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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十项措施缓解交通拥堵 限行措施续约两年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4月02日17:31
  千龙网北京4月2日讯 (记者吕峥)4月10日后,本市将继续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记者从本市交通部门获悉,为综合缓解本市交通拥堵状况,本市共出台10项具体措施。其中,已实施一年的“区域尾号限行”措施将继续实施,号牌组合和轮换周期、限行区域、限行时段保持不变,实施期限为两年。

  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38.9%

  据交通部门统计,去年,本市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疏堵工程、实施机动车高峰时段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错时上下班制度、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提高现代交通意识等方面的系列举措,达到预期效果,公共交通出行比例提高到38.9%,2009年12月工作日平均交通拥堵指数6.05,早晚高峰平均运行速度分别为24.3公里/小时和20.4公里/小时,与2007年12月(无限行)的交通拥堵指数7.95、早晚高峰平均运行速度分别为21.1公里/小时和17.7公里/小时相比,降低了23.9%和提高了15.2%、15.3%。

  中度以上拥堵时间呈延长趋势

  据有关部门统计,去年本市人口已达到1755万人,比2008年增加60万人,机动车保有量已达400多万辆,机动车高速度增长、高强度使用、高密度聚集仍呈上升趋势。公共交通出行比例、中心城区轨道线网密度与世界城市相比仍有差距。中度以上拥堵时间呈延长趋势,拥堵范围呈蔓延态势。

  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交通形势十分严峻,2012年轨道交通运营里程才能达420公里,2015年才能达561公里,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综合措施,引导合理的交通出行,为缓解交通拥堵、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赢得时间和空间。

  “限行”措施期限为两年

  交通部门表示,本市将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实施时间为2010年4月11日至2012年4月10日。

  号牌组合和轮换周期、限行区域、限行时段不变,即:号牌组合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含临时号牌;机动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受限号牌每隔13个周轮换1次,限行区域为本市五环路以内(不含五环路),限行时间为工作日早7时至晚20时。

  从2010年4月11日至2010年7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此外,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继续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本市党政机关上班时间调整为9时

  值得注意的是,在缓解本市交通拥堵的综合措施中,确定错峰上下班时间:本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承担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的企业单位管理人员,本市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其他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职工,上班时间由8:30调整为9:00,下班时间由17:30调整为18:00。

  同时,切实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应急措施,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鼓励适宜网上办公的企事业单位实行网上办公,适宜弹性工作制的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大型商场上下班时间不变。

  此外,为解决中小学校周边交通拥堵问题,在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试点区域校车。

  鼓励出租汽车电话叫车服务

  在公共交通方面,本市将继续优化公交线网,开调延30条线路。加大公交专用道施划力度,年内完成10公里以上,设置公交信号优先路口151处。加快公交港湾建设,逐步实现快速路、主干路均建设港湾,新建道路随路同步规划建设港湾等。

  同时,进一步改进出租汽车运营模式,在重点繁华区域增设出租汽车调度站;在地铁车站出入口施划出租汽车候客停车位;鼓励和引导电话叫车服务等。此外,本市将继续增加ETC车道,由231条增加到358条;继续实施ETC通行车辆9.5折优惠。

  驻车换乘停车收费2元/次

  从4月1日起本市13个重点拥堵区域非居住区实施差别化停车价格。本市将结合差别化停车价格的实施,跟踪调查实施效果。

  同时,试点建设停车楼库,建设停车信息诱导系统,加快停车立法步伐,开展停车秩序综合整治,将13个重点区域纳入停车严管示范区,采用技术手段,通过加装护栏等设施,加强路侧停车管理。加强停车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规范停车管理行为等。

  此外,随轨道交通新线开通同步建成亦庄线旧宫站、大兴线新宫站、房山线长阳站等11个驻车换乘停车场,方便市民驻车换乘公共交通出行。继续实行停车低收费政策(2元/次)。

  拥堵点段变化每月会商

  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的同时,本市将推广建设一批自行车与步行交通示范街区。在4号线等地铁沿线车站进行公共自行车租赁试点,逐步形成规模,方便市民换乘,改善自行车与步行交通环境。

  同时,加强占掘路管理,交通路政、公安交管部门与各管线单位联动,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占道计划管理。从工程实施前期介入,优化占掘路施工方案。加强对占道施工方案和时间的审查及行政许可批准后的监管。科学合理地控制占道面积、时间,缩短因施工导致的占用道路时间,规范施工围挡,减少占路施工引起的道路拥堵。

  此外,为保障缓解交通拥堵方案和综合措施的实施,建立缓解拥堵会商机制。每月、每季度会商拥堵点段、区域动态变化,提出阶段工作任务,重点对常发的堵点、乱点进行治理,对拥堵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综合评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错时上下班措施的通告

  为缓解本市早晚高峰交通压力,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完善错时上下班措施,并于2010年4月12日起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大型商场上下班时间不变。

  二、本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承担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的企业单位管理人员,本市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其他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职工,上班时间由8:30调整为9:00,下班时间由17:30调整为18:00。

  三、其他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错时上下班时间。

  四、适宜网上办公的企事业单位可实行网上办公,适宜弹性工作制的企事业单位可实行弹性工作制。

  五、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所监管企业错时上下班工作的指导监督。

  六、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切实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应急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运转。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驻京部队和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下,本市自2008年10月11日起试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取得良好效果,交通拥堵得到缓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空气质量改善和道路交通压力进一步加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要求,为公共交通发展赢得时间和空间,保持道路交通基本顺畅,加快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市政府决定自2010年4月11日起,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继续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有关规定,自2010年4月11日至2012年4月10日,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含已办理长期市区通行证的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继续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根据上述第一、二条规定,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分别为:

  (一)自2010年4月11日至2010年7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10年7月11日至2010年10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2010年10月10日至2011年1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自2011年1月9日至2011年4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2011年4月10日至2012年4月10日期间,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轮换办法另行提前公告。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市政府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通过采取加快轨道交通建设、优化地面公交运营环境、调整重点区域停车收费价格、整顿停车秩序、开展区域校车试点、加强占掘路管理、推进驻车换乘系统建设、进一步优化出租汽车运营模式、扩大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使用范围、优化自行车与行人交通系统等综合措施,进一步缓解交通拥堵。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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