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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帖曝救人英雄走后人情冷漠 夸大事实为求关注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0年03月31日07:34
苏玉斌救人溺亡后,他的朋友陈文斌常到出事的河岸边追思。本报记者 王烨捷摄
苏玉斌救人溺亡后,他的朋友陈文斌常到出事的河岸边追思。本报记者 王烨捷摄

  舍己救人英雄走后人情冷漠?

  本报记者调查:网络热帖与事实诸多不符 当事民警:网络言论太可怕了

  3月25日,某论坛上一则名为《震!惊!憾!舍己救友,却无法安葬》的帖子上传不到两天,便以5万余次点击量、300余条回帖牢牢占据论坛首页的重要位置。

  帖子称,3月20日晚上10点左右,福建省三明市青年苏玉斌(22岁)、陈文斌(22岁)、阿龙(21岁,化名)等人一起在三明梅列大桥附近一家餐馆聚餐。晚上12点多,阿龙在电话中与女友的姐姐发生争执,气冲冲地跑出餐馆。好友苏玉斌、陈文斌担心他做出过激行为,就追了出去。三人在沙溪河景观护栏边聊天时,阿龙攀上护栏后不慎坠入河中。情急之下,原本就不怎么熟悉水性的苏玉斌连衣服都没脱就跳下河中救人。陈文斌脱了衣服后也随即下水救人。然而,三个年轻人最后只有两人顺利上岸,苏玉斌不幸溺亡。

  网友fish20100321于3月23日、25日先后在论坛发帖指出,苏玉斌救友溺亡,阿龙自从被救之后就再没现身,大搞“失踪”;“政府打捞人员以周末休息为由迟迟未到现场”,苏家亲友七拼八凑1.4万元才请人打捞到遗体;苏家所在的村委会、镇政府、区政府、市政府,“没有任何一个部门进行关心和慰问”;申报见义勇为一事不见回应。

  这个帖子的跟帖大多在谴责被救者阿龙“没良心”和当地政府不作为,但中国青年报记者深入事发当地采访后发现,网络热帖中描述的情况与事实有诸多不符。

  派出所称,有主的尸体一般由死者家人自行打捞

  3月27日,虽然事情过去近一周,但位于三明市三元区岩前街道星桥村坪山自然村的苏玉斌家还是聚集了二三十名亲友。

  说起事发当天的情况,苏父苏士仲不住地摇头,从他口中记者听到最多的话就是“我们也不晓得怎么办”。苏士仲夫妇常年在家务农,平时很少去三明市区,不承想难得进一回市区,却是到沙溪河边打捞自己儿子的遗体。

  苏士仲告诉记者,3月21日凌晨两点,他接到派出所打来的电话后,就和妻子一同赶去三明。一到派出所,民警就把夫妻俩带到事发现场,“(民警)说是有消防队的人在那里捞,但我们在那里一个人都没有看到,民警把我们带到那里后就回去了。我们也不晓得怎么办。派出所、民政部门都说捞人不归他们管。”

  另一名当事人陈文斌,还有阿龙的父母都在凌晨两三点去过事发现场,均未看到河边有打捞人员或搜救人员。

  当时在苏士仲夫妻俩看来,兴许儿子还有一线生还的可能,不管是救人也好,打捞遗体也罢,苏玉斌是为了救人才跳进河里失踪的,“我儿子是做好事掉进水里的,民警、政府应该帮忙,我们哪里懂得怎么捞人。”

  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区分局列西派出所教导员官奇志是事发当晚的带班领导,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派出所在20日晚12点50分接到110指挥中心的通知,1分钟后就赶到了事发现场,除留1人值班外,其余4名民警包括官本人都及时赶到现场,并帮助陈文斌一起把阿龙救了上来。

  官奇志说:“我们当时到现场的时候就只看到陈文斌和阿龙两个人,没有看到苏玉斌。如果看到他,我绝对脱衣服下去救人。”

  这一点得到了陈文斌的证实:“我在岸上脱衣服时就看到玉斌、阿龙伸着胳膊、抬着脑袋,一起在水里扑腾,我下水后被水呛了一下,然后抬头就只抓到阿龙,那时就已经没看见玉斌了。”

  据官奇志说,派出所出警不久后,交通协管员、消防部队官兵、市公安局梅列分局当天的带班领导都相继到事发现场附近搜寻过苏玉斌。

  至于遗体打捞,官奇志告诉记者一个“一般情况下的操作办法”,“一般无主的尸体我们负责打捞,还要进行尸检等相关刑事立项手续,但有主的尸体一般由死者家人自行打捞。苏玉斌是做好事救人,如果我们有打捞设备我们一定会帮忙的,可是我们没有。”据悉,官奇志曾应苏家人要求给过对方一个私人打捞队的联系电话。

  “打捞队的事我不清楚,都是亲戚朋友帮忙弄的。”苏士仲介绍,21日那天情况很乱,整个坪山村一两百名村民或到事发现场帮忙,或在家通过各种途径帮忙联系打捞队。

  至于是否有“政府打捞人员以周末休息为由迟迟不到现场”,他表示自己并不知情,“我不懂,我只知道最后从连城县找了一个打捞队花了8000元,请了两个渔民花了2400元,加上交通费、购买工具费什么的杂七杂八加起来总共14000元。”

  苏士仲说,这14000元打捞费是自家亲友凑的,“我们先付了钱,再由家里另外几个亲戚去找阿龙家拿。”

  但星桥村治保主任黄柱荣告诉记者,21日早晨8点,也就是苏玉斌遗体打捞的当天早上,阿龙的父母就已经当着自己的面将1.4万元打捞费亲手交到苏家人手中。

  下葬当天,被救者全家到场下跪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被救者阿龙并没有搞“失踪”。

  3月28日,记者见到前一天晚上偷偷从家里跑出来“透透气”的阿龙,他特地把头发向前拨弄,遮住有些红肿的眼睛。27日晚上,他一个人跑到苏玉斌跳河救他的事发现场去了,“我每天晚上都睡不着。”

  阿龙和苏玉斌从小学到初中一直是同学,两人都住星桥村,初中毕业后都到三明市区打工。苏玉斌在亲戚家开的饭馆学徒,阿龙在亲戚开的酒吧里收银。事发前一段时间,阿龙刚刚考完驾照,正在找新工作。

  在苏家人看来,最令他们气愤的是21日凌晨那段时间阿龙全家的表现。“那天凌晨他父母到派出所来,把他接了就回家了。我们到那里就只看到陈文斌和他家人,阿龙他们全家都回去睡觉了。”苏玉斌的舅舅陈锦元21日一大早就到阿龙家找人,“他们一家在家睡得好好的。”

  对此,阿龙的父亲说,当时阿龙情绪不稳定,派出所民警让夫妻俩先把孩子带走,“怕他做出什么傻事,让我们看好他。”

  民警官奇志证实,确实是值班民警让家长先把阿龙带回去的,“这个小鬼被救上来之后一言不发,问他什么他都不说话;陈文斌还好一些,一直在那里哭,后来开口说话了。”民警当时也让陈文斌家人带他回家,但陈文斌执意留在派出所,并在情况稍微好转后去河边帮忙找人。

  阿龙说,自己当时脑袋一片空白,“什么都不懂”。21日凌晨在派出所时,他很想去现场帮忙找人,但“心里特别害怕到河边看到朋友没有活着”。此后他也曾向父母提出过去苏家看看,最终都没去成,“爸妈说怕他们家里人看到我做出什么过激行为;我自己也害怕,不知道怎么面对他们才好。”

  3月23日,也就是苏玉斌遗体火化后的第二天,几天来一直没有主动开口跟父母说话的阿龙让父母带着自己去了苏家。“当场就给苏家人跪下了。”阿龙的父亲从出事那天起也好几天没有合眼,眼皮肿得鼓鼓的。

  截至3月27日,短短6天时间里,阿龙的父亲已经筹措了7.4万元给苏家,其中只有2000元是自家的,其余都是从亲戚朋友处借的,“我已经是倾家荡产了。”

  出事这些天来,阿龙的父亲是第一次见到记者:“之前有些记者来过,但都没有来我家,都只去了苏家。”他说,这几天,苏家来要过几次钱。第一次是21日早上6点多,苏家亲戚来要1.4万元打捞费;第二次是21日晚上,说还要1万元;第三次具体时间不详,要5万元。

  “具体用钱干什么我也说不清,但他们家小鬼没了,总需要花钱,我们尽力借。”刚开始苏家人到阿龙家来说过一些难听的话,阿龙父亲都没在意,“毕竟他们家小鬼没了嘛。”3月26日,苏玉斌下葬那天,阿龙全家都到场下跪磕头,阿龙也去了。

  在三明,阿龙和苏玉斌家所在的星桥村算是经济条件比较好的村子,但普通农民家里谁也一下子拿不出1万元现金来。星桥村文书尤长城近几天来一直在做两家的调解工作,他说:“不能一味地谴责阿龙家,据我所知,他家能拿的、能借的都在尽力做了,在我们这里,能拿出7.4万元算不少了。当然,苏家的心情也可以理解,他们那里可能还缺钱,日后村里还要再做调解。”

  “见义勇为”申报为什么没回音

  采访中,苏玉斌的姐姐苏玉星多次指出,自己在事发后第二天就已经代弟弟向“上面”递交了见义勇为表彰的申请,至今仍无回音。具体哪里是“上面”,苏玉星也说不清楚。

  那么,苏玉星的申请材料究竟递到哪里了呢?在星桥村委会办公室,村文书尤长城告诉记者,相关的申报材料村里已经在阿龙的配合和证明下递交到街道办事处,“正在一级一级往上报。”

  实际上,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七条的规定,见义勇为的确认,应当由行为发生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在三明市,见义勇为英雄称号实际上是由行为发生地的县级政法委进行评定,由县委进行表彰。

  而这一点,见义勇为当事人苏玉斌家属及陈文斌并不知晓,“我们农村人,哪里知道要怎么去评见义勇为,哪里知道要找谁去报材料,怎么弄材料我们都不会。”

  记者就此与苏玉斌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梅列区政法委联系,区政法委政治部曲主任表示,目前尚未收到苏玉斌见义勇为的申请材料。

  列西派出所教导员官奇志则认为,申请见义勇为一般应该先到事发地县一级政法委“拿表格”,再根据表格要求到事发地派出所开具证明,“我们肯定会配合见义勇为者出具证明的。”

  此外,网帖提到的“苏家所在的村委会、镇政府、区政府、市政府没有任何一个部门进行关心和慰问”,与实际情况略有不同。在阿龙家给苏家的7.4万元中,有4.5万元是星桥村村委会主任主动借给阿龙父亲的,“听说区领导看了电视新闻后也打电话关心过。”

  官奇志说:“现在网络上的言论太可怕了,动不动就把一个人搞成天理不容的样子,实际情况根本没查实。这样对当事人会再造成伤害。”

  本报三明3月30日电  

  发帖人:夸大事实为求社会关注

  本报记者 王烨捷

  3月30日,记者与《震!惊!憾!舍己救友,却无法安葬》网帖的作者fish20100321取得了联系。她叫小颖(化名),是苏玉斌家的亲戚,也是阿龙的同学,现在外地上大学。

  小颖告诉记者,她是3月22日从学校赶回三明老家的。帖子中有关事实叙述部分的内容都是听自己家里人、即苏家人事后讲的,“当时听到后就特别生气,觉得我哥死得不值,尤其是阿龙,对他冷漠的态度不满。”

  “我们家此前找过三明当地,包括福建省的很多媒体,记者们都说这样的事情多了,没什么兴趣。”小颖说自己是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选择在各大论坛上发帖的,希望引起包括媒体在内的有关部门的重视。

  她的大学同学听到她的转述后也义愤填膺,主动帮她在网上四处发帖。

  记者看到,在小颖发的帖子里,用了诸如“身首异处”、“无法安葬”等悲情色彩浓重的词语。还重点提到打捞上来的苏玉斌遗体双手保持用力向上托举的动作,指出那是苏在河中帮助陈文斌托举阿龙上岸时的姿势。

  而实际情况是,苏的遗体被完整打捞,并不残缺,更谈不上“身首异处”;事发第二天,也就是22日,苏的遗体已经火化,“无法安葬”也与事实不符;关于苏遗体的姿势,民警官奇志表示,溺亡者遗体一般都是保持双手、双腿挣扎或蜷曲姿态,“当时怎么溺水的,打捞上来也就是那个样子。”

  陈文斌也在网上看到过有关该起事件的帖子,“我觉得它(帖子)讲得太夸张了,有点过了。网友都在狂骂阿龙,其实他和他家里人也挺辛苦的。”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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