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媒体推荐 > 媒体深度报道 > 读者报-影响力周刊 > 最新报道

重庆“特别房产税”冲击波

2010年04月07日11:14

  来源:读者报·影响力周刊

  开征“特别房产消费税”后,高端房市场必然会发生分流,一部分不在乎税收的高端房消费者将继续留在高端市场,而另一部分价格比较敏感的消费者就可能向中低端市场“倒流”

  重庆“特别房产税”冲击波

  □本报见习记者 吴力

  “我想买房都想疯了。”李明华(化名)告诉影响力周刊记者,他现就职于重庆一家电子公司,从两年前大学毕业时就开始关注楼盘信息,可是越看房价越是飙升,越看越不敢买。

  不过,一则消息让李明华喜忧参半:3月24日,重庆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奇帆表示,将管理好商品房,防止房价不正常波动,将对高端商品房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

  李明华期盼,“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或许是一个信号,未来一系列房产新政能够把重庆房价真正引入“正常波动”的轨道。同时他也不无担心,“抑制了高端商品房消费,倘若有钱人都去买低价房,低价房就会涨价,导致房源减少,我们还是买不起房。”

  房价 居高难下的尴尬

  相比于深圳、上海、杭州等地,重庆本算是房价洼地。可如今,就在这样的“洼地”里,买房也成了很多人心中的一个痛。

  因为房价上涨过快且居高难下,越来越多的购房者持观望态度,期待着房价的下跌,如此一来,一些房产商的售楼也渐渐陷入困境。统计数据显示,重庆主城区在1月份成交15902套,较去年12月减少7635套;2月份成交12127套,同比下降31.58%;进入3月份以来,成交量在全国住宅用地成交活跃度排名中,重庆从去年的全国第一下降到十名开外。

  “高房价带来的是购房者和卖房者的心理博弈,一方希望房子卖不动让房价下跌,另一方却看好房市而保持高价,双方在暗中展开心理较量。”一位资深房产投资客说。

  如何平抑房价,让更多的人不再望房兴叹,并且保证房产市场健康运行,这已经不单单是中央和政府的政策思索,而演变成了老百姓餐桌上也经常探讨的话题。

  为了控制过高的房价,保障百姓住房问题,重庆已把建设“宜居重庆”赫然列于“五个重庆”发展目标之首。前不久,重庆市就大规模推出了公租房,公租房所有权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新就业职工可以用低于市场价或其承受得起的价格租用。相关人士介绍说,公租房既是政府调控房价的“稳定器”,也是调控住房市场供求的“缓冲器”。

  在全国范围内,对房产的调控也进行了很多探索和尝试。2003年的物业税“空转”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从2003年开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分三批在北京、辽宁、江苏、深圳、重庆、宁夏、福建、安徽、河南、天津10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的32个县、市、区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即“空转”)至今。然而,某媒体在2010年1月中旬展开的调查却认为:“‘空转’6年,很多城市至今还拿不出一套完整的方案和完全可信的数据,最后不了了之,多数时候仅仅成了专家与学者的‘学术之谈’”。

  入春以来,深圳、北京等地的房价仍然坚挺,房产商和购房者的心理博弈仍在继续。在重庆市,一家楼盘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说,该楼盘11楼和12楼的户型已经卖得差不多了,售楼部最新推出了13层的户型,最高单价每平方米15777元,比第一期推出的户型高出两倍还多,看楼的人很多,但买的人却寥寥无几。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并强调“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同时,报告中也提出要采取四大措施:一是继续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是继续支持居民自住性住房消费;三是抑制投机性购房;四是大力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四川省社科院资深房地产研究专家蒋华东告诉记者,目前国家在金融、财税、行政等多方面采取了措施,以调控房价和稳定房市,比如相继出台的“国四条”、“国十一条”,并且国家加强了对房地产税收的清缴力度。

  为防止房价的不正常波动,继公租房建设,重庆市酝酿出了开征特别房产消费税的新思路,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房价的不正常波动,这与《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的抑制高房价遥相呼应。但是特别房产消费税到底是什么?它可以平抑房价吗?会不会产生政策副作用?可以全国推行吗?这些都引起了社会的广泛思考和关注。

  征税 拳头击向高端房

  这一“房产新政”,刚问世便以破天荒之势在社会掀起一片波澜。目前,该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正等待审批。

  每个政策构想都会融入构想者的血液,而作为特别房产消费税构想的主要提出者,黄奇帆也算是个有来头的人物,除了重庆市委副书记、市长的“官衔”之外,更在于他的“学者”派头。他对经济和资本运作领域很有研究,熟悉他的人说,“老黄是个学者型官员”。媒体报道称,黄奇帆的每次职务变动,都会牵动着资本市场投资者的心。

  此外,在媒体界,黄奇帆还以敢言敢行而著称。在房地产和住房保障方面,黄奇帆曾多次公开发表惊人之语,比如“控制地价,让房价更合理”、“绝不让‘面粉贵过面包’”、“房价过高本身就含有泡沫,注定要破灭,现在房价下跌是理性回归”、“要重点扶持房地产业,让市民买得起房”、“建设宜居重庆,房子应‘价廉物美’,让老百姓买得起”等。

  对于抑制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过高,调控好商品房市场,黄奇帆有着一套清晰的思路。黄奇帆告诉媒体:“要管理好商品房,首先就要保证对商品房的投资量达到供求平衡的状态,要保证市场上的商品房既不能太多、也不要太少;其次,要对商品房建设的总量进行控制;再次,通过控制土地拍卖价来调控房价。”

  在这个思路中,对高端房价格所采取的明确遏制态度成了最大亮点。反映在政策上,黄奇帆便产生了针对高端房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的构想。

  黄奇帆试图通过对高端商品房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降低高端房市场的需求量,从而使得高端房市场总供给和总需求相对平衡,最终把高房价抑制住。

  至于在什么情况下才算达到了供需相对平衡,黄奇帆解释说,目前重庆市对商品房的固定投资量要保持在社会总投资量的25%,若超过40%,就可能导致房地产业泡沫。

  特别房产消费税的征收专门针对高端房市场,而非中低端房,这其中的道理何在?黄奇帆认为,这样做的理由很简单,因为“事实证明,高端房的价格会对中端房带来影响”,而中端房显然关乎最多数百姓的切身利益。

  其实,就抑制高房价而言,征特别房产消费税只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项,在黄奇帆的构想中,降低高房价要打“组合拳”。比如,因为“一般来说,土地出让金的价格会占到房价的三分之一左右”,所以这个构想中提到控制土地拍卖价的措施。再如,控制对高端商品房的建设总投资,同时加大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和中低端房的建设力度。

  虽然这一构想方案正等待着中央的审批,但重庆财政局局长刘伟表示,一旦该政策获准,重庆将在今年上半年就会有所动作。

  迷雾 技术难题待解

  征税是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政策,大处关系到整个房产市场,小处牵涉每个纳税人的利益。因此,征税方案的可行性显得十分重要。

  影响力周刊记者从成都市地税局了解到,购房者目前经常遇到的是契税和印花税,房产商一般需要缴纳的只有印花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而物业税目前尚未开征。事实上,无论是契税、印花税、营业税,还是物业税,它们都是面向整个相应的市场群体,因此在针对性上就有所削弱,调控力度也就显得相对疲软。到底应该实行物业税,还是应该实行“特别房产税”,哪个税种在制度设计上占据着优势呢?

  中原地产重庆市场调研部经理孙刚告诉媒体:“特别房产消费税只对高端物业征收,范围小,而且也好划分,一次性收取税费,比物业税每年收取更好执行。”黄奇帆也表示,他不建议普遍征收物业税,而建议只对高端房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

  但是疑问也随之而来,既然是专门针对高端房征税,那么如何才算“高端房”?衡量标准怎么来确定,是按商品房面积,还是购房数量,还是物业形态,或者是房产价格?据了解,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明确的界定标准,也没有出台具体可行的评定细则,并且由于各地消费水平差异很大,也很难明确地划定一条这样的“高端线”。而对于特别房产消费税的征收,标准的划定将直接关系到政策执行后的效果。

  对于标准问题,政策构想者黄奇帆只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比如一个人买了5套或10套房,通过炒房牟利,或者其所购买的房子是超过200平方米的大户型,其价格超过普通房价的3倍、5倍,甚至10倍。如果中端房的价格为每平方米5000元,你购买的房子价格却达到每平方米1.5万元。那么,这样的房子就属于高端房,就要开征特别房产消费税。

  但是,政策一旦制定,面临的将是各种纷繁复杂并且层出不穷的具体情况,显然不是一个例子所能解释清楚的。目前,“高端房”概念的标准划定问题还没有定论。

  特别房产消费税到底该向谁征收?是购房者,还是房产商,目前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但是,最后的承担者很显然会是购房者,因为即使税收由房产商来承担,但根据房价中的成本定价法,最后这部分税收还会转嫁到高端房的购房者头上。但该政策在思路上非常清晰,即借助税收的调节杠杆作用,把一部分高端房的消费者排出市场,减少房市总需求量,从而抑制房产发展过热,最终达到调控房地产市场价格的目的。

  在确定征税对象之后,还要面临如何确定“特别房产税”税率的问题。税率直接关系到调控的力度,也将直接影响该政策推行的效果。税率如果定得过高,将增加纳税人的投资负担,甚至对房地产市场造成打压之势,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反之,税率如果过低,又达不到应有的调控效果,该政策也将形同虚设。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认为:“只有制定出合理的税率才能起到调控作用。”

  不过,这些还只是“特别房产税”在微观操作层面所遇到的“技术难题”。

  忧思中低端房或会涨价

  “特别房产税”的构想本来只针对高端房市场,但这个构想刚提出,发表议论者不仅仅包括“富家翁”,也包括“田舍郎”,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

  开征“特别房产消费税”后,高端房市场必然会发生分流,一部分不在乎税收的高端房消费者将继续留在高端市场,而另一部分对价格比较敏感的消费者就可能向中低端市场“倒流”。根据“新浪乐居”的网上调查,有61%的网友表示将不会再购买高端房。

  不再购买高端房的那部分人要么放弃买房,要么转而购买中低端房,因而经过这一轮调节之后,除了高端房市场消费者抱怨,中低端房市场的消费者也显得忧心忡忡:“即使政府开征高价房产消费税,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供需关系。如果有钱人转而去买低价房,低价房就会涨价,房源就会减少,老百姓还是买不起房。”一位业内人士说:“高端房市场在实现调节的同时,中低端房市场也在发生着变化。”

  值得肯定的是,对高端房产征税之后,可以排挤一部分高端房的消费者,其中包括很多通过投机获利的炒房者,因为他们的利润空间很大地被挤压了。并且由于高端房消费者的外流,造成高端房市场需求量的相对减少,高端房市场的价格理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

  但就整个房产市场的价格变动而言,情况又将如何呢?

  “征房产特别消费税,反而会刺激中低端住房价格上涨,高端房产的资本流出后,短期内会进入中低端市场,由此带动房价上涨。”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企业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余恕奇认为,长远来看将会带动房价上涨。

  “重庆的高端物业不多,就高端房产征税,针对性太强,范围也小,影响力自然就小了。”蓝光集团重庆公司营销部经理李媛媛对其效果表示怀疑。

  除了对征税效果的疑虑,还有很多人在制度上对其做了考量。“这个政策给我的第一感觉是‘杀富济贫’。”陕西建祥置业公司总经理李连源的话代表了一些富人的呼声,“有钱的人买大房子是无可厚非的,开征这项税对富人有点不公平。”

  名不正则言不顺,除了这些担忧之外,特别房产消费税还要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司法归属问题。按照理解,特别房产消费税应该属于消费税的范畴。

  但中央财经大学的黄桦教授解释说,消费税是向吃、穿、用等具体的日用产品等征收的,而对房屋等不动产和各种劳务等,我国征收的是营业税,两者不是一个税种。如果要对房屋征收特别消费税,目前没有相应的法律对此支撑。

  “消费税一般都是征收的奢侈品消费。”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教授也说,按照中国的现行财税制度,地方政府并不具有对财税的立法权,如果真的要实施这一税种,那么必须要经过国务院相关部门批准。但是国务院经过立法程序批准之后,那并不是针对一个地区的,而是全国的。

  业内人士呼吁,要管理好商品房,首先国家政策要有一定的指向性,对现存问题逐一解决,并在执行力度上应该加强;第二,要保证对商品房的投资量达到供求平衡的状态,以比较充沛的市场供应量,以及大量保障性住房满足消费者的刚性需求。另外,房产是人们投资的一个方式,但是对于恶性投资、投机倒把的不法分子,以及囤房抬高价格的房地产商等,也应加大打击力度。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从地方开始试点是一个比较好的尝试,由于各地的市场状况不同,使得物业税的税率、征收范围、统计方式等都不尽相同,地方可以因地制宜进行试点。

  不过,虽然该方案已经报审,但按照程序,需要经过国务院、国税总局、住建部等多个部门的论证和审批,离尘埃落定尚需时日。■

责任编辑:高莹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