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启动 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强调三大风险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0年04月08日17:04
中新网4月8日电 在今日股指期货启动仪式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发展金融衍生品,风险防范永远都是第一位的,并强调了三大风险:
第一,要坚持强化风险防范不动摇,逐步发挥市场功能。发展金融衍生品,风险防范永远都是第一位的。1995年,“百年老店”巴林银行由于交易期指的巨额亏损而倒闭。我国上世纪90年代初发展国债期货时,也曾因为风险控制不当而出现重大风险。
要着眼于系统性风险的监测、监控和预警,加快建设“期货市场运行监测监控系统”,完善全市场压力测试机制。股指期货市场创新要充分考虑市场条件,更加注重风险防范和控制工作,按照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原则,进行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和监管安排,健全应急机制和预案。在此基础上,逐步发挥股指期货市场功能,完善市场对冲机制,促进股指期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第二,要坚持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切实维护“三公”原则。股指期货推出后,股票现货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的联动作用和交织影响将给市场监管工作带来更大的挑战。要利用好股指期货市场监管协调小组的平台,加强跨市场监管,加大与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努力实现“市场信息共享、监管政策协调、监管手段同步、风险防范联动”的跨市场监管目标。
要建立健全跨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认定和查处的工作机制,对于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细化、量化判定标准,严格执法,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中金所要认真履行一线监管职责,加强市场监测和风险控制,加强对市场运行维护的统筹管理,提高技术保障能力,确保交易正常进行。
要加强对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中介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业务的监督检查,严格依法依规监管,努力提高市场透明度,保护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要坚持完善制度规则体系,不断夯实市场健康运行的内在基础。适应我国资本市场“新兴加转轨”的阶段性特征,认真探索和完善股指期货各项制度安排,强化市场内在约束,逐步形成一套适应我国经济金融发展需要的股指期货市场制度体系。
要根据市场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交易规则,确保市场平稳运行。要健全监管工作机制,促进行政监管与自律监管有机结合。要建立科学的品种创新评估机制,稳妥推进金融衍生产品的开发与创新。要积极探索投资者教育和服务工作的长效机制,普及股指期货知识,推广相关制度规则,讲清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理性、有序参与,逐步培育成熟的投资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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