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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二次确认不敌“吸费后门”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3月30日08:08
  手机恶意扣费问题在5年前开始冒头,虽然工信部、电信运营商祭出了“二次确认”的杀手锏来监管SP,但是这个灰色的利益链仍是屡斩不绝。

  3月25日,中国移动决定,与其合作的SP(增值服务商)需在三个月内全部退出没有入网许可证的山寨手机(包括水货手机),否则一律停止业务。据了解,中国联通等运营商也将针对SP采取类似手段。

  SP成为利益链始作俑者

  央视3·15晚会中曝光了“手机后门”,一些SP通过强行定制、手机内置捆绑、诱导等手段吸引消费者点击手机应用并执行强制收费。就算用户根据运营商要求对所订购业务进行“二次确认”,消费者在未收到“扣费确认”短信的情况下仍会被扣费。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山寨手机或是一些国产手机上。

  据了解,SP与手机厂商合作内置业务在2003年便已出现,随后“一发不可收拾”。

  2006年年初,中移动发布了“禁止SP和终端厂家直接进行终端内置业务合作”的规定,并将这个规定纳入信用积分管理。但这个规定没能阻挡SP和手机厂家“勾结”。

  据一位了解内情的业内人士介绍说,一般是由SP厂家找到深圳的一些手机方案设计商,这些方案商主要做手机内置菜单业务,SP让方案商把一些扣费的增值业务设计到手机菜单中,若用户点击菜单中的软件,等于就是链接上SP的增值业务;更有方案商把扣费软件设计成定时自动发送,即使用户不点击相关应用或软件,手机也会在固定的时间或依照固定时间序发出扣费指令,而移动运营商早前要求的“二次确认”也失去了作用,消费者未收到扣费确认短信,同样也会被扣费。

  为了吸引方案商加入到产业链中,SP和方案商进行3:7分成。而山寨手机厂商或是一些国产手机厂家使用了这样的手机菜单,SP将按照每部手机1元钱来付费。

  SP除了要给产业链中的合作伙伴分成外,所有增值业务的收入还要和运营商分成。

  运营商否认从中受惠

  SP内置手机软件骗费的很大一部分收入将流入运营商的腰包。

  一运营商相关负责人表示,认为运营商在电话诈骗中受惠的说法不合理。他表示,运营商对SP开展业务的手段,是无法具体获知的,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电信企业没有执法权,就算监控到SP违规,也只能是停止与其合作,停发SP的业务分成收入。

  前文中提到的业内人士认为,一旦SP慑于运营商的强硬手段不敢与方案商、山寨手机厂商合作,该利益链条就将断裂。有吸费功能的仅是一些库存的山寨手机,由于山寨手机每次出货量并不大,仅几千台,这些库存手机卖完后,新出厂的手机中将不再会有此类内置软件。

  但该人士认为,运营商在监管SP发展业务时仍然有漏洞才会导致上述问题日趋严重。“例如,原信产部在2006年就要求SP收到用户服务申请后,需要进行"二次确认",但很多SP以设备改造为由,并不严格遵守此程序。另外,SP申请的是彩铃业务牌照,却开展其他违规业务等行为也屡禁不止,若运营商对SP业务严格梳理能在一定程度控制上述问题的发生。”他说。(赵谨)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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