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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道七那线改造立项13年领导剪彩3次未动工

来源:南方农村报
2010年04月08日03:20
破烂不堪的省道,居然领导剪彩三次,仍未动工

2006年 七那线路段被水毁的情形。资源图片

40岁的S281线破烂不堪影响茂名80多万群众的生产生活

  南方农村报4月8日报道:“没有一块平整路面,开起车来像跳迪斯科,走一次让你终生难忘,是培养一流驾驶技术司机的好地方”,这是广东省茂名人对省道281线的总结。

  从茂名市茂港区七迳镇到电白县那霍镇,全长72公里的七那线是茂名地区通向沿海的唯一道路,是连接水东港与阳春市、高州市的主干道,也是茂名地区的水果、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的运输通道,更关系着沿途七迳、坡心、林头、霞洞、观珠、沙琅、罗坑、黄岭、那霍9个镇80多万群众的出行大事。经过40年的磨损后,修建于1970年的沥青路面逐渐老化,尽管公路部门不时会进行修修补补,但长年的重压还是让七那线破烂不堪。

  “天下第一烂”

  “走这七十公里要用两个多小时,下雨天就得整整三小时”

  4月1日,南方农村报记者走上了这条被网友称为“天下第一烂”的省道。下午4点20分从七迳镇出发,5点15分到达牛屎岭(地名),出租车摇晃了近一个小时才穿过七那线中被称作“鬼见愁”的这20公里路。

  “用四档也跑不起来。”出租车司机梁师傅一路不停地抱怨。“看在记者面上才愿出这趟车”的梁师傅,已经开了五年出租车,但经过七那线的次数还不到10次,“走这七十公里要用两个多小时,下雨天就得整整三小时”。

  和普通民众一样,电白县的官员也不愿走这条“烂路”。电白县委的一位官员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他每次从县城回林头老家都要绕行茂湛高速,“路是远点,但不会颠得难受”。

  形容七那线难走流传最广的一个说法是:2009年农历正月十四,某人去霞洞吃完年例后走七那线回家,到家后发现所骑豪江牌摩托车的后视镜竟被震断了。

  七那沿线的经济发展也受到这条路的制约。目前高于通过能力的6600辆/昼夜的交通量让堵车现象日益严重,直接影响了农产品等货物的运输。

  2009年底,由电白县政府招商引资修建的迎宾大道完工。这条从电白县城(水东镇)到林头镇的道路大大缓解了七那线七迳至林头段的压力,同时也让七那沿线居民因七那线改建未果变得麻木的心又一次跳动起来。

  曾经给当地人带来无数便利的道路,目前能得到的只是怨声载道。40年的老路,难道政府部门一直没有过更新改造的计划么?

  “太监工程”

  “三次剪彩,一剪彩就没了下文,简直就是一剪没”

  “领导都剪过三次彩,怎么没改造计划?”对每次剪彩后都不见任何动静的现象,沿线群众不无嘲讽地称之为“太监工程”,“三次剪彩,一剪彩就没了下文,简直就是一剪没”。

  事实上,早在1995年,电白县政府就和电白县七那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那公司)签订了七那线改造合同。合同约定,七那线改造由七那公司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独资建设经营方式进行。2000年,因区划调整原因,七那线改建工程由茂名市公路局负责,按照茂名市政府的要求,市公路局与七那公司续签了合同。

  1997年广东省计划委员会“粤计交[1997]029号”文件批复,正式同意省道七迳至那霍段改造方案。随后,当地政府开展了部分路段的征地工作,但由于承建公司资金方面的原因,工程被搁置。

  “银行要求必须将七那线改成经营性公路,否则不能进行抵押贷款。”茂名市公路局基本建设科王副科长向南方农村报记者介绍,七那线改造工程最初是按非经营性公路申请立项的,承包商不能将其抵押,但可以通过收费站收费的形式回收资金。

  2004年6月,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式批复七那线改造项目转为经营性收费项目,但由于七那公司未能及时完成工程前期工作导致开工搁浅,因此,当《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于2004年11月1日起实施时,其关于“二级公路不能设站收费”的规定给尚未动工的七那线改造工程再次带来变数。

  2009年4月,广东省发改委批复七那线改造工程调整建设规模,工程全长57.4公里,按一级公路(可设收费站——编者注)技术标准建设,投资估算3.9亿元。

  “没实力、没诚意”

  公路部门为什么还要与一拖就是10多年的承建公司保留合同?

  七那线改造工程进度缓慢,不仅让周围居民怨声载道,也引起了茂名市人大的关注。

  在2009年3月召开的茂名市第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七那线改建工程复工的议案成为139件意见、建议中的9件重点建议之一。2009年7月16日,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寿金到市公路局督办代表重点建议,在了解省道七那线改建工程复工的准备情况后,他要求公路局必须理顺与承建公司的关系,务必于年底前动工。

  2010年2月24日,茂名市“2010年全市发展和改革暨‘十二五’规划工作会议”公布了总投资为519亿元的90项重点建设项目,加快省道那水线(S281)的改造工程位居其列。

  一月后的3月24日,迟迟未动工的七那线改建工程又成为茂名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电白县代表团的重要议案。会上,人大代表将矛头直指该市公路部门。

  茂名市人大代表、电白县人大常委副主任王国林提出,七那线路况不佳,大修迫在眉睫,承建公司却迟迟没有动作,原因何在?该公司明摆着就是“没实力、没诚意”,公路部门为什么还要与一拖就是10多年的承建公司保留合同?

  市人大代表郑康胜也指出,目前,市内很多乡村道路都已实现了硬底化,但最后一条省道七那线却迟迟未改造,连村道都不如。他建议终止与没有诚信的承建公司的合同,把工程让给其它公司做,否则不知还要拖到何年何月。

  茂名市公路部门在给人大代表询问的答复中表示,已多次催促承建公司加快工作进程,要求其按合同规定时间注入项目资本金。而对方提出,为解决其融资问题,要求批准其为七那线改建工程投资经营主体并明确经营期限,以及将该工程项目纳入茂名市收费公路年票制分配方案。而按有关规定,年票制分配方案须待工程建设和验收合格,并经审计部门审核后,才能进行办理。

  七那线改造工程再次进入拉锯状态。

  3月31日,在茂名市政府高副秘书长的主持下,茂名市公路局和七那公司进行了协商,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七那公司也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注入项目资本金。

  “地址不存在”

  他去年7月因办案找过人民路27号,同样没有找到具体所在

  对于如何保证七那线尽早开工建设一事,茂名市公路局基本建设科王副科长4月1日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市公路局曾到电白县工商、税务部门对七那公司进行核查,“并没有发现问题,公路局也将继续和七那公司进行协商”。

  事实上,就在采访王副科长的一天前,南方农村报记者在电白县工商局查询时发现,作为七那公司股东之一的茂名市七那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并不存在。另一家与其名字相近的茂名市七那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早在2005年4月26日已被茂名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电白县工商局登记注册股关小荣副股长在查询后向记者证实,茂名市七那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和茂名市七那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际上是一家公司”。

  “公司股东被吊销执照后,未进行股东变更是不能通过年检的。”电白县工商局企管股副股长张东晓强调。而记者在电白县工商局信息中心查询时看到,七那公司从成立以来,每年都通过了年检,最近一次是2009年6月9日。

  4月1日,南方农村报记者按照七那公司登记的地址进行了寻访,但没找到位于电白县人民路27号的七那公司,甚至连人民路27号都不知所在。电白县城西派出所治安大队的岑荣也认为“地址不存在”,他去年7月因办案找过人民路27号,同样没有找到具体所在,也没有看见什么七那公司。

  应彻查如此漠视民意的行为

  剪彩都剪三次了,一项省道改建工程居然还生生摆在那里“十三年未果”。如此咄咄怪事就发生在茂名市茂港区七迳镇到电白县那霍镇,全长72公里的七那线改建工程上。从中可以明白无误地看到,在这场居然“跨了世纪”的工程拉锯中,政府在工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与工程承建单位的责任并未厘清。在这背后却是一种利益的交易,即让承建方以独资经营方式来承建公路,并以收费二级公路之由收回成本,结果却没想到因工程项目由电白县政府转给茂名公路局,再因《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取消二级公路收费,使承建方在考虑投资收益之时,对该工程启动一拖再拖。

  从1997年改造项目正式立项至今,十三年已然过去,为什么“领导都剪过三次彩”了还没什么动静?这是让当地居民十分不解的怪现象。但经过南方农村报记者的调查可以发现,其实也并非没有动静,只不过这些动静都在纸面上完成罢了:这十三年中,工程的主管部门因区划调整有过变更,工程性质更是经历了从“非经营项目”到“经营项目”、从二级公路到一级公路的诸多变化,唯一不变的只是迟迟不见动工的“天下第一烂”,还有那家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承包公司。

  一言以蔽之,工程久拖不决的关键在于资金问题。几乎所有用来解释工程延期的理由都可以归因于建设资金的不到位。而在这一问题上纠葛着几方攸关主体所呈现给公众的,其实也只是一条再简单不过的利益链条与行为逻辑:道路年久失修,修路需要花钱,钱从哪里来?政府权责部门显然是不那么愿意出的。所以路是“非经营性公路”,但却由承包商“独资建设”,靠“收费站”回收成本。“非经营性公路”如何可以“经营”?这个技术难题成为之后针对该项工程文本变化的所有出发点和落脚点:银行因为道路的“非经营性质”而拒绝贷款时,就上报修改工程性质;赶上新法颁布不允许二级公路设站收费时,就“调整建设规模”、拔高建设标准,目的也是为了把工程升格成法律允许设站收费的一级公路。十三年的拖延与折腾,公路标准不断升级,民生需求一再罔顾。有关部门在极力回避着的是政府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与管理职责,漠视着的是苦盼久矣的民心渴望与公众利益。

  至于电白县七那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则更是让人摸不清头脑。先不说该公司有无《公路法》所要求的建设资质,也暂不论该项工程是否经历过严格(或者符合起码程序要求)的招投标过程,仅以建设资金问题论:从合同签订到现在十三年,先是“资金方面的原因导致工程搁置”——也就是在银行贷不到款,工程搁置;幸好有不离不弃的各级政府热心帮衬,对工程性质左修右改,好不容易能贷款了却又因“未及时完成工程前期工作”再次搁置;等到人大质询、领导批示“务必动工”,依旧是条件一大堆,“要求将该工程项目纳入茂名市收费公路年票制分配方案”,后又因未遂愿而搁置;再加上公司股东被吊销执照,公司居然还可以顺利通过工商年检,甚至连公司注册登记地址到现在都无法按图索骥地找到……

  就是这么一家“要资金没资金、要实力看不出实力”的建设公司,到了主管部门那里居然就成了摸不得、碰不得的宝贝疙瘩?人大代表问得好,“没实力、没诚意”,为什么还与其保留合同?承建公司不作为,为何还要让其占着位置?工程主管部门面对建设公司如此明显的合同违约,竟然是这么一种暧昧的态度。很难不让人怀疑二者之间是否存在着某些难以割舍的利益关系。是谁?又都有谁?民意为何一再受漠视?

  亟需改建的路,横亘在民意诉求与利益博弈之间,十三年未有变化。而在这不算短的时间跨度中,公众对政府公信力的信赖也亟待修复。(来源:南方农村报)

责任编辑:赵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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