,拿枪的手一发抖,无辜的群众自然就成了牺牲品,或者就是用枪太随意,只要枪响,打到哪里都无所谓。说实话,现在只要一看到佩枪的警察,难免不会腿肚子发软,就算我没有犯法,照样有吃子弹的风险,谁能知道何时何地会射来致命的一枪?

  警察佩戴枪支法律有明文规定,我们用不着操心,可某些警察的枪法恐怕都不如我等没有摸过枪的民众。使用枪支不是儿戏,警察的处置能力与用枪尺度必须把握准确,怎样鸣枪才算规范,各级公安机关理应引以为戒且举一反三,否则误打误伤的事情还会发生。

责任编辑:news1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