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件丢失、物件损坏、遇事推诿,这些被消费者深恶痛绝的快递业弊端为何频频发生、难以禁绝?近日,龙岗区一名快递员梁先生向记者报料,他三个月内工资标准被更改三次,并因为工资问题被站长打断左腿。他主动向记者揭露快递业长期存在的员工管理混乱、劳动合同钻法律空子等内幕。记者调查发现,快递业内存在用协作合同替代劳动合同、加盟管理“互不负责”等问题,加剧了行业管理混乱。
行业乱象
源自“潜规则” 延误晚点、弄丢快件、货物损坏不负责、服务态度恶劣,这些在快递公司里面都是平常事,更恶劣的是,有的快递员甚至快递公司老板见到贵重货物起了贪意,直接拆开盗取。从梁先生口中,记者了解到长期以来快递业内奉行的一些不成文的规矩,不少像“丢失货件、服务态度恶劣”等投诉居高不下的问题,与该行业内部管理中的积弊密不可分。
报料人梁先生透露,不少企业投递的货物都是贵重的电子元件,但不少快递物流公司收寄单的合同背面都写着“如投寄时不保价,出现丢失或是损坏,均只按照运费的2-5倍赔偿”,这一条款往往被消费者忽视。在这种情况下,在没有进行保价的情况下,贵重物品丢失或是破损,货主往往只能得到几十元的赔偿。
“公司对快递业务员的管理显得很混乱。”梁先生告诉记者,在中小型快递公司中,出现货物中途丢失是很常见的事情。除了一些中小型快递公司因为自身实力不足,在运送中间流程中经常要通过有业务往来的公司造成丢失之外,个别业务员也有可能私自拆开货物取走,由于不少客户都没有精力长时间维权,小企业的管理也不到位,加之上述赔偿条款的限制,往往都是不了了之;此外,对于逾期未送达的快件,不少快递公司会自行处理,其中相当一部分会被私自拆开。
据梁先生透露,在不少中小快递公司之中,快递员需要巴结孝敬站长,才有可能获得业务量比较大的商业区和密集住宅区作为“辖区”。此外,快递员在业务中所需要用到的各种快递单据、包装箱袋等物料,不少公司也要求快递员自己“买单”,将成本转嫁到员工身上。在这样的劳资关系下,快递业内员工流动非常频繁,一些投递员违背职业道德,私自拆看客户投递物品,窃取贵重物品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3月30日,记者前往龙岗区快递公司密集的布吉丹竹头等地现场采访,发现不少快递公司组成非常简单,两三部电话电脑、几辆电动自行车,加几个工作人员就开展营业。据业内人士介绍,类似这样的中小型物流公司,仅在深圳关外就有数百家之多;如果加上关内的快递企业,数量更是多达2000多家。
“协作合同”
显出管理弊端
更值得关注的是,不少快递公司和快递员之间签的并不是劳动合同、而是签了协作合同,合同中声称并非劳动雇佣关系,从而让快递公司得以规避为员工购买社保、医保等义务。梁先生表示,他在快捷快递工作时,尽管每个月领取工资,但签订的却是这种协作合同。梁先生称,该合同被快递公司保存,他一直不曾取得。随后记者向该公司深圳区域负责人李先生求证,他确认该公司与员工签订的确实是协作合同,他也表示,这在行业之中是很普遍的事情。
“协作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快递行业员工的道德风险,也反映出快递业在内部管理上的弊病。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顾兴初表示,判断法律关系主要看内容而不是形式,如果快递公司和快递员之间符合劳动合同关系的特征,那么,无论合同表面形式是协作合同还是别的什么,他们之间的关系就应是劳动合同关系。他认为,对于消费者来说,快递业务都是以快递公司名义而不是快递员个体来进行的,快递公司使用名义上的“协作合同”钻空子,不仅涉嫌违法,对于整个社会和行业来说也是危险的。
记者随后向龙岗区劳动局监察大队报告此事,并请他们介入调查。昨日,该大队吴队长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已经对该快递公司提出调阅员工的劳动合同,但该负责人声称所有合同都在其广州总部;吴队长表示,龙岗区劳动部门将尽力查清此事,如果该公司确实违反相关法规,一定会依法进行处罚。
快递“加盟模式”
管理风险不小
事实上,不仅快递公司和员工之间签署的是合作合同,不少快递站和总公司之间也是相对松散的“加盟合作”关系。记者查询相关资料了解到,以快捷快递为例,该公司总部在香港,在国内注册为“广东快捷快递物流有限公司”,在广东省以外主要通过加盟方式发展,目前业务范围已经基本覆盖全国。类似这样使用加盟方式运作的不乏较有名气的快递品牌,如圆通、申通等。据悉,在快递行业里,采用加盟模式运作的企业一般只有总公司具有国家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执照或资质,而各网点都是独立的,使用总公司统一品牌,可以由个体户、公司甚至个人运营,自负盈亏,他们只需与总部达成加盟协议而无需取得快递行业执照。
法律界人士指出,这种加盟合作的模式,一旦出现法律纠纷时,往往能够成为快递公司的一道“防火墙”,能最大限度为总部减轻责任,但同时也造成了快递公司总部和分站之间实际上“互不负责”的局面,行业经营风险已经显现。据记者了解,近期珠三角区域内频频出现中小快递公司老板卷款潜逃事件,其中一部分就属于加盟分站卷款潜逃的情况,在这些事件中,总公司往往通过“加盟合作”为由推卸责任。
讨要工资
竟被站长打断腿
3月25日下午,记者在龙岗区仁安医院见到了躺在病床上不能动弹的受害人梁先生,他的左腿膝盖部位打着夹板,绑着厚厚的一层绷带。他告诉记者,他曾是龙岗区快捷快递公司的快递员,而这条腿是在与快递站站长为工资问题产生争执时被打伤的。
梁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1月份,他通过老乡的介绍来到这家位于龙岗区南联社区的快递公司工作,当时该快递公司龙岗站长万某承诺,只要梁能自带营运车入职,就为他这样的新员工提供前三个月保底4500元/月的底薪,并帮他申请油费补贴。但12月初,签订合同时,万某改口称,只有底薪加提成,没有油补,让先干一段时间再说。梁先生以为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谁知道工作不到半个月,12月中旬,万某再次告知他的薪酬标准改为2500元底薪+提成,并再次安抚称这是公司的决定,后面再想办法帮他申请多3个月保底工资。梁先生说,在万某多次承诺落空后,心里有了被骗的感觉。
春节后,万某告知梁先生,三个月已满,再干下去只有提成了,由于感觉收入过低,梁先生决定辞职。3月1日,当他签完离职协议希望结清工资时,他却被财务告知,2月份工资仅有2000元加提成。“为什么又少了500元?”梁先生找到万某进行理论,万某承认是他出了差错,要他过两天再来谈。
3月5日晚上7:00左右,梁先生再次来到快递站与万某进行交涉,两人争执中,万某突然出手击打他的头部,并将其头部打破,鲜血直流,他被打倒在地后感到膝盖剧痛,再也站不起来。报警后,万某被赶到现场的龙岗龙新派出所警员带走,梁先生随后被进来的其他员工送往医院,确诊为膑骨粉碎性骨折,并于次日进行了手术。据主治医生余先生介绍,梁先生的伤势被鉴定为轻伤,类似这种伤势需要一年多时间进行后期康复。
随后,记者拨通了该公司华南区深圳区域负责人李先生的电话,李先生认为此事和快捷快递并无直接关联,公司并无直接责任。他表示此事发生时梁先生已经离职,而万某打人也属于个人行为,就打人一事该公司会对员工加强教育。李先生还声称,该公司也出于关怀角度承担了一部分医药费。
记者从仁安医院了解到,该公司和打人者万某支付医药费截止到3月23日,此后未再承担任何费用;此外,截至记者截稿时,打伤梁先生的快递站站长万某至今仍未被公安机关采取任何强制措施;记者尝试向龙新派出所咨询该案处理情况,但对方以“领导不在”婉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