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开展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临床资料调查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0年04月06日21:57
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开展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临床资料调查工作的通知
卫医政疗便函〔2010〕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
为及时总结分析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医疗救治经验,指导做好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卫生部医政司于2010年3月22日启动了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临床研究项目。经研究,决定在全国开展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临床资料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医政处组织相关人员,收集本辖区2009年9月1日-12月31日间实验室确诊甲型H1N1流感重症和危重症住院病例的病历复印件,集中组织填写《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临床研究项目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见附件1)。《调查表》公布在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医政管理栏目下,请自行下载使用。
各地务必于2010年4月30日前将本辖区所有符合条件病例的完整资料挂号快递至我司。每份病例完整资料应包括《调查表》和该病例所有病历复印件。
二、为了指导各地做好《调查表》填报工作,我司定于2010年4月8日(周四)下午2:00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各省(区、市)填写《调查表》人员进行培训。会议使用卫生系统内部视频会议网络,在卫生部机关五层视频会议室设主会场,各省(区、市)卫生厅局设分会场,请各地做好准备。
三、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医政处要成立专门项目组负责此次调查工作。项目组由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医政处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负责同志、省级甲型H1N1流感临床专家组专家、重症病例较多定点医院临床医师和卫生统计学专业人员组成。项目组实行双组长制度,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医政处同志作为行政组长,指定一名省级临床专家组专家作为专业组长。请将项目组长名单(见附件2)于2010年4月7日15时前报卫生部医政司。
附件:
1.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临床研究项目调查表.doc
2.省(区、市)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临床研究项目组组长名单.doc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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