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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0年04月06日11:09
  本文网址:https://www.cq.gov.cn/zwgk/gggs/201761.htm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市政府办公厅编制了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重庆市政府网站www.cq.gov.cn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一、概述

  按照《2009年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国务院办公厅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市深入研究和探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思路和办法,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提高了行政效率,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切实加强组织保障。2009年上半年,我市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在精简机构、压缩编制的大背景下,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增加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具体负责人和承办处室。2009年12月印发的市政府工作规则专门增加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章节。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全市上下已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体系。

  (二)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2009年5月,我市出台了《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渝办发〔2009〕125号),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尤其是对政府信息公开贯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以确保《条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政府有关部门还出台了《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工作规范》,对本业务系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部处理的职责分工和具体流程进行了规范,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范本》,规范了申请处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12种文书格式,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更加统一和规范。

  (三)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窗口。2009年2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和市政府部门在行政服务大厅增设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窗口,方便公众查询政府信息和负责政府信息申请及投诉举报。窗口实行网络查阅方式与纸质目录查阅相结合,提高了查阅的速度与效率;同时,还在窗口安装了LED显示屏、政府信息查询触摸屏,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大力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切实为群众打造了一个人性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窗口。市公安局首创阳光警务查询监督系统已正式启动运行。该系统集报警、查询、监督等8大功能于一体,真正体现让警务活动在阳光下开展,公安权力在监督下行使。该系统终端机全年受理业务累计使用量达116.58万次,其中终端机报警1.04万次,案件列表查询8.34万次,案件详情查询0.91万次,警情提示查询46.76万次,警事指南查询59.39万次,并接受群众投诉674起,评价676起。

  (四)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结合《重庆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我市逐步完成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子项目和网上行政审批子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建设工作,并围绕政府工作重点,更加关注社会民生,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目前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50个市级部门均设立了政府网站平台,并开通了信息公开栏目。

  (五)修订公开目录和指南。针对目前的公开指南和目录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我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导的通知的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正着手更新公开目录和指南,在原内容的基础上将新增行政审批流程图等与人民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同时,将目录和指南在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公布,并免费赠阅市档案馆、市图书馆、行政服务大厅和窗口,方便群众查询。部分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部门也相应调整和改编了本地区和本部门的公开指南和目录。

  (六)推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为有效防制暗箱操作,积极打造透明政府,2009年,我市对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功能进行了拓展,开通运行了一卡通、电子资源管理、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电子监察系统,有效解决了行政审批报送程序复杂、效率不高、内容不规范、前后矛盾等诸多问题,实现了自定义报表、统计分析、多媒体公开等综合利用功能,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部门业务办理效率。同时,通过采用网络信息技术,确保政府采购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较好地遏制了政府采购和土地交易领域中的腐败行为。目前,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第一期工程已经完成,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监控中心和主监控室也已建成,各部门开通了视频监控系统和数据监控系统,系统已于2009年9月开通投入试运行。

  (七)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目前,我市已开展特种设备、计量、机动车安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5类行政事项网上审批工作,并可与市电子监察网数据交换,填补了网上行政审批的空白,实现了网上行政许可审批、效能监察一体化。市级有关部门还积极开展网上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并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程序和要求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八)开展行政执法过程公开。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公开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今年,我市在部分区县试点“开门审案”和“说理式执法”模式改革。重点对查办的重大案件、有较大影响的且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审理中争议较大的案件,从社会各界特邀人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听证,赋予其查阅证据、现场监督和发表意见权利,对案件的办理和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指导和监督,促进行政处罚案件更加合法、合理、公开、透明,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各级政府机关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全市各级政府机关按照机构职能类、政策文件类、行政决策执法类、工作动态类、社会服务类等5个方面,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5万余条(卷)。其中,市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万余条;各区县(自治县)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8万余条;市级部门(不包括市档案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8万余条;市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59.6万卷。

  市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为99%。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占10%,社会服务类信息占55%,行政决策类信息占5%,工作动态类信息占15%,其他信息占15%。

  各区县(自治县)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为95%。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占60%,政策文件类信息占10%,行政决策类信息占10%,社会服务类信息占15%,其他信息占5%。平均每个区县(自治县)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00余条。

  市级部门(不包括市档案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为97%。其中,环保、城建、国土等单位行政审批信息站50%左右;人力社保以招考信息为主;农委以农业农资市场信息为主,其他部门仍以工作动态为主。

  市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59.6万卷。其中,开放建国前档案45.7万余卷,开放建国后档案13.9万余卷。

  (二)公开的主要载体

  1、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各区县(自治县)门户网站,市政府部门网站。

  2、各区县(自治县)行政服务大厅,部分市政府部门行政服务大厅。

  3、市政府公报。

  4、新闻发布会。

  5、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

  6、市档案馆,各区县(自治县)档案馆。

  7、市图书馆,各区县(自治县)图书馆。

  8、年鉴。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各级政府机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市政府机关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150余个。其中,市级机关设置受理点70余个,区县(自治县)政府设置受理点80余个。

  (一)申请情况

  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00件,其中市级机关收到600件,区县(自治县)政府收到500件;以网上提交占85%,当面申请占5%,以传真形式申请占13%,以信函形式申请占7%。

  市政府共收到申请15件。在市级机关中,市公安局申请量最多,共196件。在区县(自治县)政府中,渝中区申请量最多,共23件。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与补偿标准、城市规划和发展计划以及教育和人事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110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占85%,未答复占15%。

  在未能提供相关政府信息的答复中,“非本部门掌握”占75%;“信息不存在”占10%;“申请内容不明确”占10%;根据《条例》规定免予公开占5%。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未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3件,审结3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决定1件,直接纠正行政机关决定1件,经行政复议机关调解,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以终止方式结案1件。全市法院系统受理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1件,判决结果为被告行政不作为违法。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加强。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看,部分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程序不当、内容有瑕疵等情况。

  2、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需要提高,尤其是适合基层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

  3、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不够。目前仍然存在应公开公文空缺断档现象。主动公开时限要求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但有部分单位没有做到。

  4、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加强,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的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

  5、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需要细化,全市二、三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没有形成整体信息平台

  (二)改进措施

  1、增强有关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细化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办理流程,避免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司法诉讼。

  2、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政府新闻发布会的作用。完善市、区县(自治县)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增加适合社区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新改版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更加方便群众查询。

  3、由近及远全面梳理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试行)的通知》(国办秘函〔2009〕6号)精神,修订和完善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逐步形成通过目录链接至公开信息的政府信息平台。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组织监察、法制等部门对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形式、内容、程序和运行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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